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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在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时间:2017-02-18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在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陈冀平

  (2017年2月16日)

各位常务理事,同志们:

  这次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明确2017年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孟建柱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近年来,中国法学会和各级地方法学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推动政治引领、法学研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对外交流及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此,谨向同志们致以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2017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衷心希望各级法学会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牢记职责使命,自觉服务大局,不断改革创新,切实保持和增强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和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积极发挥咨政建言作用,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有效推动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主动深入基层,努力为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要继续深化法学会改革,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以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作风、强有力的制度打造信念坚定、敢于担当的干部队伍,要站在时代的前列,不断创新理念、机制,建设坚强有力、充满活力的群团组织。”孟建柱同志的重要批示,充分肯定法学会工作,明确指出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学会工作的主要任务,体现了党中央对法学会工作的高度重视、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对于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进一步做好法学会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在实际工作中努力加以贯彻落实。

  下面,我受王乐泉会长的委托,分两部分向大家通报有关工作,并请讨论和审议。

  第一部分 关于2016年的主要工作

  2016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下,在中央政法委的直接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中国法学会、各地方法学会、各研究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部署推进各项工作,紧紧围绕深入贯彻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自身建设,扎实推动政治引领、法学研究、基层组织、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对外交流及自身改革等方面创新发展,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增强定力,主动引领,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推出新举措

  一年来,始终把引领法学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不移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作为中国法学会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

  一是切实抓好用中央精神统一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思想的工作。及时向法学会系统印发通知,邀请全国政协、中纪委相关负责同志作专题辅导报告,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和研究会秘书长会议、研究会党组织负责同志会议等,认真组织和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中央有关文件、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等精神的传达学习,推动法学界法律界在不断加深对中央精神了解、把握和认同的基础上增强“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认真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意见》,这是我们在强化法学会政治引领作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推出的一项新举措。意见强调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要求各级法学会党组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研究会负责人目标管理。继续坚持依靠法学家做法学家的工作,强化学术委员、学科带头人、研究会会长等的骨干作用,既强化自身政治素质、保持政治定力、坚定政治立场,也要对本单位、本学科、本领域的政治引领作用切实担负责任,增强警觉性、敏锐力、预见性,有针对性地做好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的引导沟通、教育转化、提醒纠偏等工作。

  三是强化各研究会作为中国法学会对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进行政治引领的重要抓手作用。按照中央文件要求,坚持应建尽建原则,2016年年底前,推动55个主管的法学社团和研究会全部成立了党组织。这是一项重大突破,为通过研究会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奠定了组织基础,比如,法理学研究会党支部、行为法学会党总支等,都在成立后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四是注重通过重要论坛、重点研究课题等发挥引领作用。围绕“十三五”规划、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等确定年度重点课题、“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宣讲选题、相关论坛主题等,确定12项“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健全重大学术活动主题审定和政治把关制度,明确各研究会要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组织本领域研究工作。特别是,我们着力通过突出和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研究来发挥引领作用。为加强这方面工作,成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研究中心”;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拓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后,召开了以“弘扬董必武法治精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举行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引领法学研究”主题年会。

  一年来,各级地方法学会也都把对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引领作为工作重中之重来抓,都能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向所属研究会、广大会员等及时传达学习中央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等,确保了中央精神在法学会系统的贯彻落实。北京、湖北、云南等地法学会分别出台了关于加强本省市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指导意见,值得充分肯定。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法学研究、发挥智库作用、培养法治人才等取得新成效

  一是着力加强战略性、全局性重大问题的研究。根据中央部署,在中央政法委指导下,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创新理论在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方面重要贡献的研究。继续深化中央明确的中国法学会“三项任务”的研究,加强联合攻关,加强实际调研,向中央及相关部门报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规划》《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关于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专题调研报告》等;以“民法典编纂:理论、制度与实践”为主题举办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围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以“企业创新发展的法治保障”为主题举办中国法治论坛(2016)。按照中央精神,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围绕“南海仲裁案”建言献策,率先发表《关于菲律宾共和国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的声明》,约请海洋法、国际法领域知名专家在相关媒体发表文章,召开“南海仲裁案法律专家座谈会”,围绕“南海问题”设置系列重点研究课题,认定海南省南海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为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支持指导海洋法学会联合相关院校组建“海法研究方阵”,举办系列“海法高端论坛”。在多个论坛、研讨会及深入调研基础上,向相关部门报送了《中菲南海争端最终裁决及其对我国的不利影响之预判》《中菲南海争端仲裁案的后续应对措施》等多份研究成果,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认真完成与中央有关单位的委托研究、合作研究,如中央办公厅委托的“党规与国法关系”课题,环保部委托的“地方水污染防治立法研究”课题,国家食药总局委托的“保健食品法规规章完善研究”课题等。以有关地方法学会为主的“七大区域法治论坛”,分别围绕“环境污染防治法律问题研究”“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治理”“现代农业发展中的法治保障”“西部地区国家安全问题研究”“新形势下创新社会治理研究”“农村精准扶贫的法治保障”“涉众型经济犯罪问题研究”等加强针对性研究,成效也都不错。2016年,中国法学会所属50多个研究会都围绕本学科、本专业、本领域重要问题举行了年会,有的研究会还多次举办专题研讨会,取得一大批重要理论成果。

  二是切实抓好课题工作。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法治领域重大问题设立研究课题,全年共确定56项重点委托课题、271项招标课题。召开课题管理座谈会,修订《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课题研究的长远规划、规范管理和制度建设取得长足进步。目前,全国绝大多数重点法学院校都把中国法学会的研究课题明确为部级纵向课题,中国法学会课题在法学界法律界的影响力大大提升。健全多元化、全覆盖课题成果转化机制,继续在《法制日报》开辟课题研究成果专栏,编辑出版《中国法学会优秀课题成果文库》《中国法学会课题成果要报年度汇编》,2016年共收到课题成果要报500余篇。创设后期资助项目作为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的新类型,编辑出版《中国法学会后期资助项目文丛》,2016年出版14部。

  三是继续精心组织立法专家咨询会。全年共举办37场咨询会,就民法总则、慈善法、环境保护税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27部法律、8部行政法规和2部重要部门规章草案进行讨论,共有729人次专家学者、42家(次)有关中央部委参与。每期咨询会都形成专家咨询报告向有关部门报送,许多意见被吸纳。为更好地发挥立法专家咨询会的作用,我们创新工作,扩大参与面,一方面,在中国法学创新网上设立“网上立法咨询意见征集平台”,逐期同步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建议,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专家咨询报告质量;另一方面,我们继续加强各研究会参与,相关主题与有关研究会共同组织,2016年共有31家(次)研究会共同参与。立法专家咨询会自2015年1月启动以来,至今共举办75期,已经成为中国法学会服务法治实践、积极参政议政的一个重要品牌。

  四是积极开展司法改革评估工作。围绕司法改革的顶层设计,组织专家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意见》等重要司法改革文件进行论证,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受中央政法委委托,对立案登记制改革,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等4项司法体制改革举措开展第三方评估,评估报告得到充分肯定;年前,中央政法委又委托中国法学会对司法责任制、员额制、司法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筹等四项司法体制改革重大举措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受深圳市政法委委托,对深圳市司法改革工作进行了整体性评估。此外,我们主动加强对立法前评估,对多部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状况进行立法后评估,常态性组织开展部门规章质量和地方立法的评估等,效果也很明显。应当说,以第三方身份积极参与法治领域评估,正在成为我们发挥自身优势、利用丰富资源拓展工作的主要内容。

  五是认真履行全国性法学社团业务主管单位职责。进一步完善会领导分工联系研究会制度、研究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备案制度等。指导15个所属研究会顺利完成换届,通过换届进一步加强研究会思想政治、领导班子、工作制度、活动机制等建设。制定《关于贯彻〈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促进研究会依法依规依章程开展工作。加强研究会秘书处实体化、规范化建设,研究会的秘书处工作逐步规范。举办5场“研究会工作面对面沟通会”,逐项研究一些研究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和帮助解决。做好2016年度研究会支持经费拨付工作和2015年度支持经费使用情况抽查工作,为研究会开展日常工作和组织课题研究提供保障;每月编发《研究会工作动态》,推进各研究会之间的相互交流。

  六是积极推进智库体系建设。按照标准高、程序严、总量控制的原则稳步推进“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认定工作,首批认定反恐研究、南海政策与法律研究、东盟法律研究、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公法研究、法治评估研究等6家法治研究基地。加强研究会智库作用发挥,加大对研究会课题支持力度,确定有关研究会承担相关重点委托课题研究。指导支持法理学、行政法学、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社会法学、环境资源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研究会联合有关法学院校组建法治评估、法治政府、反腐败法治、金融法治、法治经济、法治社会、环境法治、创新驱动法治等16个专门法治领域“研究方阵”。推动研究会之间、研究会与地方法学会之间的协同创新与联合攻关,商法学、经济法学、银行法学、证券法学、保险法学、刑法学、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等7个研究会,和北京、上海、广东、四川等4个省级法学会组建了“金融法治研究协同机制”,并举办了8期“金融法治沙龙”。为更好满足服务法治实践的需要,拓展了研究会的研究领域,将法制文学研究会拓展为法治文化研究会,将信息法学研究会拓展为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加强中国法学会直属研究机构建设,将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更名为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并作为中国法学会申报国家法治高端智库的实体性工作机构。

  七是高度重视中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培养。启动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完善评选规则,创新工作方法,保证评选活动的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开展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评选活动日益成为发现、汇聚和培育青年法学法律人才的又一特色品牌。以“互联网治理与法治发展”为主题举办第十一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论坛在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中的影响力、号召力进一步提升。从2016年起,专门设立面向35周岁以下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的“青年调研项目”,引导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法治实践和基层一线开展研究。积极推进“中国法治人才库”建设,针对法学家、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不同法律职业进行分级摸排,向地方法学会发函征集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加强顶层设计和基层调研,为人才库建设打下良好基础。2016年,内蒙古、山东、上海、江苏、福建、广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多地法学会也都开展了优秀人才和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发挥了很好的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社会法学、能源法等研究会也通过设立青年专项课题、举办青年论坛或学术沙龙、评选青年优秀成果或优秀博士论文、举办青年研修班等方式,加大了对青年法学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

  三、加强指导,务实推进,地方法学会建设实现新突破

  一是继续花大力气推动基层组织建设。2016年,王乐泉会长亲自到广东、湖北、吉林、辽宁、河南、广西、浙江、云南等地方法学会进行调研,并亲自与当地党委、政府负责人沟通协调,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法学会建设的重视和支持。截至2016年底,地市级法学会在全国范围内已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县级法学会已建成2216个,其中,又有天津、河北、辽宁、吉林、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西、海南、重庆、云南、青海、宁夏、浙江等16个省(区市)全部建立了县级法学会。落实《党章》及中央有关党组建设要求,继续推动地方各级法学会建立党组,截至2016年底,32个省级法学会中有14个设立了党组;河南省在全部158个县级法学会建立党组,实现了省、市、县法学会党组全覆盖,并在如何发挥党组作用方面作了积极探索,走在了全国前列。认真开展对省级法学会的工作考核,着力提升考核内容、考核标准的科学化、针对性,并通过考核带动省级法学会对地、市级法学会的工作指导,“法学会参与平安建设”继续被列为中央综治办综治工作考核内容。定期编发《地方法学会工作动态》电子版,及时全面反映地方法学会工作情况,加强工作经验的总结和推广。2016年,地方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建设也有了很大发展,新成立了一批地方特色明显、实际工作需要的专业、专门研究会,目前全国省级、副省级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已超过800个。

  二是着力解决市县法学会“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中政委转发了《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市县法学会的八项工作任务;加强对基层法学会领导班子、工作人员、内设机构、活动开展等方面建设的具体指导,通过培训和召开部分省区市县级法学会建设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浙江鹿城、辽宁朝阳、广西乐业、陕西凤翔、甘肃康县等县级法学会建设的典型经验。为提高地方法学会履职能力和水平,举办两期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共培训法学会系统干部645名。各省级、副省级城市法学会也都先后举办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深化了对法学会性质、定位、职能作用的认识,提高了对法学会工作特点、规律的把握,找到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坚定了做好法学会工作的信心。

  三是各地方法学会服务地方法治实践成效明显。2016年,全国各地法学会牢牢把握“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总要求,主动贴近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地方法治实践、大胆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取得了新的工作成效,也有不少亮点,比如:江苏、福建、山西等省法学会都被列入党委政府分工体系,承担了本省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的有关任务;浙江省法学会被省委确定为首批省重大改革项目第三方评估机构;天津市法学会被列为政府法律顾问遴选委员会成员单位;江西省法学会牵头推荐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人选工作;贵州省法学会积极组织专家参与地方立法;四川、云南、甘肃、新疆等省区法学会分别围绕“治蜀兴川”“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丝绸之路文化传承与发展”“‘去极端化’问题法治研究”等主题举办论坛,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重庆市法学会作为试点单位完成了法学会群团改革工作;河北省法学会出台了《市、县(市、区)法学会工作规范》;黑龙江省法学会制作了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案例软件,等等。

  四是会员队伍建设取得新的突破。年初,在对全国法学法律工作者队伍情况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各省(区、市)人口数量、城市规模等,制定了会员发展年度规划,明确提出2016年个人会员人数比2015年增长50%、团体会员数量增长10%的工作目标。召开会员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会员工作,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会员工作的新办法、新途径、新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工作方式,加强网上会员之家建设,会员发展、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服务广大会员的方式和手段更加丰富,广大会员对法学会的认同感、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截至2016年底,全国法学会共有个人会员46万,团体会员15400个。

  四、形式多样,注重实效,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打开新局面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继续精心组织实施“双百”活动,全年共举办报告会2893场,直接听众118万余人次,“双百”活动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大力推动活动进各级党委中心组,开展集体备课,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双百”活动的意见》。编辑出版《领导干部法治读本》《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案例读本》《全面依法治国读本》,组织编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丛书》,发表《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5)》。加强与各地普法、综治、教育、共青团等部门的合作,强调重实效、广覆盖,推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向市县级以下深入开展。全年共举办(参与、协办)法治讲座3.5万多场次,进行普法宣传7万多场次,开展法律服务12万多场次,发放普法材料3098万册(页),参与活动的普法志愿者达27万人次,受教育群众达到5700多万人次。一些地方法学会和研究会参与法治宣传方面的工作也很有成效,如:西藏法学会联合西藏电视台推出藏语法治栏目《与法同行》,宁夏法学会编写的《法在心中—公民法治常识读本》被确定为自治区“七五”普法教材,法治文化研究会开展了“中国梦法治情——普法万里行”活动,银行法学研究会举办了全国大学生金融法知识竞赛等。

  二是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宣传工作协调小组作用,统筹安排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点成果的宣传工作,加强与中央电视台12频道、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等中央媒体及有关主流网站的合作,推进法学会网络整合,运用网络和新媒体拓展传播渠道,放大正面声音,进一步提升了法学会的知晓度以及社会影响。各研究会高度重视网络建设,基本上实现了一网(网站或网页)一微信公众号的目标。

  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建立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工作机制,向当事人宣传法律,解疑释惑,化解矛盾。各地方法学会特别是市县法学会立足各地实际,积极主动为基层群众开展法律常识咨询、矛盾纠纷调处、信访积案化解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成效明显,其中,以吉林省法学会的“法律服务站”、广东省法学会的“法律服务社”、广西法学会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哈尔滨市法学会的“法律诊所”等最具代表性,为各级法学会特别是基层法学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工作,积累了成功的、可复制的经验。

  五、控制规模,提升层次,对外及台港澳法学交流达到新水平

  2016年,我们认真落实中央相关要求,减少和压缩一般性的交流访问,突出抓好主题区域论坛,重点加强涉外法律工作,着力增强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推动对外法学交流工作达到了新的水平。全年共组织出访团组16批、143人次,接待了来自77个国家、地区和国际法律组织近千人次来访,举办了5个区域法律论坛,19次涉外法律研讨会,举办了8批218人次的域外法律人才培训班或研修班。

  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的法治保障深化区域法律合作,举办了中国—东盟法律论坛“促进可持续发展法治高层研讨会”“中国—东盟互联网金融法律变革与合作研讨会”“中日韩暨东北亚法律论坛”“中国—欧洲法律论坛”等;一些地方法学会和研究会也举办或参与了一系列以“一带一路”为主题的国际国内论坛。深化与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务实合作,派团访问印度和斯里兰卡,并参加第三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深化对非洲法学法律界的交流合作,推进中非法律研究分中心、人才培训分基地、联合仲裁中心等的建设。加强域外法律人才培训和涉外法律服务相关工作,举办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洲、东盟和南亚地区的域外法律人才培训班,举办“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继续与国家外专局合作,分别赴法国开展了“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赴美国开展了“司法权合理配置法律制度”专题研修班。

  2016年,我们大力提升对外法学交流的水平和实效,注重外方人员的代表性和影响力。比如,我们在北京举办了“中英法治圆桌会议”,请孟建柱同志接见了英方主要代表,包括英国最高法院前院长、英国司法部驻上议院发言人、英国驻华大使、英中协会主席等重量级人物。这是目前为止中英两国在法治领域开展的最高层级的合作。特别是,英方对会议确定的“‘一带一路’与中英法治合作”主题高度关注并作出积极回应。英国作为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西方大国,其法学法律界全面参与由我倡导并大力推进的“一带一路”建设,对于我在国际上正面宣传和扎实推进这一倡议具有重要意义。再如,我们在昆明举办了“中国—南亚法律论坛”。坚持问题导向设置论坛主题,论坛举办前组团访问印度和斯里兰卡,专门与两国立法、司法实务部门和驻外使领馆深入沟通,同时广泛听取国内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找出中国—南亚法律合作及“一带一路”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确定论坛主题、议题和子议题,确保论坛成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邀请孟加拉国首席大法官、斯里兰卡司法部长、马尔代夫总检察长、尼泊尔总检察长、印度副总检察长、亚太法协主席等政要出席论坛,极大地提升了论坛层次和影响;论坛期间成立了中国—南亚法律论坛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为我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企业提供专门法律服务,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论坛筹备工作得到云南省委省政府、省公检法等部门及云南大学、云南省法学会以及我驻南亚各国使领馆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取得了很好效果。

  2016年,我们围绕“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两岸和平发展”“运用法律手段捍卫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台独’,增进维护一个中国框架的共同认知”等原则要求,开展了反“法理台独”相关工作,为祖国和平统一提供坚强法律保障;不断加强和深化与台湾法学法律界的交往与联系,举办了“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两岸法律风险管理研讨会”等,组织了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参访团赴台湾开展交流。2016年,我们围绕推动港澳法学法律界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等工作任务,举办了第八届“内地与港澳台法律研讨会”、首届“基本法司法适用中的法律解释学术座谈会”等;继续做好影响台港澳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工作,举办了“两岸青年法律交流研修班”“香港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澳门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等活动。

  一年来,有关研究会和一些地方法学会也在积极开展对外、对港澳台法学交流方面作了不少工作,如: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举办了第九届中韩刑事司法学术研讨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举办了首届中印知识产权论坛,犯罪学研究会承办了第八届亚洲犯罪学论坛,卫生法学会举办了第一届中欧卫生法国际研讨会,航空法学研究会举办了2016年航空法学国际研讨会,仲裁法学研究会举办了“一带一路倡议对ADR及仲裁的影响”国际论坛,法律文书研究会举办了第二届法律文书国际论坛,等等;北京市法学会积极参与金砖国家法律合作,重庆市法学会承办了中国—东盟法律研修班,吉林省法学会承办了中日韩暨东北亚法律论坛,等等。

  六、接受巡视,启动改革,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法学会机关自身建设展示新气象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支持、积极配合中央第十五巡视组专项巡视中国法学会党组工作。这是2016年中国法学会的一件大事。巡视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问卷调查、基层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帮助我们梳理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以巡视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差距、薄弱环节以及初步反馈的整改要求,坚持即知即改、边查边改、主动整改,及时解决了一些问题,推进了各项工作。

  按照中央关于群团改革的要求和部署,启动中国法学会全面改革,这也是2016年中国法学会的一件大事。法学会改革“改什么”“怎么改”,法学法律界广泛关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热切注目。按照中央要求,我们认真谋划、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在深入调研、广泛讨论、充分酝酿、反复修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方案突出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着力提升引领能力、增强工作实效、夯实基层基础、扩大工作覆盖、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推进组织体系、工作机制、运行方式创新。年前,《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已经中政委同意,上报给中央深改办。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对照党章、党规,进行自查自纠,党员干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在实践中,我们的工作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

  思想政治引领方面,对如何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研究不足,措施不够有力,向法学法律工作者传达中央精神内容相对不够、方式方法有待改进创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发展上下的力量还不够,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任重道远;对法学领域网络意识形态情况了解不多、投入不够、处置问题的手段有限;党建工作比较薄弱,发挥政治引领作用的抓手不牢靠。

  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方面,作为法学法律界的群团组织,如何发挥好独特的作用,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献计献策,还需深入研究;“顶天立地”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坚持深化;推动法学研究、法学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制度机制建设有待加强;有些研究成果转化成效不佳,有的论坛和研讨会的报告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向有关部门报送对策建议的时效性较差。

  联系“两界”方面,法学会所联系的面还比较窄,重法学界轻法律界的现象仍然存在,联系立法、执法、司法实务部门,服务法官、检察官、律师、企业法务人员着力较少;研究会人员构成有待进一步优化,广泛性和代表性有待增强,实务部门领导干部和刚从一线退下来的同志在研究会兼职的工作机制有待形成;在发展壮大会员队伍,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还缺乏更为有效的途径和方法。

  研究会服务管理方面,作为法学社团的业务主管单位,责任十分重大,但法律法规几乎没有赋予有效的管理手段,法定职责与法定权力不对等问题比较突出;研究会党建“两个覆盖”有待加强,特别是研究会党组织建立之后如何开展党的工作有待探索创新并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业务主管单位对研究会整体情况的调研、了解不深入,跟研究会成员所在单位及研究会主要依托单位的联系沟通不够,协调配合机制有待建立健全;研究会在解决法治建设的突出问题,推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方面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基层基础建设和工作开展方面,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工作机制的形式、会员发展的条件等都要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不断创新。目前,在全国2782个县级行政区中,尚有近600个县(市、区)未建立法学会,需要搞好调研、加强指导;地方各级法学会党组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亟需尽快普遍成立党组并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一些地方法学会职能定位不准,工作开展情况不够理想、不够活跃;一些地方法学会建设只是盯着机构、编制、经费等方面,“有为才有位”的群团工作发展理念有待进一步树立。

  中国法学会机关工作作风方面,《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等精神需进一步加强学习领会和提高认识,坚持从严从实从细抓落实力度还不够;“四风”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特别是工作追求形式、不重实效,安于现状、缺乏创新等表现与群团组织“四化”问题交织,有待在改革中进一步破除;有的干部担当精神不足、能力不足、执行力有待提高,等等。

  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努力把法学会各项工作推向前进。

  第二部分:关于2017年的工作安排

  2017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对我们法学会来说,2017年将是我们的“改革年”“整改年”“落实年”,意义重大,要求很高。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落实《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和中央巡视工作整改要求为主线,以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全面推进地方法学会和研究会党组织建设、加强各级研究会的服务管理监督、创新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工作、拓展深化对外法学交流为抓手,以提升能力、增强实效、形成合力、改进作风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动中国法学会工作整体跃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年前,中国法学会会长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法学会2017年工作要点》,这次会议已经印发给大家。对如何做好今年的工作,乐泉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结合相关重点工作谈一些设想和安排:

  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切实加强法学意识形态领域的引领。抓好《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把着力点放在建立健全有效工作机制上,真正把法学会的政治引领职责落在实处,落在各个工作环节。今年,我们将继续举办法学理论研究骨干培训班,召开研究会工作会议、研究会秘书长会议、学术委员会会议等,及时传达学习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增强法学法律工作者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神的认同、理解和落实。我们要进一步密切与有关教学、科研和实务部门的联系,共同承担好政治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和良好氛围,把团结和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工作抓牢、抓实、抓深、抓细。

  加强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继续大力推进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今年,我们要按照《党章》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推动地方各级法学会党组建设方面取得大的突破,凡是成立法学会组织的,无论是省级、副省级,还是地市级、县级,今年都要力争全部成立党组。中国法学会要加强这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各地方法学会也要提高认识、主动作为,不能等、不能拖、不能松。目前,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已经实现了党组织的全覆盖,接下来的工作重点要放在如何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上,要进行这方面工作的调研,抓紧研究制定发挥党组织作用的意见,推进研究会党组织工作的规范化,促进研究会依法依规依章程开展工作。各地方法学会也要高度重视所属研究会的党组织建设,大胆创新,勇于实践。总之,我们要通过抓好研究会党建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手里。

  认真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工作。根据中央重要会议精神、重大政策和重要文件,组织专家进行正确解读和广泛宣传,最大限度地增加舆论“正能量”;针对国内外错误思潮、重大事件,组织专家进行研讨,集体发声,旗帜鲜明地反对宣扬西方“宪政民主”“普世价值”“三权分立”等;加强法学舆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及时发现、准确研判、有效处置风险问题,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做好法学领域意识形态问题的应对。发挥法学法律人才优势,用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努力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系统化构建,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统领法学研究。组织引领各研究会、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不同学科专业领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法治理论武装头脑、引领队伍。组织编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读本》,积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全方位占领法学教育阵地。

  二要进一步发挥智库作用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法治建设实际需要组织推动法学理论和实践研究,不断推出有价值、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当好“智囊团”和“思想库”。加强对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监察体制改革等相关问题的研究,积极参与民法典编纂相关工作,做好民法总则的宣传报道和分则的编纂、咨询、论证工作。创新课题管理和研究成果应用转化机制,进一步完善评审程序和方式方法,增强课题评审工作的公信力。完善课题研究成果结项鉴定制度,健全成果鉴定验收倒逼机制;健全重点课题保障制度,加大对重点课题的支持力度。完善课题研究成果多元化、全覆盖转化应用机制和重要成果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研究成果的转化,扩大在全社会的影响。进一步加强与相关法学院校合作,推动法学研究最新成果进教材、进课堂。

  举办好相关论坛和重大学术活动。举办“纪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五周年”座谈会,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凝聚共识、振奋精神、营造氛围。认真选题,精心策划,加强调研,继续办好第十二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治论坛(2017)、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及七大区域法治论坛,提升论坛的水平、实效和影响力,切实体现论坛在引领研究方向、服务中心工作、强化区域合作、加强横向交流、加速成果转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围绕网络舆情关注、社会群众关心的问题举办“重大问题法治沙龙”。

  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继续配合立法机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组织好立法专家咨询会。积极参与司法改革领域工作,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用立法固化改革成果的相关要求,积极推动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的修改完善;加强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实践中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准确解读司法改革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司法改革评估工作。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专家学者参与政府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和法律风险评估工作,为政府重大决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和风险管控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发挥联系广泛、人才荟萃、地位超脱的优势,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法学教育改革和法学研究等评估工作。

  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研究中心”法治高端智库的申报工作,加大中国法学会智库群建设力度,逐步形成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研究中心为龙头,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为枢纽,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为基本力量,中国法学会研究会与地方法学会、高校科研机构、法治研究基地、协同研究方阵为有效补充,委托和招标课题为重要抓手,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治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中国法治国际论坛等“四大论坛”为交流平台,要报和专项研究咨询报告等为主要载体的中国法学会智库体系。

  促进研究会健康有序发展和踊跃开展活动。认真履行主管单位职责,加强服务管理监督,支持和保障研究会充分发挥作用,继续朝着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智库型、国际型现代化学术组织方向努力。完善研究会体系,根据法治建设需要、法学学科发展和工作实际,组建新的研究会,撤并相关研究会。继续实施“研究会+”计划,推动部分研究会联合科研机构、实务部门和其他研究会组建“研究方阵”,完善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与地方法学会及其所属研究会的“法治研究协同机制”,聚合研究资源,开展协同研究,增强研究合力。完善法学会领导分工联系研究会制度、研究会联络员制度,建立研究会评估制度,完善研究会评估指标体系。

  三要做好法学人才和成果评选工作,充分发挥优秀人才和成果的引领作用

  加大对青年法学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为青年人才成长搭建更多、更好的平台,给他们围绕中心工作发表自己见解、展示自己才华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条件。认真办好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组织好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第五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等评选活动,为多出人才、多出成果发挥导向和激励作用。加强对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杰出青年法学家和优秀成果的宣传,发挥好他们的带头作用,使之成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共同追求。推进与党校、行政学院、高校等合建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培训基地工作,定期选送青年法学理论骨干受训。完善“会领导+青年专家”制度,尽可能多地吸纳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专题法治调研活动。

  推进“中国法治人才库”建设。加强专题调研,在入库标准、程序、如何发挥作用等方面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既保证建设好人才库,又保证它的科学、高效运行;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体现入库人才的广泛性,注重老中青专家学者相结合,注意不同学科、不同领域、不同地区等的人才布局。加强法学会系统法学法律人才库的整合,打通不同单位之间人才库、专家库的界限,互通有无,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推进法学教育改革创新。主动参与中央政法委、教育部等部门实施的“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和“双千计划”,加大人才举荐力度,为杰出人才的成长和使用提供更多渠道。参与法学课程设计、法学教材编写,建设法治调研基地。配合教育部开展法学教育质量评估。按照中央部署,参与校部共建法学院计划,推动法学教育均衡发展。适时与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共同申报中国法学会博士后工作站。

  四要进一步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和会员工作

  加强地方法学会自身建设。中政委2004年5号、2009年18号、2014年7号和2015年23号等四个文件,对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特别是全面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在认真总结地方法学会建设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对照这些文件的具体要求抓好落实,没有到位的工作要力争短时间内全部到位,已经取得的各方面成绩要努力保持下去。今年,中国法学会将继续组织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加强工作的分类指导,有效增强各项工作的针对性,推动地方法学会改革创新工作。要继续做好对省级法学会的工作考核,完善考核办法,量化具体项目,重过程、重实效,使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地方法学会的实际。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对市、县级法学会的考评工作,通过考评带动各级法学会工作全面提升。今年,我们将在各级地方法学会中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这是一项树典型、推经验、提精神的好事,要认真组织好。

  继续推动市、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今年的工作十分关键。要加大对市县级法学会工作指导力度,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建设的指导意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推动已设立的基层法学会把工作开展起来、活跃起来,发挥好基层法学会在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服务基层和群众、夯实基层基础等方面的阵地作用。继续举办以市县法学会干部为重点的培训班,通过培训学习中央精神、了解工作职能、交流工作经验,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加强同法治领域各级相关协会、团体等的联系,进一步密切同法律实务部门的关系,积极推动在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和法学教学科研单位、法律服务机构、企业法务部门、其他社会组织等发展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更多吸纳基层一线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有效扩大会员覆盖面,努力实现会员发展的大跨越。做好会员服务管理工作,健全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长效机制,树立互联网思维,借力新媒体,用“互联网+”团结联系中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和广大群众,加强网上会员之家建设。

  五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实践

  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浓厚氛围。坚持把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下力量推动“双百”活动进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进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充实“双百”讲师团,遴选政治素养强、学术造诣深、宣讲水平高的专家学者作为宣讲骨干,适时召开“双百”经验交流会。扎实推进“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在市、县(市、区)法学会深入开展,结合各地实际、发挥优势资源、创新活动形式,培养锻炼青年普法志愿者队伍。总结借鉴广西法学会建设“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的经验,更加广泛地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

  启动《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撰写申批程序,总结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新经验,宣传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进展。发表《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6),办好《中国法学》中、英文版,《民主与法制》杂志和时报及《中国法律年鉴》中、英文版,发挥引领研究方向和舆论导向,传播主流声音和正能量的主阵地作用。鼓励、支持各地方法学会、各研究会办好公开出版及内部发行的法学类刊物,努力办成各自领域中传播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质、培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宣传阵地和信息工作平台。

  加强信息化建设,组建中国法学会网络信息中心,充实力量,搭建法学会系统信息采编平台,推动建立学术资源集成、共享、服务为一体的法学大数据中心。整合法学会系统网站,搭建支撑学术研究、传播法律知识、引导涉法舆论、拓展对外交流、完善会员联络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加强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运用,更好地开展法治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和司法实践、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领域相关工作。坚持把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作为新闻网络宣传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实践锻炼,完善培训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技能精、覆盖面广、用得上的通讯员队伍。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法律咨询服务。开展基层法治社会创新品牌活动。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拓宽法学和法律工作者等第三方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的制度和渠道,构建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增强化解纠纷矛盾的实效”要求,主动做好各类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工作,既要做细做实,又有制度建设。鼓励各地方法学会在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第三方评估、政府购买服务、参与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工作的创新实践,总结提升“法律诊所”“法律服务站”“法律顾问站”等工作经验。优化事业单位职能,进一步突出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承担更多公益性、服务性工作。

  六要深化对外法学交流,着力提升交流实效

  服务和配合“一带一路”建设、落实G20杭州峰会共识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外交工作大局,继续深化与重点国家、周边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学法律界的交流与合作,主要工作包括:参加第四届金砖国家法律论坛、第七届中国—东盟法律论坛、中非仲裁大会、第五届中国—欧洲法律论坛和第二届“中英法治圆桌会议”,推动在非洲建立联合仲裁中心,举办中国­—大洋洲法律论坛等。要组织更多中国法学家赴国外讲学和参与国际学术活动,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在有影响的国际法学、法律组织中争取更多领导席位,支持我法学法律界更加有效地参与国际规则的咨询、论证、草拟工作,深入参与国际法律事务。

  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办好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引导、协助法律服务机构在国外设立合作机制,完善我企业界与境外法律界沟通交流机制,为“一带一路”建设以及不断延伸的海外利益提供全面、及时的法律支撑和保障。加强面向发展中国家的青年法律人才培养工作,举办第四期非洲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研修班、非洲仲裁员培训班及亚专资培训项目,发挥好亲华友华知华法律人士的作用。继续组织好国家外专局的引智培训工作,重点就“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等开展专题调研。

  深化与台港澳地区的合作与交流。继续组织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两岸法学交流研讨班、港澳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内地与港澳台法律研讨会、基本法司法适用中的法律解释学术座谈会等活动,不断提高交流的水平和质量,并积极开辟、搭建新的联系渠道和平台,广交朋友,提升共识,推进交流。

  七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自身建设

  全面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整改要求,进一步抓深思想建设,抓紧组织建设,抓实作风建设,抓严反腐倡廉建设,抓牢制度建设。把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作为一面“镜子”,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要认真认领、深挖原因,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不回避、不拖延,真查真改、立行立改。要用好巡视成果,细化问题清单,认真制订详细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表,确保件件有着落、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以落实专项巡视整改推动法学会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加强法学会机关党的建设,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向深入,进一步突出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认真对照检查,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努力把“两学一做”成果体现到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章要求上,体现到务实担当、真抓实干上,形成提升党性修养,推动实际工作的强大动力。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教育管理监督,抓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落实;继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研究会党组织负责人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日、青年干部学习交流会等制度,强化干部日常考核、重要业绩写实、交流轮岗制度,倡导加强学习、勤奋敬业、务实创新、团结协作的优良作风。

  同志们,法学会工作正处于改革发展关键阶段。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开拓进取,奋力开创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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