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9-02 来源: 责任编辑:yyx
8月31日,由贵州省法学会矿产资源法学研究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国际法学研究会,贵州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主办的“国际自然资源法治论坛”在贵阳召开,来自澳大利亚、俄罗斯、美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以及国内省内法学界、法律界、司法界、矿业界等近200名专家学者就“国际自然资源法治”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共同把脉新时期国际自然资源法治的建设和完善。本次国际自然资源法治论坛在贵州省法学法律界尚属首次。
贵州省社科院院长、省法学会副会长、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吴大华,省司法厅副厅长冯小山,省法学会副会长、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强,省法院原专委张德昌,全国政协委员、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山,国际矿业工程公司首席顾问Edmundo等法学法律专家学者分别就国际自然资源法治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大家表示,将自觉承担起新时代所赋予的责任,探索自然资源新的科学发展之路,既为保护好绿水青山,又为促进矿产资源行业持续跨越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和智慧。本次论坛共征集论文46篇,邀请国内外法学界知名专家评选出优秀论文11篇。
本次论坛共有三个亮点:一是坚持跨专业行业结合,书面交流和面对面交流结合,国内外省内外专家汇聚开展深度研讨交流,组织形式上具有创新性和科学性;二是研究方向建立在既要保护好绿水青山,又要促进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之上,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三是专家学者通过对自然资源深层次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提出了一些颇有见地的立法意见建议,对于《矿产资源法》和《土地法》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将会起着积极的参考作用。
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生活和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贵州省法学会矿产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毕健表示,研究会将以此次“国际自然资源法治论坛”为契机,联系和组织更多的法学法律工作者、相关机关企业机构、组织的专家参与研究,努力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与应用,确保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让法治为新时代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保驾护航,让自然资源更好的惠及人类的生存、生产生活和文明进步。
贵州省法学会矿产资源法学研究会作为贵州省法学会的专业研究机构和学术交流研讨平台,自2012年10月13日经贵州省法学会批准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团结和组织全省矿产资源法学、法律界专家学者以及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生产经营的企业及其管理人员积极开展矿产资源法学理论与实务研究,积极开展法学法律交流与合作,组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矿产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法学法律理论与实践研究人才智库,为繁荣贵州省矿产资源法学理论和实务研究、提高矿产资源法治工作水平、加强矿产资源法制建设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与服务,为促进和保障矿业依法、可持续、健康绿色发展,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