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20 来源:WTO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
2019年5月8日下午,中国法学会《外商投资法》配套法规专家咨询会暨2019年第1期法治改革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张涛主持会议。
王其江副会长指出,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外商投资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认为:外商投资法确立了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和规则。从法律的具体内容看,有的规定可以直接执行,如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等;有的规定属于指引性、衔接性规定,可以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有的制度已经制定了配套的、具体的规定,如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等;也有一些新设立的制度,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等,需要制定相关配套规定予以细化。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抓紧研究起草外商投资法相关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明确可操作、可执行的具体规范,做到与本法同步施行,确保外商投资法出台后及时落地实施,保障利用外资工作顺利进行。近日,中国法学会收到司法部《关于请协助提供外商投资法配套法规有关材料的函》。为保障外商投资法顺利实施,司法部会同商务部、发改委等部门正在抓紧研究起草外商投资法配套法规。为扎实做好这项立法工作,希望中国法学会协助该部门研究提出《外商投资法》需要在行政法规层面予以明确和细化的主要问题,并尽可能提出具体细化方案及政策和事实依据。中国法学会特组织此次专家研讨会,会后将形成中国法学会专家咨询意见报送司法部。
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车丕照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于安教授,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左海聪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学院院长赵宏瑞教授,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武汉大学法学院漆彤教授、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刘瑛教授、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池漫郊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廖诗评副教授,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赞新律师参加会议并发表针对性建议。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杨松教授提交了书面意见。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共同承办。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吕勇、副秘书长周小康参加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