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8 来源:陕西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敖婷婷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宝鸡市法学会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及中省法学会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有效阻止了疫情扩散蔓延。各县区法学会能够积极响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依法防控疫情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开展和顺畅运行。
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一线防控。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后,根据省法学会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宝鸡市法学会领导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安排部署。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迅速组织法学会会员进行全面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1月28日,市委政法委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政法机关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作出安排。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宋红波会后及时向全体干部传达会议要求,重点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要求法学会干部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根本遵循,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始终牢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坚决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各县区法学会、各团体会员单位着力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动员组织广大会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牢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投身阻击疫情“主战场”,坚决服从市委的统一指挥,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主动作为,在抗击疫情中践行初心,坚决遏制疫情蔓延。三是各县区法学会及团体会员单位开展特色服务和爱心捐赠。2月14日,市法学会常务理事王克勤所在的宝鸡市律师协会向鄂医疗救援队医护人员捐款83200元,表达全市律师对“最美逆行者”的敬意和慰问;麟游县法学会动员和整合镇级“政治引领员、法治辅导员、督促指导员、服务管理员”的四员队伍,及时组建了红马甲“四员”疫情防控队,冲在防疫第一线,主动开展疫情摸底排查、宣传教育、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和社会稳定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麟游县法学会强化疫情防控,突出交通管控,防范疫情输入,建立“入境防控墙、县界防控墙、城区防控墙+农村防护网”的“3+X”防控模式,全面落实交通管控措施,有效防范疫情输入。2月14日,凤翔县法学会积极组织会员当防控一线的信息员、宣传员、战斗员,采用“点线结合”的工作方式,落实“一测、二问、三登记、四报告、五处置”制度,开展防疫工作。
二、充分发挥法学会职能作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市法学会充分发挥团结凝聚引领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的强大政治优势。一是强化动员部署。印发了《宝鸡市法学会关于转发中国法学会》,要求各县区法学会和团体会员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把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努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市法学会及时给每位干部配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护知识读本》,为第一时间普及防疫法律知识,依法防控疫情贡献了法学会的力量。二是强化自身防护。要求法学会干部和法学会会员在组织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主动规范做好特殊时期的个人防护,坚持每日报告体温和身体状况,随时了解掌握学会干部健康情况。外出时戴好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参与大型公众活动,取消聚餐、多人娱乐活动等。同时要求大家做到不传谣、不信谣,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三是严格按照上级会议精神,加强值班备勤和社区联防联控。疫情防控期间恰逢春节,市法学会在人员紧张、值班任务重的情况下,充实值班备勤力量,在市委政法委编成内,领导干部带头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到“工作不断线、事情有人干”,确保各项防控工作顺利进行。同时按照市委政法委机关工作要求,安排两名同志下沉社区,参与社区一线疫情联防联控,承担安全巡逻、疫情防控宣传、测量体温等任务,用热心真诚服务群众,受到小区物业办和广大居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开展法律服务保障工作。一是闻令而动,积极作为。2月5日省法学会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后,市法学会及时组织在线学习,统一思想认识,于2月6日及时将省法学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在市法学会网站、市法学会工作微信群转发。二是明确职责任务,强化工作落实。2月13日,市法学会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会员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尊重科学、理性判断、服务防疫。通过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现代媒体手段,做好权威信息传达、思想教育引导、有关信息研判等工作,坚定群众信心,消除恐慌心理,疏导社会情绪,确保社会政治稳定。三是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阐释和解读,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更要不畏艰险、无私奉献,冲锋在前,勇挑重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贡献。
(陕西省法学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