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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 2017 年年会预通知

时间:2017-11-02   来源:湖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尊敬的  代表:

  经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会议决定,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定于2017年12月9日在武汉大学召开,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17年12月9日(周六)全天

  会议地点:武汉大学法学院

  二、 会议内容

  (一)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换届选举

  (二)学术年会

  会议主题:共享经济与社会法

  会议子议题:

  1、共享经济视野下劳动关系的判断问题

  2、共享经济下劳动法面临的挑战

  3、共享经济发展理念下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4、“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与维持社保待遇”政策之合理性与可行性研究

  三、参会人员

  1. 湖北省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会员

  2. 特邀代表

  3. 学生代表

  年会对会员参会是否提交论文不做硬性要求。本公告不是正式的邀请函。邀请函由承办单位出具,书面盖印为准。

  四、论文提交和参会要求

  1、论文应围绕会议主题选题和撰稿,不限于子议题列出的范围。

  2、请于2017年11月15日——11月25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将参会论文提交到年会专用邮箱:sociallaw2017@163.com,逾期不再接收。

  3、每位作者以第一作者提交论文限1篇,请在邮件主题栏标明“湖北社会法学研究会2017年会论文”。论文注释格式请尽量使用脚注。

  4、研究会理事应当围绕主题提交论文。其他人员提交论文的,研究会秘书处将视论文质量,根据承办单位的接待能力,特邀部分作者参加会议。

  5、因本届年会需换届选举,理事应参加本次会议。

  五、青年优秀论文评选

  为鼓励和扶持青年社会法学者成长,年会将继续组织青年优秀论文评选,有关要求如下:

  1、参评者限于湖北地区学者,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2、参评论文必须围绕会议子议题撰写、独立署名,篇幅不限;

  3、提交论文时请同时在邮件主题栏和论文正文第一页顶端醒目注明“参评青年优秀论文”字样,须在邮件正文提供身份证号码。

  4、参评论文必须在2017年11月15日——25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到年会专用邮箱:sociallaw2017@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5、参评论文须为年会举办之日前未曾公开发表的文章。

  六、会务事宜

  1、会务费用:此次会议各位会员免交会务费,会议安排午餐,交通费自理。

  2、报到地点:武汉大学法学院

  七、联系方式

  会务组电子邮箱:sociallaw2017@163.com

  承办方联系人:

  程 凌:156-2396-0015

  田蒙蒙:173-5442-2003

 

  主办方: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

  承办方:武汉大学法学院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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