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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期“民断是非”普法活动在广东省深圳市成功举办

时间:2019-07-08   来源:  责任编辑:yyx

6月29日,第五十三期“民断是非”普法活动在广东省深圳市成功举办

  2019年6月29日,由广东省深圳市法学会、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和深圳图书馆共同主办的第五十三期“民断是非”普法活动在广东省深圳市举行。

  本次辩论赛的主题是“电动出租车因缺电拒载该不该罚?”来自K.O.辩论和深圳菖蒲辩论协会的辩手们组成正反方,就此话题展开辩论。

  来自K.O.辩论的正方代表队认为电动出租车因缺电拒载应当处罚。原因在于:首先,拒载一事直接涉及乘客权益,目前拒载类投诉占总投诉的77%,足见其已成为问题重灾区。其次,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合法拒载的理由无一不是出于乘客的特殊个人原因,或乘客有不当行为。最后,有缺电与否的判断看似简单,实际上在天气、路况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下仅能司机进行主观判断。若是缺电能够成为合理拒载理由,则拒载乘客的现象再难禁止。来自深圳菖蒲辩论协会的反方代表队认为电动出租车因缺电拒载不应当处罚。原因在于:首先,《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的规定是在燃油车时代做出的,不能与电动车时代一概而论。其次,电动出租车没有办法跟燃油车一样做到在燃料缺乏的情况下进行迅速补充。再次,处罚与否不应一刀切,否则会丧失公平性。

  广东省深圳市出租汽车协会副秘书长叶惠云先生作为点评嘉宾进行了点评,他指出:首先,缺电问题,该处罚或者不该处罚,过于简单化。作为乘客来说,就很难判断车辆缺电与否。不能因为缺电就拒载,也不能一味进行处罚。辩论赛引导案例中的焦点,关键是判断究竟是不是缺电。但抛开技术问题,因为出租车不是纯粹的自由交易,它是公共交通的一部分,只要营运了,就要强制交易。从行业角度来说,更多的是教育司机尽可能的随时充满电。既然是一个专业的司机,保证充足的电量为乘客服务也就是基本的要求。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则应当处罚,但处罚的标准也应当进行细化。

  15名来自各行各业的民众组成大众评审团进行投票。最终以支持正方4票,支持反方8票,3票弃权的结果结束了辩论。

会场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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