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2-18 来源: 责任编辑:elite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法学研究、发挥智库作用、培养法治人才等取得新成效
一是着力加强战略性、全局性重大问题的研究。继续深化中央明确的中国法学会“三项任务”的研究,加强联合攻关,加强实际调研,向中央及相关部门报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规划》《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关于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专题调研报告》等;以“民法典编纂:理论、制度与实践”为主题举办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围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以“企业创新发展的法治保障”为主题举办中国法治论坛(2016)。按照中央精神,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围绕“南海仲裁案”建言献策,率先发表《关于菲律宾共和国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的声明》,约请海洋法、国际法领域知名专家在相关媒体发表文章,召开“南海仲裁案法律专家座谈会”,围绕“南海问题”设置系列重点研究课题,认定海南省南海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为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支持指导海洋法学会联合相关院校组建“海法研究方阵”,举办系列“海法高端论坛”。在多个论坛、研讨会及深入调研基础上,向相关部门报送了《中菲南海争端最终裁决及其对我国的不利影响之预判》《中菲南海争端仲裁案的后续应对措施》等多份研究成果,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认真完成与中央有关单位的委托研究、合作研究,如中央办公厅委托的“党规与国法关系”课题,环保部委托的“地方水污染防治立法研究”课题,国家食药总局委托的“保健食品法规规章完善研究”课题等。以有关地方法学会为主的“七大区域法治论坛”,分别围绕“环境污染防治法律问题研究”“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治理”“现代农业发展中的法治保障”“西部地区国家安全问题研究”“新形势下创新社会治理研究”“农村精准扶贫的法治保障”“涉众型经济犯罪问题研究”等加强针对性研究,成效也都不错。2016年,中国法学会所属50多个研究会都围绕本学科、本专业、本领域重要问题举行了年会,有的研究会还多次举办专题研讨会,取得一大批重要理论成果。
二是切实抓好课题工作。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法治领域重大问题设立研究课题,全年共确定56项重点委托课题、271项招标课题。召开课题管理座谈会,修订《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课题研究的长远规划、规范管理和制度建设取得长足进步。目前,全国绝大多数重点法学院校都把中国法学会的研究课题明确为部级纵向课题,中国法学会课题在法学界法律界的影响力大大提升。健全多元化、全覆盖课题成果转化机制,继续在《法制日报》开辟课题研究成果专栏,编辑出版《中国法学会优秀课题成果文库》《中国法学会课题成果要报年度汇编》,2016年共收到课题成果要报500余篇。创设后期资助项目作为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的新类型,编辑出版《中国法学会后期资助项目文丛》,2016年出版14部。
三是继续精心组织立法专家咨询会。全年共举办37场咨询会,就民法总则、慈善法、环境保护税法等27部法律、8部行政法规和2部重要部门规章草案进行讨论,共有729人次专家学者、42家(次)有关中央部委参与。每期咨询会都形成专家咨询报告向有关部门报送,许多意见被吸收或采纳。为更好地发挥立法专家咨询会的作用,我们创新工作,扩大参与面,一方面,在中国法学创新网上设立“网上立法咨询意见征集平台”,逐期同步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建议,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专家咨询报告质量;另一方面,我们继续加强各研究会参与,相关主题与有关研究会共同组织,2016年共有31家(次)研究会共同参与。立法专家咨询会自2015年1月启动以来,至今共举办75期,已经成为中国法学会服务法治实践、积极参政议政的一个重要品牌。
四是积极开展司法改革评估工作。围绕司法改革的顶层设计,组织专家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意见》等重要司法改革文件进行论证,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受中央政法委委托,对立案登记制改革,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等4项司法体制改革举措开展第三方评估,评估报告得到充分肯定;年前,中央政法委又委托中国法学会对司法责任制、员额制、司法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筹等四项司法体制改革重大举措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受深圳市政法委委托,对深圳市司法改革工作进行了整体性评估。此外,我们主动加强对立法前评估,对多部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状况进行立法后评估,常态性组织开展部门规章质量和地方立法的评估等,效果也很明显。应当说,以第三方身份积极参与法治领域评估,正在成为我们发挥自身优势、利用丰富资源拓展工作的主要内容。
五是认真履行全国性法学社团业务主管单位职责。进一步完善会领导分工联系研究会制度、研究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备案制度等。指导15个所属研究会顺利完成换届,通过换届进一步加强研究会思想政治、领导班子、工作制度、活动机制等建设。制定《关于贯彻〈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促进研究会依法依规依章程开展工作。加强研究会秘书处实体化建设,研究会的秘书处工作逐步规范。举办5场“研究会工作面对面沟通会”,逐项研究一些研究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和帮助解决。做好2016年度研究会支持经费拨付工作和2015年度支持经费使用情况抽查工作,为研究会开展日常工作和组织课题研究提供保障;每月编发《研究会工作动态》,推进各研究会之间的相互交流。
六是积极推进智库体系建设。按照标准高、程序严、总量控制的原则稳步推进“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认定工作,首批认定反恐研究、南海政策与法律研究、东盟法律研究、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公法研究、法治评估研究等6家法治研究基地。加强研究会智库作用发挥,加大对研究会课题支持力度,确定有关研究会承担相关重点委托课题研究。指导支持法理学、行政法学、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社会法学、环境资源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研究会联合有关法学院校组建法治评估、法治政府、反腐败法治、金融法治、法治经济、法治社会、环境法治、创新驱动法治等16个专门法治领域“研究方阵”。推动研究会之间、研究会与地方法学会之间的协同创新与联合攻关,商法学、经济法学、银行法学、证券法学、保险法学、刑法学、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等7个研究会,和北京、上海、广东、四川4个省级法学会组建了“金融法治研究协同机制”,并举办了8期“金融法治沙龙”。为更好满足服务法治实践的需要,拓展了研究会的研究领域,将法制文学研究会拓展为法治文化研究会,将信息法学研究会拓展为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加强中国法学会直属研究机构建设,将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更名为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并作为中国法学会申报国家法治高端智库的实体性工作机构。
七是高度重视中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培养。启动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完善评选规则,创新工作方法,保证评选活动的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开展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评选活动日益成为发现、汇聚和培育青年法学法律人才的又一特色品牌。以“互联网治理与法治发展”为主题举办第十一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论坛在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中的影响力、号召力进一步提升。从2016年起,中国法学会部级研究课题专门设立面向35周岁以下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的“青年调研项目”,引导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法治实践和基层一线开展研究。积极推进“中国法治人才库”建设,针对法学家、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不同法律职业进行分级摸排,向地方法学会发函征集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加强顶层设计和基层调研,为人才库建设打下良好基础。2016年,内蒙古、山东、上海、江苏、福建、广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多地法学会也都开展了优秀人才和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发挥了很好的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社会法学、能源法等研究会也通过设立青年专项课题、举办青年论坛或学术沙龙、评选青年优秀成果或优秀博士论文、举办青年研修班等方式,加大了对青年法学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