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系统:
用户名: 密码:
2024年04月18日 星期四
位置: 首页 》图文实录 》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 》专题报道 》第四分论坛
点评人:王亚新

时间:2018-07-12   来源:  责任编辑:fml

  本来应该有12分钟,沈老师说可以多一点,我还是尽量在10分钟,也许超一点,没有你那么克制。薛永毅这篇文章我是参加评审的,这次关于枫桥经验的征文比赛我大致看了一下,包括今天会议发的资料,可以说有三种研究进路:

  一种是一般理论、概念式的梳理,包括思想脉络梳理,也可能是在一个现行的阶段中,包括对历史概念的演进,一种思想的发展等等。这可以说是纯粹法理学的研究进路。另外还有一种研究是实证的田野调查,非常不错,有调查的数据和故事,再从理论上进行探讨。还有一种是一些地方的经验和枫桥经验的一种造诣等等,强调本地的一种特殊的自己的尝试等等。我把小薛他的文章放在第三类,但是他又有这些特点,它可以说是一个个人史,有点像大的历史的背景,跟这样一种背景对话,但是重点在一两个个人的独特的生命的体验,这个挺有意义的。对于我们法制史来讲,现在也有这个研究了,刚刚开始。从理论上,它也是一个个案到理论的问题。我觉得这次他这个文章能够在研究进路上独辟蹊径,方法上有所创新,而且做得相当成功,把延安时期的代表和今天枫桥经验作对比。枫桥经验有很多方面,早上我们听到了很多方面跟刑事有关系,但是调解基本上是人民队伍矛盾或者民事的矛盾,跟这样一个调解能手两个人在不同时期做一个对照,这个研究路径上是很有特色的。

  第二,它这个偏民事的,从枫桥经验来讲,它的治安是很重要的,但是也可以这么讲,民事在最初可能不是枫桥经验最主要的部分,但是现在新时期可以说刑事治安已经不是最主打的,最主要的还是像纠纷的解决或者是一个和谐平安的基层生活自信、生产自信、社会自信的实现,以这样一种角度来切入,调解是它第二个很重要的。小薛这篇文章梳理了两个不同的调解人,首先有一点很有意思,这两个人都是有政府背景,郭维德是参军,而且当时是民兵,一个领导干部,排长,最后在国家这个系统里面做到正局级了。当年他20多岁的时候,因为我们陕北养不了那么多干部,其实很多这样的苗子或者说积极分子,很年轻,党在培养,他其实是类似于那种苗子,他在调解里面作工作,后来变成一个区的劳模,也不是陕南最中心的地区,但是他服从于战争环境和陕北当年的艰苦,纯粹是农业那样的环境。后面这位叫杨光照,杨光照本来是警察,他也是做所谓的像治安调解,跟治安有关系,纯粹是民事的,做到退休以后成立工作室,当了志愿者协会的副主席,一直到退了休还在发挥作用,他58岁还在岗位上。他们在某种意义上都代表国家或者共产党,是我们党的积极分子,最后就是共产党员,然后他又是在体制内,这点也很有启示意义,中国的调解包括今天也有人讲到背景就是国家,特别重要,有纯粹的民间,纯粹的跟国家没有任何关系的调解在中国确实相当困难,所以综合治理国家和社会一个良性的循环,其实这里面就体现出来了。

  第三,这个调解为什么?或者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指向什么样的规则?达到什么样的目的?这个也是很有启示。虽然这两个人,一个是共产党艰苦经营那个时候发掘出来的人,一个是枫桥经验中多元化、专业性主体中的个体,而且高度依靠法律,高度依靠专业,从法律专业一直到信息技术新的科技这样的发展,但里面还是有一些线索可寻。中国传统的调解这个就源远流长了,总的来说是一个总体性的工作,无论是国家还是地区还是一个村,首先要想到整个盘子,如果是一个全国的盘子,一个大的区域,这里面所有的人际关系,所有这里面的人际交往的规则都要浓缩到一个具体的纠纷或者两家人,两个人之间的矛盾中,去加以综合解决,来达到平衡。从一种前提,整体走向个体的思维,这个跟西方完全不一样,它是从个人的前提,然后两个人,最后扩展到全社会或者国家,甚至全世界。这一点有没有变化?我觉得好像没有变化。这个特别重要,要说本土化这可能是个特别重要的,但是它差异还很大,从一开始强调打击敌人,首先要看敌人,有些是错误的,但是指向是这样。但是后来越来越走向合作共赢、专业、分工,这个内容确实区别蛮大的,现在是一种合作共存,某种意义上反过来说不是一个改变现状的模式,而是有点像回到以前那种,跟枫桥经验最初出现的知青又不一样,所以这里面还有很多可深挖的东西,时间到了,讲这些。

全文
搜索

关注
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关注
微博

关注官方微博

网络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