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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盟法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时间:2020-10-1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  责任编辑:敖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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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5日上午,内蒙古兴安盟法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召开。

  自治区党委常委、盟委书记张恩惠同志高度重视法学会工作,会前作出了批示,对兴安盟法学会为推进平安兴安、法治兴安建设作出的积极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新一届法学会领导班子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此次会员代表大会为契机,创新工作亮点,提升工作水平,努力在推进依法治盟进程中实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展现新风貌,力争兴安盟法学会的整体工作走在全区前列。

  自治区法学会对兴安盟法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发来贺信表示祝贺,希望兴安盟法学会要积极推动基层法学会自身建设和党组织建设,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努力开创法学会工作的崭新局面,为服务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内蒙古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盟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焕龙出席会议并致辞,指出兴安盟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要不断提升政治站位、深化政治认识,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引领全盟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盟级两级法学会要主动站位全局、自觉融入中心,推动法学会工作提质增效。兴安盟法学会要按照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要求,切实在加强思想引领、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吸引力、凝聚力、影响力上下功夫,努力将兴安盟法学会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

  会上,刘忠民同志代表兴安盟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作了工作报告,回顾总结过去五年工作,部署今后五年工作。会议选举产生了兴安盟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选举了第二届理事会理事82名,常务理事40名。会议通过了《兴安盟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会选举马焕龙同志为兴安盟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李军、陈鑫、赵国华、赵国荣、刘忠民、刘忠、李永青、潘勇、王大春同志为副会长,刘忠民同志为常务副会长,王大春同志兼任秘书长。

  盟行署副盟长、公安局局长李军,盟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鑫,盟检察分院检察长赵国华参加会议。盟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赵国荣主持会议。盟政法部门和盟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兴安盟法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等120余人参加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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