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14 来源: 责任编辑:elite
法治思维与依规治党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 胡建淼
依规治党本身是依法执政的要求和体现。党在1997年提出依法治国,2002年提出依法行政,2004年提出了作为三大执政原则之一的依法执政。党在1997年提出法治国家,2004年提出法治政府,2012年提出法治社会。最后习近平总书记把法治行为的主线和法治目标的主线有机结合起来,提出了共同推进一体建设理论,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在“共同推进一体建设”的理论中,依法执政是个非常重要的命题,它标志着我们党从原来的依靠文件执政走向依法执政,这是一个了不起的飞跃。
党提出依法执政、依宪执政,意味着党正在建设“法治政党”。法治政党,就是坚持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的政党。在世界上,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也只有中国共产党有资格将自己建设成为法治政党。
在我国,建设法治政党比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更加重要,只有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成为法治政党,国家才有可能成为法治国家,政府才有可能成为法治政府,社会才有可能成为法治社会。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它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根本的保障。我们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者、设计者、推动者、建设者、表率者,也是保障者。我们党在法治建设中起到领导作用、推动作用、表率作用、监督作用和保障作用。所以,法治政党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前提和保障。
从法治理论上讲,提出法治政党是符合逻辑的。推进依法治国就能建设法治国家,推进依法行政就能建设法治政府,坚持依法执政就在建设法治政党。
作为法治政党,关键是依法执政,依宪执政,依规治党。
依规治党本身就是法治思维的体现。依规治党也必须坚持、体现法治思维。国法与党规之间,背后的法治精神是相通的。
在依规治党方面坚持法治思维,我们有许多事情可做,必须尊重和保护党员的基本权利,必须坚持正当程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