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11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今年3月7日上午,在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时,嘱托广东要“在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以下简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习总书记对广东提出“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明确要求,为广东当前和今后的发展指出了明确方向,提出了更高标准的要求。
一、要做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最重要的是法治建设要走在全前列
“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归结到一点,就是要求广东在构建现代化建设体系和能力上走在全国前列,也就是要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因为只有现代化建设体系和能力的提升,才能加快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营造。而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营造,关键要看法治化的建设水平。法治化建设的关键是依宪执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以“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为例,广东省委、省政府于2008年开始,就已率先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在县(区)、镇(街道)、村三级创建了“综治信访”服务中心,真正做到‘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人人参与,共建共治”社会治理格局(扇形治理图)。
10年来,全省社会治安形势大为好转,群体性事件大大减少,不稳定因素显著降低。据统计,近年来,治安和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每年均以二位数比例下降。10多年前的那种“ 出门怕抢、家里怕偷、天天闹事”的乱象已得到根本性的改变。所以说,“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实质是要法治建设走在前列。
二、当前依宪执政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状况
从广东省的情况看,依宪执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是多方面的,也是弥足珍贵的。广东得改革开放之先,创造了很多全国第一,为全国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提供了很多有益的经验,尤其是改革开放40年来,经济总量连续29年保持全国各省、市、区第一位,2017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8.99万亿,占全国总量的10.5%;财税总量占全国1/8强,出口总额占全国27.5%。与此同时,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文化教育事业、党的建设各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究其原因,除了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和赋予广东先走一步的特殊政策,以及全国各地的大力支持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广东省能够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不停步,一手抓法治建设不松懈。改革开放40年来广东法治建设的主要成效可以归纳为:(1)注重依法行政制度化,法治政府建设进入新常态;(2)注重重大事项决策法制化,政府决策水平不断提高;(3)注重行政执法规范化,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向好;(4)注重探索行政执法机制创新,行政效能不断提升; (5)注重实施政务公开化,阳光政府基本形成。
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看到不足:(1)依法行政理念上有误区。一是认为法律万能论,忽视法治与德治协力推进的作用;二是存在依法行政单向突进的误区,缺乏“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协同推进的措施与力度;三是存在“大社会小政府”的误区,走了两个极端,要么认为政府是全能政府,包揽一切;要么忽视了政府的指导、引导和监督作用,尤其是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2)依法行政能力有差距。一是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有差距;二是各级政府的法律顾问落实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到位,有的甚至形同虚设;三是依法行政制度的创新能力有差距。当前,在部分公职人员中出现的懒政、怠政现象,其实质就是能力不足。(3)法治建设力度及水平存在不平衡。一是横向区域不平衡。据华南理工大学法治保障与评价中心资料反映,近三年依法行政得优秀等次的均是广州、深圳、珠海市;得一般等次均是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市;二是纵向层级不平衡,越到基层,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越突出。
三、加强依宪执政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几点建议
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今年全国“两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依宪执政与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既任重道远又非常紧迫。如何加强依宪执政与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是:
1.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及全体公职人员都必须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一是抓法治建设首先要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因为法治政府建设是在法治建设过程中起关键性、主导性作用的。换句话说,法治政府建设率先搞好了,就可以带动和引领法治经济、法治社会、法治国家的建设。二是进行法治政府建设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是根本大法。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要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始终做到依宪执政。三是只有坚持依宪执政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才能不断完善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同理,只有现代化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方能不断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水平,才能真正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重托!
2.具体措施要进一步到位。一是全社会尤其是各级领导及广大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要进一步形成,真正形成一个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社会问题、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发生矛盾纠纷依法化解,而不是第一时间找关系“摆平”。二是各级党政机关的法律顾问制度要真正落实到位。法律顾问既要实现全覆盖,更要真正起到依法把关,对违宪违法出台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违法行政行为能够起“一票否决”的作用。三是“数字化政府”建设要加大力度,加快步伐。要实现政府行政行为规范化、公开化、高效化和法治化,必须加大“数字化政府”的建设力度。广东省公安厅于2008年开始就着手建设“数字化公安” “信息化公安”(即建设“五个一网”,办案办公一网通、情报信息一网综、视频监管一网控、社会服务一网办、工作执法一网考,这个经验当时得到国家人社部公务员管理局多次肯定和高度赞扬,并多次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介绍,还获得了公安部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实践证明,建设“数字化”“信息化”政府是最有效的法治建设措施。
3.党委对法治建设的力度要进一步加大。真正做到抓党的建设与抓法治建设“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以抓党建的措施,抓经济建设的力度来抓法治建设。东南西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首先,要彻底抛弃只靠优惠政策吸引投资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论坛开幕式的主旨讲话郑重提出,“投资环境就像空气,空气清新才能吸引更多外资。过去,中国吸引外资主要靠优惠政策,现在要更多靠投资环境……要加强同国际经贸规则对接,增强透明度,强化产权保护,坚持依法办事。”投资环境最重要的就是要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真正让投资者享受到“赚钱多、麻烦少、身体好”待遇。第二,要真正纠正“说时重要,干时次要”的做法。对法治建设工作讲话时说得很重要,写在文件上的规定也十分清楚详细,但真正到干起来时就显得次要,有时甚至不要,尤其是在碰到经济利益与法律法规发生矛盾时,往往会首先考虑经济效益、考虑GDP优先。第三,要及早制订和不断完善法治建设的评价和考核办法。一方面,各级党委自上而下的考核办法,因为考核法治政府建设就是考核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构建,一个地区的营商环境好了,自然而然会促进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生态环境的优美,一个宜居宜业的环境可以加快形成,俗话说:栽好梧桐树自有凤凰来,例如深圳,既是经济发展的模范城市,也是法治建设的示范城市。另一方面,要加快建立起第三方的法治建设评估机构,以中立、客观、科学、公开的立场和方式评价各地各级法治建设的情况,这方面更重要,必须加快步伐,我们各级法学会是最有条件和优势的,要率先积极做好。第四,要积极探索大胆改革创新与加强法治建设如何才能实现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有效机制。也就是说,我们各级党委要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中国国情,联系各地实际,积极探索一条如何坚持改革、扩大开放,与加强法治建设尤其是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探索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路。这个探索,任重道远,非常艰巨,唯有中国共产党及其各级党委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善于改革创新方能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