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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期深圳法治论坛成功举行

时间:2019-09-11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敖婷婷

    活动现场

      2019年5月19日上午,由深圳市法学会、深圳市法荟企业法律研究中心共同主办,深圳市工商联支持、北京市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协办的第四十二期深圳法治论坛在深圳市法学会多功能学术报告厅举行。

    田文昌律师

      应主办方之邀,知名律师、中华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院长和刑事法律学院名誉院长田文昌律师做客本期论坛,以“企业法律风险研究与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为主题进行了专题演讲。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副巡视员吴力夫出席论坛并致辞,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惠玲应邀出席并担任论坛主持人。来自检察院、法院、律所、企业的法律工作者以及其他法学法律爱好者等近150名听众参加了论坛。

      田文昌律师对《企业法律风险研究与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分别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讲解。

      第一,回顾了四十年来中国企业家(尤其是民企)创业、维权的历程。

      第二,个别企业家在法律上失利的原因分析。田文昌律师认为:“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市场环境处于逐步稳定、成熟的过程中。另一方面,法治环境也处于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中。”

      第三,经营活动中发生刑事风险的四种情况。田文昌律师认为:“第一种情况,为了追求利益而陷入犯罪;第二种情况,不知不觉中无意识陷入犯罪;第三种情况,因为立法、司法的客观滞后性而被刑事追究。第四种情况,为利益之争而诬陷他人犯罪。”

      第四,防控措施。田文昌律师认为:“首先,时刻保持防范意识,守住行为底线。简言之:做每一件事都要想到可能发生的法律后果,三思而后行;其次,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再者,重视律师作用,学会利用专业法律服务来防控风险。”

      现场互动

       在现场互动环节,现场嘉宾与田文昌律师就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中刑事风险防范化解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的交流互动,将本次论坛的氛围推向了高潮。

      最后,主持人王惠玲总结道,在中央不断释放出毫不动摇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强烈信号的感召下,身为法律人应如何作为是应该思考的问题。她认为,为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尽力、为企业法律问题的适用和研究倾力、为推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司法理念用力,是法律人应有的一种担当和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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