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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4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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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人:郝铁川

时间:2018-07-12   来源:  责任编辑:fml

  大家好!很高兴受主办方委托,担任宋加秘同学论文评议人,我读了你的论文,认为有四个非常明显的优点。

  第一个优点,你的问题意识很好。我们做学问,第一个找问题,提出问题可以解决问题。问题意识很好,问题意识怎么树立?树立学术,把一个问题,所有的文章看一遍,还有哪些没研究,哪些你自己不赞成,这是一个途径。还有一个,从生活中提升理论,注意从生活常识中提升理论,因为法律是一种生活方式,只要热爱生活,就能从生活当中找到法律问题。你作为大学二年级,从自己到学校门口看到执法人员对两个摆摊进行执法,引起你本能的良心同情,由此开始思考,这是最好的问题意识,人一定要从现实当中寻找灵感,发愤图强。有一种庄严的良心感,有一种庄严的责任感,这是搞好学问的第一个要素。你有这种信心,这种感情,是非常好的。

  第二个,视角很好,马上认为这个问题从权利的角度研究,因为我们法学最大的特点,法学的思维就是权利的思维,政治学研究是公权力,哲学研究是制度,宗教学研究的是信仰,经济学研究的是效益,文学研究的是感情,我们法律研究的是什么?就是权利。我们自己权利的思维方式,你马上做出权利的思维方式,你没有仅仅从道德,看两位老人,道德上进行谴责,而是从生存权利角度来探讨这个问题。虽然才大学二年级,但是已经“登堂入室”,把握住法律最根本的权利思维方式。这是我们跟别人不一样,一枝红杏出墙来,日尔曼法规定,红杏归墙外土地人所有。这就是法律人的考虑逻辑,法律考虑权利,因为权利是人的尊严,权利是人的自由。

  第三个,研究方法很好,刚才自己讲了,主要调查研究,你还运用十字交叉型研究方法,我们觉得任何一个问题一定要把它放在古今中外的十字交叉里,这么多问题,古代有没有,怎么规定的,现代有没有,怎么规定的,中国怎么规定的,外国怎么规定的。把这一个问题放到古今中外的十字背景里面去透视,你的文章让人家读到很有厚度,很有穿透力。这一点你做到了,你把德国、美国、韩国、中国台湾关于摊贩的管理材料全部弄出来,这对于大学二年级的同学来讲能够做到,有这样的视角,是很不容易的。你从外国法的角度,从发展国家到发展中社会,还有西方,不同民族有不同习惯,你能够把不同民族和不同国家,还有华人社会经验,包括台湾,这个材料让人感到你的视野很宽阔,十字交叉型研究方法是我自己觉得很有道理很坚持的。

  第四个,心态比较理性,我们现在学术界一种亲民的情绪比较热烈,这可能跟学术批判有关,我们学术不批判怎么有学术价值,但是学术批判跟社会心态是两个概念,学术批判应该坚持,这和在日常生活中亲民的心态是两个概念。你这个文章没有去骂,反而客观指出来大部分摊贩是法盲,大部分摊贩有时候和执法者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我们经常和摊贩打交道,我们也知道。我爱它越深,但是研究的越理性,我恨他千万倍,但是对他客观千万倍。我们哪怕内心一团火,外表也像一块冰,这种心态很好。一般像你这个年龄的人,像你这个年龄的时候也是很激进,也是不批判觉得不过瘾,但是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理性比冲动更为可贵。

  以上是我对你四点优秀的优点。

  下面有三个方面和你探讨探讨,或者商榷商榷。

  第一,你的题目,题目是生存权,摊贩的经营问题是生存角度,摊贩可能还是就业权,生存权涉及到社会保障,一个摊贩还不完全概括生存权,摊贩可能是就业权,是使用就业权还是生存权,生存权让人感到他不摆摊就没法活,现在还有最低生活保障,就业无疑是生存权的基础,就业为民生之本,就业权在民生在生存权里起着基础性的作用,但是这个概念代替不了生存权,生存权概念大。

  第二个,这篇文章涉及到两个问题,就业权和政府公共管理权,一个是摊贩管理权和消费者的健康权,消费有健康权,消费者健康权和就业权,还有占道经营涉及到公共利益,公共秩序和就业者的权益。

  最后,你的建议再丰厚一点,有一些困难的摊贩,政府是不是不收税,你介绍西方国家也有这种做法,免税、少收税,这都是人性化的措施。供你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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