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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推进“双基强化、三治融合”进入实施阶段

时间:2019-09-17   来源:  责任编辑:yyx

  9月10日,湖北省推进“双基强化、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宜都)试点动员会议在宜昌宜都召开。

  会前,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对开展试点工作作出批示。他指出,开展“双基强化、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宜都)试点,是湖北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加快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探索。

  蒋超良要求,湖北省法学会要按照省委要求,协调相关地方和省直有关部门、研究机构,共同把试点工作抓出成效,力争形成在全省面上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永纲出席动员会并讲话。

  罗永纲说,开展“双基强化、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试点,要通过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解决好“谁来治”“如何治”的问题,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平安湖北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必须提升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双基强化、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试点的重要意义。

  罗永纲强调,推进试点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把党组织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的每个“末梢”,推动齐抓共管、强化社会参与,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扩大民众有序参与,及时回应群众最怨、最烦、最恨和最忧、最急、最盼的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要始终坚持“三治融合”,充分体现“融”的优势、发挥“合”的作用,使循法而行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加快构建基层社会治理的善治新体系;要始终坚持重心向下,从基层最小单元、最小细胞抓起,优化资源配置、健全智慧治理机制、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触角向每个社会角落延伸。

  8月31日,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推进“双基强化、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宜都)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了6大类20项子任务,包括开展“书记到我家”“党员轮值”“法律服务圈”等具体工作。

  按照工作方案,宜都要通过2至3年的努力,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社会治理“湖北样板”。

  湖北省法学会会长傅德辉在会上作工作部署。他说,为认真落实省委常委会的要求,省法学会组织专班与宜昌、宜都的同志们联手起草了《湖北省推进“双基强化、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宜都)试点实施方案》,方案体现了政治性、实用性、群众性、创新性、简洁性的五大特点。

  傅德辉提出,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坚持在党建旗帜的统帅下,以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试点工作就能抓住重点、突破难点;“三治”融合关键在“融”,要点在“融”,难点也在“融”,在这里“融”既是讲工作方法,也是讲目标要求。

  傅德辉说,本次试点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融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是一大特色;试点成功的基础在教育,核心是教育,要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村入户、加强法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工作方法,经常思考“群众在想什么”“我们能够提供什么”“我们在试点应该怎么做”这三个问题,让群众真正成为试点的主角主体。

  傅德辉认为,试点工作的重心在村和社区、难点在村和社区,活力也在村和社区,各项安排都要围绕中心、服务中心,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坚决避免和防止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

  湖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太平在会上宣读了蒋超良的批示。宜都市委书记罗联峰在会上作动员报告。

  会后,与会人员还前往宜都五眼泉镇鸡头山村和陆城街道八字桥社区绿洲新城小区实地调研。

  湖北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妇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法学会的有关负责人及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的专家学者参会。宜昌市有关方面和部分县市区代表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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