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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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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研究会联络员分工的通知

时间:2016-09-21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xzw

各有关研究会、机关各部室、各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加强中国法学会与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的联系,更好地服务研究会建设,中国法学会党组讨论通过了《中国法学会研究会联络员制度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6年6月20日正式实施。

  根据该《办法》规定,中国法学会机关各部室和法律信息部、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中国法律咨询中心等相关事业单位推荐1—2名处级以下(含处级)的在编干部担任研究会联络员(以下简称联络员);中国法学会驻会领导的秘书、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在编干部均为联络员。

  研究部于6月20日向办公室、机关党委、外联部、会员部、法律信息部、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发出通知,要求相关部门推荐联络员人选。经过汇总,各部门共推荐了11名联络员,名单如下:

  办公室:

  连志慧 综合处副调研员

  李 蕾 综合处副调研员

  人事部(机关党委):

  徐晓平 人事保卫处处长

  外联部:

  陈 博 一处副处长

  会员部:

  李跃文 地方处主任科员

  法律信息部:

  陈谦信 副研究员

  陈 燕 助理研究员

  刘金瑞 助理研究员

  交流中心:

  张自合 学术研究处副研究员

  咨询中心:

  贾为凤 法律事务部项目主任

  汤从训 法律事务部项目主任

  此外,根据《办法》规定,中国法学会会长、常务副会长、驻会领导的秘书也当然的是联络员。一共有7位:梁霄、庞辉、刘呈祥、刘锐、刘灿华、李理、田林。

  以上联络员,根据其专业背景及意向,拟作分别联系以下研究会:

  1、学会领导秘书对应联系会领导负责联系的研究会。

  2、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推荐的联络员分别联系:

1

连志慧

立法学研究会

2

李  蕾

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

3

徐晓平

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

4

陈  博

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

5

李跃文

海洋法学会

6

陈谦信

刑法学研究会

7

刘金瑞

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

8

陈  燕

宪法学研究会

9

贾为凤

民法学研究会

10

汤从训

商法学研究会

11

张自合

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

 

 

 

  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推荐的联络员任期一年。表现优秀、本人愿意且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的,可以连任,并可适当增加负责联系研究会的数量。

  请各联络员与研究部学术组织处、社团管理处,联系研究会秘书处、研究会联系会长的秘书,保持密切的工作联系。

  联系人:社团管理处沈苗苗

  电 话: 66175287(外线), 1318(内线)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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