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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法学会召开“套路贷”新规的解读与适用专题研讨会

时间:2019-08-13   来源:  责任编辑:yyx

  8月9日下午,浙江省法学会举办“套路贷”新规的解读与适用专题研讨会,针对近期浙江省公检法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套路贷”相关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纪要》(以下简称《纪要》),就如何准确理解把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来自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金融企业代表等100余人参加会议。

  浙江省法学会秘书长武鹰对法学法律界同仁和金融机构代表关注“套路贷”问题并积极参加研讨表示欢迎。武鹰表示,本次研讨会主要是对《纪要》中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对“套路贷”的构成要素及套路、虚假债权债务、非法占有目的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旨在帮助政法部门的同志在执法办案中更好地运用适用法律,依法办案,精准打击;同时也有助于金融机构的同志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理解,提升从源头防范预防“套路贷”的能力,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实现浙江无“套路贷”的目标。武鹰希望在座的各位专家学者能够畅所欲言,贡献真知灼见,结合自身研究与实践,针对套路贷涉及的法律适用,证据标准等新情况、新问题,广泛交流,深入研讨,形成共识,为统一执法尺度,明确套路贷办案标准,完善法律政策保障出谋划策,献智献力。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导,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李有星主持会议。他对“套路贷”犯罪作了进一步阐释,强调“套路贷”犯罪必须具备三要素,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有设套行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三是通过暴力、黑恶势力等手段去实现非法占有目的。李有星教授指出,“套路贷”的基因和源头就是民间借贷,如何厘清民间借贷与“套路贷”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借贷机构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套路贷”行为,对于保护浙江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他表示,这次会议既是研讨会,也是《纪要》的解读会和宣传会,目的是要把《纪要》理解好、贯彻好、执行好,为深入推进浙江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打击“套路贷”犯罪作出应有贡献。

  会上,来自浙江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参与起草《纪要》的同志重点介绍了《纪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重点难点等情况。与会专家学者结合工作实际踊跃发言,建言献策。尤其是针对“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交叉与处理程序;民间借贷的“职业放贷人”“砍头息”、高利率、催收与“套路贷”、黑恶势力的关系等展开了激烈讨论;对律师办理“套路贷”案件的风险、合法民间借贷的出借人自我保护路径等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意见建议。会议帮助大家厘清了认识上的一些误区,明晰了思路,达到了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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