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8-29 来源:法律信息部 责任编辑:xzw
中国法学青年论坛
第十一届
第7号公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终评结果公告
根据《第十一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评奖办法》,本论坛组委会于2016年8月25日下午在中国法学会 机关举行了征文终评会(详细情况见http://www.lawinnovation.com/index.php/Home/xuejie/artIndex/id/13967/tid/1.html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评审过程
评审委员会在讨论通过《第十一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终评办法》之后,对进入终评的330篇论文进行了集中书面匿名评审。18位评审专家分为6组,每组3人。各组专家经过认真审阅、充分讨论,提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推荐获奖论文名单,交由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经讨论,最终确定拟获一等奖论文30篇、拟获二等奖论文60篇、拟获三等奖论文89篇(空缺1篇)、拟获优秀奖论文87篇(空缺3篇),占有效稿件总数(3042篇)的8.75%。8月26—29日,论坛组委会秘书处受评审委员会的委托,对全部拟获奖论文进行了反学术不端检测和人工复查。检测和复查结果为:拟获二等奖论文2篇、拟获三等奖论文5篇、拟获优秀奖论文6篇存在有违学术规范的情况。按照终评办法,特将该13篇论文剔除出拟获奖名单,并不再增补。
二、评审委员会
【主 席】
陈冀平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副主席】
张文显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
【委 员】(按姓氏拼音排序)
陈 甦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研究员,《法学研究》主编,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陈泽宪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董桂文 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检察学研究会民行检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胡建淼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教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行政法学研究会顾问,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胡卫列 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书记、教授,中国犯罪学学会会长
黄京平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席、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蒋惠岭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秘书长
孔祥俊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授,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李仕春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教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李曙光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王敏远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委员会主席、研究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王亚新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叶 青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教授,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张 平 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主任、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张新宝 《中国法学》总编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期刊研究会会长,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朱卫国 阿里巴巴集团法务部资深法务总监,AlilA法学院院长
【秘书长】
吕兴焕 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主任,研究员
三、拟获奖名单
拟获奖论文中,一等奖30篇,二等奖58篇,三等奖84篇,优秀奖81篇,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8月29日—9月5日。鉴于本届论坛征文公告中未要求作品为未发表作品或未获奖作品,因此凡属此两种情形者,不在举报之列。
至此,第十一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评审工作圆满结束。组委会将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对获奖论文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邀请中央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在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开幕式上进行颁奖。部分一、二等奖获奖作者(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将遴选为报告人,在论坛上交流发言。同时,获得一等奖论文且作者或第一作者的年龄未超过40周岁者,自动获得参加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终评的资格。
欢迎并感谢广大同仁的关注和监督!
联 系 人:陈谦信 王宇飞 杨 力
联系电话:010—66513508
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组委会
2016年8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