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05 来源: 责任编辑:fml
主动参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社会治理工作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同时提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要围绕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推进依法治理,创新开展法治宣传、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以宪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为重大宣讲主题,继续精心组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组织法治实务部门专家赴高校宣讲,推动青年法治人才成长;以各地方法学会为主扎实推进“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切实增强活动实效。加强宣传阵地和平台建设,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快推进法学人才库和专题文库建设,推进法学会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提升工作现代化、科学化水平。通过“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等平台和阵地,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工程”,在法治文化的研究、宣传、引领、推广和实践上全面发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发表《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7),办好《中国法学》中、英文版,《民主与法制》杂志和时报及《中国法律年鉴》中、英文版,及时向国内外宣传展示我国法治建设新进展、新成果。
要继续发挥联系广泛、人才荟萃、地位超脱等优势,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探索地方法学会常态化参与立法咨询、法律顾问、法律服务、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不断拓展参与的广度和深度。特别是立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总结、推广地方法学会开展基层法律咨询服务、参与社会治理的好经验,开展“智慧法律服务”专题调研,支持和指导各地方法学会利用网络科技提升服务效率,有序推动法律服务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延伸,建立多层次、广覆盖、有特色的公益性法律服务体系。参与总结、推广新“枫桥经验”,实现群众路线与法治方式相结合,依法化解矛盾的创新发展。组织开展“对话司法大数据”“深化涉诉信访改革”等专项调研,以及新“枫桥经验”理论化、法治化专项课题研究。继续完善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建立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工作机制,向当事人宣传法律、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积极探索、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升法律服务的层次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