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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结构研究”高层论坛在重庆举行

时间:2019-06-13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法制日报全媒体讯 记者蒋安杰 日前,由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西南政法大学和南京师范大学主办,重庆市地方立法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等单位承办的“地方性法规结构研究”高层论坛在重庆举行。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会会长王越,中国法学会原副会长周成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会副会长张良皓,重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邹钢,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朱景文、副会长冯玉军,四川省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长云,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春建,上海市司法局巡视员刘平,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主任高绍林,西藏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荣少华,河南省法学会副会长谢德安,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力等出席。来自全国近20个省市、10多所高校近百位专家学者和立法工作者参加会议。开幕式由张良皓主持。

        开幕式上,付子堂、李力、朱景文、周成奎等分别致辞。经前期协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会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对重庆市地方性法规结构开展专题研究,以优化立法项目和结构,促进立法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双方在开幕式上共同签署了《重庆市地方性法规结构研究》课题研究协议。

        论坛分四个单元,来自理论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围绕“地方性法规结构基础理论”“不同类别地方性法规适当性问题”“地方性法规结构影响因素”“重庆市地方性法规结构实证研究”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地方性法规结构研究对于提升立法技术、提高立法质量、推动良法善治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基于不同区域、不同事项的特殊性,认为地方性法规的结构设置应当坚持立足实际需要,努力实现科学性、体系性、有效性和时代性。通过彼此交流启发,在优化地方性法规结构、提高地方性法规质量等方面达成诸多共识。

        王越在闭幕式讲话中指出,本次“地方性法规结构研究”高层论坛,有助于总结我市直辖以来地方立法工作经验,统筹立法资源与立法需求,优化我市地方性法规结构;有助于推进我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有助于进一步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实现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新的发展。“希望各专家学者、各有关方面继续关注‘地方性法规结构研究’相关问题的研究,共同为地方立法实现新发展注入积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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