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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部就研究会支持经费使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时间:2015-07-29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att2014

  7月27日下午,根据中国法学会财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和鲍绍坤副会长的指示精神,研究部在学会机关就《研究会支持经费使用与报销实施细则》(讨论稿)征求部分研究会意见。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主持会议,社团管理处副处长刘海燕、主任科员沈苗苗,财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周序中教授、经济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肖江平教授、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助理王雷博士、中国海洋法学会秘书长助理张颖等参加会议。

  李存捧副主任首先就起草《研究会支持经费使用与报销实施细则》的重要意义做了说明。他指出,自去年中央向中国法学会拨付专项研究会支持经费以来,学会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反复强调一定要加强管理,确保经费使用不出问题,发挥实效。研究部也多次向各研究会发通知、提要求,一再重申管理和使用好支持经费的重大意义,并专门就此召开研究会秘书长专题工作会,听取各研究会的意见。为落实中国法学会领导的要求,进一步做好经费管理工作,保证经费使用符合要求、高效规范,研究部在前期征求研究会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研究会支持经费使用与报销实施细则》(讨论稿),特意先听取部分研究会的意见,待修改完善后,再广泛下发各研究会及有关单位进一步征求意见。

  参加座谈的各位老师表示,中国法学会对研究会的支持力度前所未有,支持经费对于研究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经费得来不易,使用应当慎重,也需要一个积累经验的过程。研究部的工作抓得很实,之前已经多次就支持经费问题向各研究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研究会在使用和报销经费的时候也遇到了各种实际问题,研究部出台这个《实施细则》很有必要。各位老师还就网站建设、秘书处建设、会议费用、课题项目以及报销程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并建议研究部在征求财务人员专门意见的基础上,能够将报销项目和要求做进一步细化。

  李存捧副主任最后表示,各位老师提出的意见很有针对性。管理研究会支持经费是个长期、具体、繁重的过程,研究部将根据各位老师的意见,对《实施细则》讨论稿做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出台一个具有长期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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