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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筹备会在四川广安召开

时间:2019-05-15   来源:四川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四川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黄晓峰在筹备会上通报前期筹备情况

      根据中国法学会区域论坛工作安排,2019年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由四川省法学会承办。5月10日,论坛筹备会在四川省广安市召开。来自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江西、湖南、福建、四川十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四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沈涧主持。四川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黄晓峰传达了4月23日中国法学会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七大区域法治论坛协调会主要精神,通报了四川省法学会承办本届泛珠三角区域论坛前期筹备工作情况,并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筹备工作方案、征文通知等文本草案作了说明。广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甘用德代表广安市致辞。

      会上,与会代表针对论坛主题、分论题以及论坛举办的时间、地点、方式、论文评审、奖项设置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共识。会议原则通过了《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工作方案》。确定2019年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于10月中旬在四川省广安市举办。本届论坛由四川省法学会承办,广安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协办,主题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

      沈涧副书记指出,“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作为中国法学会七大区域法治论坛之一,截至目前已成功举办了十三届,这既是推动和加强泛珠区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法律界交流和合作的重要学术平台,也是区域内各地方法学会工作交流和合作互动的重要途径。本届论坛由四川举办,为本省法学会提供了难得的学习机会,我们将以承办这次论坛为契机,学习借鉴泛珠区域法治建设的先进经验,强调论坛的开放性、实践性和“接地气”特点,切实将承办论坛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助推法治四川建设的重要抓手,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四川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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