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5 来源:湖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敖婷婷
近年来,荆州市法学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和措施,以“三个明确”全面推进市县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全市法学会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服务中心大局成效明显,形成了“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共享计划”“三治融合金豆工程”“荆江法治论坛”“法治荆州讲堂”等一批富有影响力的典型经验做法,社会效果好。
一、明确方向,找准落后症结
2015年,荆州市法学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如期进行了换届。当时的法学会是有机构,但无人员编制、无干部职数、无专职人员、无办公场所、无业务经费、无学科研究会,无县市区法学会,工作在全省市州比较被动。面对着这“一穷二白”的“七无”局面,新一届市法学会常务理事会经过调查分析,认为关键是市法学会组织有名无实,县级法学会无名无实,必须抓住这个薄弱环节,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强基固本。中央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和措施出台后,荆州市法学会迅速组织召开常务理事会传达学习研究,进一步明确了组织体系建设的目标方向,将巩固、深化法学会机构编制建设、推动干部交流合作、探索建立专职、兼职和挂职干部相结合的组织体系,作为下一步工作的重要着力点。
二、明确重点,实现“五个转变”
(一)法学会班子由虚变实。过去,虽然市法学会正副会长达十多人,但主事的会长及常务副会长由于是兼职,要么本职工作十分繁忙,要么岗位变动比较频繁,有时刚准备换新会长,确定的会长人选又调走了。由于经常处于一种漂浮不定的状态,他们根本无暇顾及法学会工作。从2015年开始至今,荆州市首先从稳定会长入手,5年多来,市县两级9个法学会会长中有8个由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个由政协副主席兼任。这些同志均为本籍人士,且年龄相对偏大,基本不存在岗位交流的问题。会长的基本稳定,为法学会工作的稳定奠定了基础。
(二)法学会骨干由兼变专。荆州市县两级法学会由机构编制部门规定单设的有5个,定编12个(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3人),有专职常务副会长或专职副会长7名,专职秘书长或专职办公室主任3名;专职干部中明确为副县级的1名、正科级的 2名、副科级的5名。县市区法学会没有明确专编和专干的,也都有政法委机关的干部专门从事法学会工作。
(三)县级法学会从无到有。2015年市法学会在自身换届的同时,强力推动县级法学会建设。当年6月,荆州区法学会率先成立,随即各县市区纷纷跟进,很快实现了全市县级法学会建设的全覆盖。当年8月,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在荆州召开了全省县级法学会建设推进会。
(四)学术研究机构由少变多。市法学会集中一批法学专家、学者和实务部门的业务骨干,组建了学术咨询委员会;成立了地方立法、检察学、司法行政工作、婚姻家庭4个学科研究会。
(五)法学会队伍由小变大。5年多前,市法学会仅有团体会员单位6个,会员483名。现在,全市已有团体会员单位317个,在中国法学会官网上登记注册的会员就达4532名,在全省仅次于武汉市。
三、明确措施,狠抓落实落地
(一)主动推介,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市县两级法学会工作从总体上讲起步较迟,加之宣传不够等方面的原因,许多事项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不了解,也很难有大的支持。市法学会一方面组织动员广大会员,努力工作,以作为求地位;另一方面以跑断腿、磨破嘴的精神,想千方百计、说千言万语的行动,多请示、多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一定程度上推介了自己、争取了支持。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市委政法委从书记、常务副书记到分管副书记都把法学会工作作为政法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检查指导。
(二)强化督办,保证基层工作落实。建立健全市法学会领导班子对接联系县市区法学会工作机制,市法学会正副会长都明确了联系的县市区法学会,根据工作要求,不定期地通过实际指导、协调县市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等各种方式,特别是抢抓机构改革的契机,就县级法学会机构建设、换届选举、主要业务工作等方面进指导和督办,把工作督办到位。
(三)整合力量,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市法学会充分调动各团体会员单位和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全面提升整体素质。一是充分发挥政法会员单位的主体作用。把法学会队伍建设与政法队伍结合起来。二是充分发会法学院系的骨干作用。市法学院与长江大学法学院在工作中达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深度融合。三是充分发挥老干部的余热作用。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和措施精神,将已经或即将退休的政法干警吸纳到法学会领导班子中来。目前市法学会正副会长中有6人属于这种情况。张洪斌同志曾担任荆州市委政法委调研科长及江陵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和市委政法委调研员,伍军同志曾担任荆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及政策法律研究室主任,这两位同志政治过硬、文字功夫强,热爱法学研究工作,在他们即将退休时被分别选为或补选为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四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补充作用。推动社会组织加入法学会成为团体会员,扩大市法学会社会影响力。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的工作与法学会的工作比较相近,市法学会将其吸纳为团体会员单位,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法学会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