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26 来源:保险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yyx
2019年11月17日,“第五届两岸保险法学者论坛”在北京召开。此次年会由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和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学会共同主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承办,九一先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协办。此次论坛的主题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来自两岸保险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论坛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任自力教授主持。
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管晓峰教授和台湾地区保险法学会理事长林建智教授分别代表论坛主办方致开幕辞,对参会的两岸保险法学者表达了热烈欢迎,并希冀借助此次论坛加深两岸保险法学研究合作和交流。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教授代表论坛的承办方在致辞中肯定了两岸保险法的学术发展和交流,并指出本次论坛主题回应了法学与科技的前沿问题。
开幕式结束后,本次论坛邀请两岸保险法学界的六位著名学者进行第一单元“保险法未来的趋势大家谈”圆桌对话,由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任自力教授主持,参加对话的嘉宾有中国法学会保险法研究会副会长邹海林研究员、副会长管晓峰教授、副会长贾林青教授、副会长李祝用副总裁、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学会理事长林建智教授、秘书长张冠群教授。对话主题包括互联网保险监管、保险科技应用对传统保险法、保险业法的影响等保险业未来发展趋势,学者们普遍认为互联网保险业态对保险法、保险业法提出新的要求,例如在UBI车险中,危险通知义务的要求可能会逐渐淡化;在互联网保险营销中,保险中介机构资质限定意味着需要调整现有保险监管体系。
第二单元主题报告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邹海林研究员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公司李祝用副总裁主持。台湾政治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林建智教授以“问世间,保险为何物?归属何人”为主题,指出保险合同不能简单等同于填补损失的合同,保险利益归属仍需以被保险人为中心。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张冠群教授以“禁止以性别订定汽车保险差别费率之讨论”为题,在比较美欧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总结了禁止以性别作为车险费率因子的利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李青武教授针对民法典中侵权责任法章涉及责任保险规定进行评析。国际关系学院夏庆锋讲师以“《民法总则》上诚信原则在保险合同中的适用”为题,论述了保险法中最大诚信原则与《民法总则》中诚信原则的辩证关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王庆松则从保险法未来发展的角度,论证保险法律关系、保险法思维模式等方面如何坚持商法属性。台湾政治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陈俊元副教授以“保险法告知义务之法律实证研究——以规则要件与消费者保护为中心”为题,比较英美两国保险法告知义务的发展,并从实证研究角度分析了我国台湾地区的保险法告知义务的司法判决。之后,与谈人南京大学法学院岳卫副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何启豪副教授分别对主题报告交流了各自观点。
第三单元的保险科技专题报告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贾林青教授和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王春梅教授主持。台中科技大学金融风险管理系曾耀锋副教授以“日本保险业互联网业务之相关监理规范”为题,讨论了日本三大保险产品聚合平台以及日本保险业法的监管思路。台湾铭传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蔡信华助理教授以“英国金融监管及保险科技之探讨”为题,分别从英国监管沙盒机制、平衡保险科技创新与消费者保护等角度论证保险业未来监管方向。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陈冬梅副教授从法律属性、治理结构、偿付能力等角度讨论网络互助计划的现存风险以及监管路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周瑞珏从承保风险、网络安全损失性质、美国网络安全保险制度实践等角度分析了网络安全保险的法律属性和制度构建。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胜律师讨论了保险智能投顾的现实问题和监管方式。之后,北京大学法学院谷凌教授对前述嘉宾的报告内容一一作出回应。
第四单元的保险合同与监管专题报告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学峰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薄燕娜教授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梁鹏教授从合理期待原则以及保险主体利益平衡角度讨论了出口信用保险纠纷先决条款的效力。烟台大学法学院史卫进教授论述了在财产险和人身险中如何适用伤残等级比例赔付保险条款。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张俊岩副教授以“我国保险监管法规使用特征分析及其效率分析”为题,从查处及时性和重复违规率两个层面探讨我国保险监管的效率问题。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黄丽娟副教授结合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论述了保险人恶意不当理赔责任的现实困境和制度构建。北京东元律师事务所刘长坤律师从指定受益人、生存受益人等角度讨论我国人寿保险受益人指定问题的现状以及解决路径。之后,与谈人外交学院孙积禄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窦玉前副教授、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原主任欧秋刚分别对专题报告内容作出回应。
在自由讨论环节,与会嘉宾就保险科技监管、互联网保险等议题进行讨论。
最后,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贾林青教授作最后总结,指出本次论坛讨论视角之广、问题研究之深,既总结了现有保险法律制度的不足,也肯定了保险监管制度的创新之处,有助于推动我国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