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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建设中山大学研究院”揭牌仪式在中山大学举行

时间:2019-05-10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4月28日上午,法治社会建设中山大学研究院在中山大学广州校区揭牌。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省法学会会长、《法治社会》编委会主任梁伟发,中山大学党委书记陈春声教授,广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陈岸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柏阳,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法治社会》编委会副主任陈文敏,省法学会副会长、《法治社会》杂志社社长、《法治社会》编委会副主任何广平,省法学会副会长、《法治社会》副总编辑何桂复,省司法厅巡视员张荣辉,以及广东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等司法部门的领导和广东省各大法学院校专家学者、中山大学法学院领导等共40人参加了揭牌仪式。揭牌仪式由中山大学法学院党委李明章书记主持。

    揭牌仪式现场

      中山大学法学院黄瑶院长代表学校宣读了法治社会建设中山大学研究院成立决定并致辞。她指出,中山大学法学院近年来取得长足发展,教学和科研等实力全面提升,在国家和广东省的法治建设中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法治社会建设中山大学研究院的设立是中大法学院发展进程中值得记载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中大法学院的办学水平和科研能力越来越得到认可,同时也彰显了中大法学院主动担当和勇于履行社会责任的精神。她表示,中大法学院将以研究院为平台,整合资源,深入研究,努力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不辜负广东省法学会、学校和社会各界对法学院的信任和期待。

    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黄瑶致辞

      梁伟发在致辞中对“法治社会建设中山大学研究院”的设立表示了祝贺。他指出,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我国要建设成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当前的法治社会建设迫切需要研究与评价,研究院的设立符合现实需求。他充分肯定了中山大学对研究院设立做出的贡献,并强调研究院今后的工作重点,一方面要加强对法治社会建设的研究,制定法治社会建设的基本内容、标准和要求;另一方面要开展法治社会建设的评价,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深入推进,为我国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而努力。

    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法治社会》编委会主任梁伟发讲话

      随后,中山大学党委陈春声书记、广东省法学会梁伟发会长为法治社会建设中山大学研究院揭牌。

    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和中山大学党委书记陈春声揭牌

      揭牌仪式后,法治社会建设中山大学研究院相关专家学者在法学院举行了首次研究院工作会议。
      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国家战略,法治社会建设中山大学研究院由中山大学和广东省法学会共建,依托中山大学法学院管理。
      法治社会建设中山大学研究院将协同创新开展法治社会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法治等问题的评价与研究工作,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和世界影响力的新型高端智库。中山大学法学院与广东省法学会共建研究院将有利于优势资源互补,以一流为目标、以学科为基础、以绩效为杠杆、以改革为动力,推动中山大学和中山大学法学学科迈入世界一流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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