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系统:
用户名: 密码:
2024年07月30日 星期二
位置: 首页 》地方法学会 》综合报道
云南省法学会传达贯彻中国法学会领导批示精神

时间:2019-12-23   来源:云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yyx

clip_image002.jpg

  12月20日上午,按照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张太原指示要求,云南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赵祖莹向法学会机关全体人员传达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法学会会长王晨和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训秋批示精神。云南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彭国军主持会议。

  11月22日,王晨会长和陈训秋常务副会长在云南省法学会报送的《地方立法的新探索——云南省法学会积极参与立法工作》和《云南省法学会工作汇报》上作出批示,要求对云南的有关工作经验进行宣传报道。接到批示后,张太原书记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指示要求。云南省法学会迅速召开本次会议传达贯彻。

  会上,云南省法学会全体人员深受鼓舞,一致表示将把中国法学会领导同志的批示鼓励,转化为进一步做好工作的动力和信心,认真总结好2019年工作,精心谋划好明年的工作,再接再厉,拼搏奋进,以实际行动做出新的贡献,不断开创云南法学会工作新局面。

全文
搜索

关注
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关注
微博

关注官方微博

网络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