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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法学会机关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

时间:2020-06-05   来源:河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yyx

  6月4日上午,河北省法学会机关组织集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围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邀请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田韶华教授作专题报告。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永志主持会议。

  田韶华教授以《民法典的时代意义与制度创新》为题,围绕民法典的编纂历史、民法典的时代意义、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和民法典的制度创新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全面系统的讲解,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细致解答。

  与会同志们一致认为,讲座内容深刻、阐释精当,既有理论高度,又有生动案例,对深刻理解民法典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是一场启迪思维的法学盛宴。此次学习受益匪浅,意犹未尽。

  在认真听取报告后,刘永志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它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要求全党切实推动民法典的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省法学会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民法典学习宣传好、贯彻实施好。

  刘永志强调,要发挥法学会及学术委员会、法治智库人才汇萃的优势,组建宣讲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要指导民商法学会研究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深入开展民事法律制度及相关领域问题研究。要组织座谈会、学术研讨会,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理论研究,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发挥法学界、法律界学术团体的作用,做好民法典的实施者、民法典精神的宣讲者,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为法治河北、平安河北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河北省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省纪委监委驻省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省委政法委法治协调处有关同志、省法学会机关全体同志20余人参加了学习。

  (河北省法学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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