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15 来源:湖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yyx
6月5日,由湖北省律师协会、省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主办的“走进民法典——庆祝《民法典》颁布专家座谈会”在武汉举行。湖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王龙,省律师协会会长岳琴舫出席,来自全省民法理论与实务界的2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此次座谈会进行实时直播,2000余人在线观看、学习。
湖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王龙表示,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大国重器,在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他表示,全省法学界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切实实施民法典”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及其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
他强调,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要认真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积极开展《民法典》的宣传阐释工作,全面推进民事法律理论和制度创新,努力将《民法典》“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
座谈会上,与会法学学者和法律实务界专家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及研究方向,就学习《民法典》的体会以及《民法典》颁布与实施的意义、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交流。省法学会民法研究会会长温世扬教授曾参与《民法典》编撰,他认为《民法典》的体系构造体现了对传统民法的继受与改造,对我国民事立法的守成与创新。他提供的一组数据显示,《民法典》的法律条文中,实质性调整或新制定的条文占1/3左右。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汪少鹏认为,《民法典》对惩治高空抛物违法行为作出积极而有力的回应,同时他从刑辩律师的角度呼吁司法实践中对高空抛物行为适用刑事法律追责需要慎重。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张粒表示,《民法典》的体系有三大创新:人格权独立成编、不制定债权总则、以及侵权责任独立成编,特别是人格权独立成编,充分体现了人格保护的时代需要,回应了现实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湖北省法学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