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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其江副会长在2018年度食品安全法治十大事件发布会
暨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下的食品安全法治问题研讨会上的讲话

时间:2019-05-08   来源:  责任编辑:

    在2018年度食品安全法治十大事件发布会

    暨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下的食品安全法治问题研讨会上的讲话

     

    王其江

    2019年5月7日

     

    各位专家学者、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18年度食品安全法治十大事件发布会暨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下的食品安全法治问题研讨会。首先,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向与会的各位专家学者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部门给予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关系全国13亿多人“舌尖上的安全”,也关系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就强调指出:“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今年2月,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指出,对食品、药品等领域的重大安全问题,要拿出治本措施,对违法者用重典,用法治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不仅指出了食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而且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天,我们召开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下的食品安全法治问题研讨会,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指示,特别是他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最新讲话精神,凝聚各界智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为中央有关部门决策、立法、执法、司法提供智力支撑。

      推进新时代食品安全法治建设,离不开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整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机构的职责,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整合食品、药品等执法职责和队伍。随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建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背景下,我们举办今天的会议,意义重大。希望各位专家学者能够畅所欲言,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下如何推进食品安全法治建设贡献智慧。

      借此机会,我谈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是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形成繁荣食品安全法治研究的最强合力。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中国法学会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为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建言献策。我们率先在全国成立了首家食品安全法治研究机构——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并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研究工作,其中包括组织年度食品安全法治十大事件评选。十大事件评选既是对上一年度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概括提炼,也是一次集中了公众感受、专家意见的“法治微评估”。特别是,持续开展这样的工作,不仅有助于宣传食品安全法治建设成绩,而且有助于发现建设规律、找准突出问题,从而提升法治化建设水平。今年已是第四次发布年度食品安全法治十大事件。对这次十大事件发布,中国法学会党组高度重视,提出了许多具体要求。在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背景下,要持续加强食品安全基础法律问题、食品安全监管与市场监管融合问题、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问题等的研究,推动引领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在这方面,中国法学会要发挥引领、繁荣食品安全法治研究,推进食品安全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治实践创新,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转化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团结、凝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机构、人才,共同推进食品安全法治研究工作深入繁荣发展,推进食品安全立法更加科学、执法更加严格、司法更加公正、守法更加普遍,推动我国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得到根本性提升。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治,推进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与法治实践的有机融合。食品安全法治研究,最根本的还是要服务于我们的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工作,服务于我们的食品安全法治治理工作。我们的研究不能闭门造车,要与食品安全工作的实践紧密配合。在这次开会前,我们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和法规司征求了对“2018年度食品安全法治十大事件”的意见和建议。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为事件之一提供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最新数据,使得对此事件的盘点更加精准。这样的机制非常好。希望以后能够与实务部门在各个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也希望各位法学专家能够更多地参与到食品安全的具体法治建设工作中去,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食品安全法治建设献计献策。

      三是形成良性互动机制,助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的创建水平迈向新境界。社会共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新举措,也是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是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等突出问题的有效手段。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要求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包括政府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乃至公民个人,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管共治的格局。这一原则不仅适用于食品安全法治建设,而且适用于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联合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美团点评法律政策研究院评选发布食品安全法治十大事件,这本身就是社会共治理念的生动体现。我注意到,今天参会的既有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也有监管部门的实务专家,还有来自企业一线的研究人员和新闻媒体的朋友们。这种多方参与、多方对话的形式,是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积极探索。下一步,要通过各界共话食品安全法治的机制,有力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的创建,有力提升食品安全法治治理水平。

      最后,预祝本次研讨会和发布会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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