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6 来源:云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yyx
2020年以来,云南省德宏州法学会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大力推进家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努力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为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社会文明水平,维护公序良俗,弘扬社会正气,建立党领导下家事纠纷化解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着力推进家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尽责、法院牵头、社会参与”的家事纠纷化解工作的良好工作局面。根据德宏州委领导指示精神和州委政法委工作要求,德宏州法学会决定自2020年2月至2022年2月,在瑞丽市、盈江县辖区开展家事纠纷化解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机制试点工作。
根据工作任务分工,2020年2月份,德宏州委政法委、州法学会积极组织试点工作相关文件的起草制定,在广泛征求州、县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开展家事纠纷化解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机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德宏家事纠纷化解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机制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领导机构、实现目标、方法步骤、成员单位职责等工作内容;3月份,州委政法委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4月22日至23日,德宏州委政法委、州法学会组织调研组对试点工作进行了调研督查,实地查看并听取了瑞丽市、盈江县开展家事矛盾纠纷化解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调研组对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相关指导意见。目前,瑞丽市、盈江县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云南省法学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