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23 来源: 责任编辑:elite
6.“钱杨书信拍卖”侵犯著作权隐私权案
基本案情:钱钟书、杨绛夫妇及女儿曾经与时任《广角镜》月刊总编辑的李某往来密切,通信频繁。三人所写的私人书信手稿由收信人李某收存。2013年5月,北京两家拍卖公司先后公告表示要拍卖钱杨家人写给李某的私人书信手稿。后,杨绛就中贸圣佳公司以及书信收藏者李某以侵犯著作权、隐私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2014年4月13日,北京市高院终审判决杨绛获赔20万。
推荐理由:“钱杨书信拍卖”一案涉及到两个权益,一是著作权,二是隐私权。著作权是作者对作品的直接支配权,书信也有著作权。比著作权期限更久远的是隐私权。该案对这两种权益的关注,加诸名人效益,起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
7.网络推手“秦火火”涉诽谤寻衅滋事案
基本案情:2013年8月,北京警方发现一名为“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恣意制造传播谣言,编造了“723动车事故”中国政府花2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张海迪国籍”事件、虚构雷锋生活奢侈情节等一系列社会热点事件,扰乱社会秩序。经侦查,北京警方一举将秦志晖(网名秦火火)等10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2014年4月17日,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案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判决,秦最终获刑三年,其未上诉。
推荐理由:新媒体、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得网上谣言、互联网诈骗等乱象一度滋生蔓延。秦火火便是这种乱象中的典型代表。这起案件被媒体称为“网络谣言第一案”,秦火火亦成为2013年“两高”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来,首个获罪的网络造谣者。该案很现实的证明了,网络绝非法外之地。
8.河南桐柏教师强奸猥亵女童案
基本案情:2014年4月21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桐柏县小学教师杨士付奸淫、猥亵多名女童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杨士付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自2012年春至案发,杨士付对所在学校2名女学生实施奸淫,对多名女学生多次实施猥亵行为。
推荐理由:近年来频频发生的校园性侵幼女案件,让我们被侵害女童的命运产生深切的同情,社会需要加强对校园女童的保护。
9.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诉民政部案
基本案情:民政部因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未按时参加2011年度社团年检,对其作出警告处罚。经行政复议未果,2014年4月24日,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诉民政部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但法院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其诉讼请求。2014年11月24日,此案二审在北京市高级法院开庭,至今未宣判。
推荐理由:民政部派出一个司长应诉,这是推广“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的成果。事发的理由则是中国社团的“婆婆”问题。民政部要求全国性法学社团根据社团的性质更换“婆家”,而中国法学会下已有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司法部又不愿意再管,导致“求检无门”。社会组织缺乏主管部门因而无法年检遭到处罚已经不止一例,如何规范社会组织管理相关制度,值得我们关注。
10.如果爱婚姻服务有限公司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案(2014最高法院政府信息公开十大案例)
基本案情:2013年1月,石家庄市如果爱婚姻服务有限公司请求民政部向其书面公开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的相关资料。民政部接到如果爱公司的申请后,未在法定15日期限内作出答复。行政复议期间,民政部向如果爱公司作出《政府信息告知书》。如果爱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一审认为销民政部所作《政府信息告知书》属程序违法,应予撤销,同时要求民政部于60日内针对如果爱公司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二审维持原判。
推荐理由:本案入选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政府信息公开十大案例。该案二审认定民政部遗漏了申请中未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构成未完全尽到公开义务,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正确理解,对行政机关是否充分履行告知义务进而完全尽到公开义务确立了明确的司法审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