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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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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治中国建设努力——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速记(四)

时间:2013-12-02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重视人才培养 加强法制宣传

  分组讨论还未开始,代表们就被记者“盯”上了。

  11月29日12时15分,正是饭点,落了单的陕西省法学会副会长雷宝生被记者包围,他在小组讨论的发言引起了记者的兴趣。

  “陈冀平书记做的报告中透露出对法学人才的关怀,各地方法学会真切感受到必须要把培养优秀青年法学人才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人群中的雷宝生感慨。

  采访期间,民主与法制社记者注意到,陕西两位代表所关注的“法学人才培养”和“法制宣传”,也是其他代表提及频率很高的热词。

  新领域的拓展

  14点30分,分组讨论正式开始。

  “我们已经作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我们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陆剑锋谈及陈冀平所作报告的感受时,引用了丁关根同志的一句话。

  “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学术界该做什么,用6个字概括:完善、探索、传播。”

  陆剑锋同样强调法学人才培养和传播法制价值观(法制宣传)的重要性。与他的“6个字”不同,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左海聪关注“两个字”——研究。“孟建柱同志讲话说要‘拓展法律新领域的研究’,这是我们搞法律研究工作人员重要的方向。”左海聪教授认为,人法学会在法学人才培养上要引导“加强对国际法和涉外法的研究”。

  左教授的研究领域是国际法,他直言:“没有什么国际法的大课题,中国法学会的支持恐怕还是不够的。”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瀚教授对此也表示认同:我国与日本相比,在海洋法研究领域有相当差距。

  王瀚说,法学会应该强调智库建设,使法学研究起到国家智库的作用,为党和国家出谋划策。今后的法学会应当更注重中国和国外的法律国际合作。

  接“地气”就有“底气”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振民、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山等代表,在另一个会议驻地,也在分享着有关“法制宣传”“法学人才培养”的看法。

  王振民发言伊始便举了个例子——

  “因‘文革’时期批斗老师,陈小鲁(陈毅之子)带着他的同学回母校向老师道歉。陈小鲁先生在接受媒体访问时说,改革开放以前,我国没有对全民进行法制教育,比较多的是革命教育,给大家太多的革命思想……由此,陈大声疾呼,要对全党全人民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法制教育。”

  王振民表示,“中央的宣传部门就应该宣传法律。”

  “法制宣传要抓住活生生的现实问题让大家明白,来进行宣传,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让大家弄清实际问题。”河山说。

  随后河山解释,消法为什么能被公众所熟知,就是因为通过“王海事件”的宣传,这就是法制宣传的力量。

  在谈及我国法律人才培养时,王振民坦言,“中国法律人才的数量不算多。”最关键的还是质量问题。王振民甚至发出了“质量堪忧”的呼声,他说,学校对学生法制理想教育、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很薄弱,而一味强调法律精英教育,法律技能教育。把法律当赚钱的工具,不讲职业道德,背离了法学教育的核心价值。

  相较王振民的担忧,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教授对此很有发言权。10月30日,一个法律人才互聘“双千计划”现场会刚在他们学校举行。

  “要接地气才能有底气。”贾宇介绍,2008年,西北政法大学派出法学教师,在法律实务部门挂职或兼职,让教师充分接触中国司法地气,“着力提升专任教师的法律实务能力”,学校还从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政法实务部门,聘请经验丰富的人士,担任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共同组成高水平法学教学团队。

  中国法学会的品牌

  十大青年法学家的评选和优秀法学成果的评选,是中国法学会的两大品牌。“今年重点就是把一批有成就的中青年法学家推到法制前沿,让更多的人了解他们。让他们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更为广泛地传播出去。”中国法学会办公室主任刘剑强调。

  “港澳青年法律交流周”是中国法学会在法制宣传中的又一品牌。这个活动,中国法学会已经搞了五届,一般是一年请港澳的学生来,一年组织内地的学生去。交流活动效果非常好。

  “这种高层次高素质的法律学子交流,对了解一国两制的法律制度、了解在大的政治背景下三地的不同,我觉得是非常有意义的。”刘剑说,年轻人更多地去感受、去交流,除了增进友谊之外,还开阔了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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