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11 来源:云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yyx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总书记关于云南要做“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指示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结合“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世界环境日活动主题,云南省法学会6月10在玉溪澄江市举行云南省2020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澄江行暨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活动。
云南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赵祖莹、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彭国军,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杨春明,玉溪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法学会会长马加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张慧,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伍志旭等出席了活动,澄江市相关领导、市级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青年普法志愿者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了活动。
活动启动仪式上,澄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法学会会长李昊致辞,彭国军、杨春明分别作了讲话,青年普法志愿者代表作了发言,马加能宣布活动启动。
彭国军在讲话中指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省法学会将澄江市列为工作联系点,目的是为了在湖泊保护,特别是抚仙湖生态保护中贡献一份法治力量,倡导“用法律武器保护环境和抚仙湖生态”,积极动员青年普法志愿者投入抚仙湖环境治理和法治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公众坚持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依靠全社会各方力量推进环境整治,坚决打赢生态环保的“人民战争”,让抚仙湖得到更好的环境治理和法治保护。
彭国军要求,参与抚仙湖保护的各级各部门和青年普法志愿者要围绕环境日的主题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主题,特别是针对抚仙湖保护,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多措施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扩大环保法规的知晓率和普及率,进一步强化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
活动开始前,在澄江市生态环境局,赵祖莹为省法学会工作联系点澄江市授牌,彭国军、杨春明为“抚仙湖保护法律服务站”揭牌,张慧和玉溪市律师协会会长赵明贵为“抚仙湖保护法律服务团”揭牌。李昊介绍了法律服务站的建设情况及相关工作制度,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服务团团长伍志旭作了工作表态发言。参会领导为省市“抚仙湖保护法律服务团”的律师代表颁发了聘书。
彭国军强调,“一站一团”由省法学会统筹各方资源建立,得到了省生态环保厅、省律师协会、玉溪市政法委和澄江市各部门的大力支持,目的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特别是省市律师参与抚仙湖保护,参与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强化源头预防、抓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强化法治宣传,以实际行动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让抚仙湖永远水清山绿。希望“抚仙湖保护法律服务站”和“抚仙湖保护法律服务团”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应有作用,为生态澄江、法治澄江、平安澄江作出应有贡献。
活动中,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法规标准处处长管琼还为澄江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作了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讲座。
(云南省法学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