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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三江源法治论坛”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4-12   来源:青海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yyx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青海法学研究事业繁荣发展,发挥高端智库作用,省委政法委、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林业和草原局、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省社科联和省法学会决定联合主办第四届“三江源法治论坛”,推进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更好地服务与保障生态保护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为办好本届论坛,汇聚各方智慧,决定开展论坛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坛时间

  2021年下半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会期2天半。

  二、举办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论坛地点另行通知)。

  三、论坛主题

  (一)主题:法治社会建设理论与实践。

  (二)分论题:

  1.青藏高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理论与实践;

  2.三江源水资源保护生态补偿及立法保障;

  3.黄河青海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与法治保障;

  4.国家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与法治保障;

  5.区块链技术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应用;

  6.三江源地区防范化解重点风险法律问题研究;

  7.法治与市域社会治理。

  四、征文须知

  (一)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和法学法律工作者、法律专业高校在校大学生均可参加本次论文征集评选活动。

  (二)征文要求

  1.内容要求。作者可围绕主题、分论题自行拟定题目;提交的论文(调研报告)内容杜绝空泛,应突出针对性、实效性。

  2.保密要求。应征论文(调研报告)内容不得涉密,如有此种情形的论文(调研报告)将不得参加论坛交流及评奖。

  3.撰写要求。应征论文(调研报告)应当符合如下规范:

  (1)论文(调研报告)首页左上角,请注明第四届“三江源法治论坛主题征文”字样;首页脚注应写明:姓名、单位、职称职务、手机号码、通信地址、邮编及E-mail地址。

  (2)论文(调研报告)主标题统一为小二号宋体;正文统一使用小四号宋体,行距为固定值、设定值为22磅。

  (3)全文须区分注释与参考文献,宋体,五号字;注释均以每页自动生成脚注,每页重新编号;参考文献置于文末,同一文献多次引用时均使用全称。

  (4)论文字数控制在8000字以内,调研报告字数不少于15000字。

  五、评审及奖励

  (一)评审机构

  本次征文活动将由省社科联、省法学会按照《青海省法学会征文评奖办法》的规定,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二)评审原则及程序

  本次征文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坚持质量至上,在做好政治把关的基础上,对应征论文(调研报告)进行初评、复评、学术不端检测和终评四个环节。

  (三)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活动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个,优秀奖若干个,“优秀组织奖”若干个;本届论坛将在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优秀组织奖”的获奖证书上加盖承办单位印章。

  对论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具有实践参考价值的优秀论文(调研报告),列入省法学会年度课题,并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四)成果转化

  获奖论文(调研报告)将形成若干期《青海法学研究要报》,并刊登于《青海法学》期刊。

  (五)人员邀请

  部分获奖论文(调研报告)作者将受邀参加第四届“三江源法治论坛”。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积极参加征文活动。

  (二)应征论文(调研报告)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0日,报送时须提交论文(调研报告)电子文档。

  (三)联系人及方式:

  1.省社科联:韩学历,电话:0971—8465061,电子信箱:303828029@qq.com;

  2.省法学会:刘传康,电话:0971—8253905、8250793(传真),省法学会电子信箱:qhsfxh@sina.com。

 

   附件:第四届“三江源法治论坛”参会论文汇总表


青海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青海省法学会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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