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29 来源:云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yyx
3月25日下午,云南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通报第十六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暨第三届“滇峰法治论坛”筹备情况,总结去年工作成效并谋划下步学术研究工作。会议由省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学华主持,学术委员会委员和省法学会有关同志参加。受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赵祖莹委托,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彭国军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0年,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国法学会等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根据省委和中国法学会的安排部署,以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为主线,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智力资源、学术资源和人才资源优势,紧紧围绕法治建设中的重大法学理论问题和法治实践问题,全程参与到省法学会学术研究活动中,为繁荣法学研究、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了法学理论支持。
会议指出,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作为省法学会的重要的学术评议和学术咨询机构,2020年,有力支撑了第二届“滇峰法治论坛”“当代刑事司法暨法治昭通建设研讨会”等法治交流平台发展;促进了专业研究会建设、涉疫情防控法律问题、澄江市“抚仙湖保护法律服务站”和“抚仙湖保护法律服务团”等创新举措;有效提升了“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和“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质量。各位学术委员广泛参与省法学会重大法学研究、法律论证咨询、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提出了很多见解深刻、角度新颖、针对性和实用性很强的意见建议。
孙仲玲委员提出,高校法学院及各专业研究会要发挥出学术专长,积极参与省法学会重点工作,学术委员会也要加强对学术研究的支持,促进课题研究更加规范,同时注重研究成果转化。要拓展对外交流平台,着力提升云南法学自身的影响力。沈寿文委员提出,学术委员会要更加突出专业性,在学术指导、学术咨询、学术评价、学风评价四个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牟军委员提出,要进一步厘清学术委员会的职能定位,注重延展学术委员会的专业性、学术性。要结合云南法治建设的特色,以问题为导向,有重点地建设专业研究会,同时加强专业研究会运行的规范性。周建军委员提出,法学理论工作者要认真贯彻有关文件精神,以更加优异的研究成果助推学术委员会发展。
孙学华强调,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发挥学术委员会的重要智库作用,加强专业研究会的考核奖惩机制建设,形成学术委员会与专业研究会的良好互动。要充分发挥省法学会搭建的平台优势,挖掘平台潜力,激活专业研究会动能,创新省法学会的工作模式与内涵,进一步明确学术委员职责,促进学术委员会常态化、规范化发挥作用。
彭国军强调,下步工作中,一是要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学研究全过程,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依法治省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深入研究,为推进制度创新和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二是开展学术研究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认真梳理研究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法治建设的历程,从党史的视角大力宣传宣讲新中国70多年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和取得的宝贵经验,使全社会更广泛了解法治建设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光辉成绩。三是要强化实践意识和问题导向。敏锐捕捉当前云南省对法学理论研究的需求,认真思考、谋划、梳理本学科本领域的法治建设任务。结合各自研究领域,用深厚的理论和良好的实践,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法学研究、法律服务工作,打造云南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的特色亮点和品牌。四是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立足于法学会与立法、司法行政等部门建立的长期协作机制,以“第三方”的独特优势,更广泛参与《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地方立法工作。
(云南省法学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