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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纪宏: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时间:2019-05-21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家学习体会文章选登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莫纪宏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这一重要论述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运用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重要特征,把依法治国与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与依宪执政有机地结合起来,突出强调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推动我国宪法理论和实践达到新的历史高度。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其他一切法律法规和人们行为的法律依据。宪法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早在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起草过程中,毛泽东同志就对即将产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性质作出了明确的说明:“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用宪法这样一个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使全国人民感到有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可走,就可以提高全国人民的积极性。”

        从1954年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已经先后出台了四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1982年宪法是在改革开放新时期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制定的,反映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1982年宪法诞生以来,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先后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作了五次修改,截至目前,现行宪法共有143个条文和52条修正案。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在建立社会主义各项基本法律制度、巩固作为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宪法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早在地方工作期间,他便围绕如何加强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发表了很多真知灼见。2002年他在浙江工作时,发表了文章《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从治国理政基本理念的战略高度来论述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2004年担任浙江省委书记时,他在《巩固执政基础,增强执政本领》一文中进一步指出:“结合浙江实际,我们提出了建设法治社会的总体要求,强调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在该文中,他把“以宪法为依据”作为建设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宪法实施与法治建设的相互关系,强调了宪法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全面系统地提出了依宪治国与依宪执政的各项主张,有力推动了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2014年9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讲话中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党的文件形式再次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正因为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贯穿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论述的始终,宪法在依法治国、依宪执政中的重要地位才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落实到了实践当中。2018年3月17日,习近平同志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后,率先垂范,按照宪法的规定,在几千名全国人大代表面前庄严地进行宪法宣誓,以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的身份带头践行宪法。此外,“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写进了党的十九大报告,2018年修宪时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具体负责保证宪法实施、进行宪法解释、推动合宪性审查和强化宪法宣传等各项工作。上述举措都旗帜鲜明诠释了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价值要求,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制度和道路与西方宪政明确区分开来,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推动了宪法实施,维护了宪法的根本法权威。

        在新时代进一步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根本法作用,必须认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论述,确保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必须以宪法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把宪法作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把新时代国家各项事业和各方面工作全面纳入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轨道,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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