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5 来源:济南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yyx
2019年以来,济南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关于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的部署要求,积极争取市委领导支持,坚持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狠抓督促指导、任务落实,截至2020年3月底,12个区县全部建立法学会机关,全市基层法学会组织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一、市委高度重视,统一研究部署。抓住中国法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山东省法学会改革方案》出台等有利时机,及时就区县法学会建设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秦传滨作了专题汇报,向市委主要领导呈报了《关于中国法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全省法学会会长座谈会精神及济南市贯彻意见的汇报》,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区县法学会机构建设。市委高度重视,将区县法学会建设列入市委常委会议题。2019年4月,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牵头研究解决区县法学会机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问题。
二、坚持上下联动,整体协调推进。为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精神,在市级层面,围绕区县法学会机关性质、机构编制、领导职数、职能配置等事项及落实措施,及时与市委编办协调沟通,达成落实意见。在区县层面,对区县党委政法委落实市委常委会精神、推进区县法学会机构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加大协调力度,及时掌握落实情况。2019年12月,经市委编委会研究、市委常委会审定,市委编委印发《关于区县法学会机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将区县法学会列入群团机关管理,核定了会长、常务副会长、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的职数设置和人员编制要求。
三、强化督促指导,全面顺利完成。为落实好市委编委文件精神,督促指导各区县党委政法委与区县党委编办保持密切沟通,定期了解、通报工作进展,确保市委编委研究确定的区县法学会机构编制要素落细落实。截止2020年3月底,12个区县党委编委均下文明确了区县法学会机构编制事项,列入群团机关管理,核定事业编制5名,领导职数设会长1名(由区县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常务副会长1名(区为正处级、县为正科级,由区县党委政法委1名分管领导兼任)、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1名(区为副处级、县为副科级),明确了区县法学会主要职责,圆满完成了区县法学会组织机构建设任务。
济南市区县法学会组织机构的全覆盖为下步全市法学会工作的系统推进、跨越提升奠定了坚实组织基础。济南市法学会将以此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各项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全市法学会规范化建设,全面深化改革、提升质效、树好品牌、争创一流,努力走在全省法学会前列,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济南、法治济南作出新贡献。
(济南市法学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