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12 来源: 责任编辑:fml
谢谢胡院长,谢谢会议的邀请,能够参加这样一个有意义的论坛。我讲这几点意见:
王斌通同学这篇文章是一篇文题相符的文章,这个判断应该是不低的。最近我们参加一些博士生的开题或者论文答辩,经常有专家指出文题不符,文章的关键词非常明确,核心内容也非常明确就是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传统善治文化的继承与创新。以新乡贤参与治理为视角,这篇文章里面给我们提供了这么几个主要的关键思路,一个是提出了新乡贤参与治理,传统善治文化的继承与创新,新乡贤他在文章里面有一个介绍也是根据诸暨、枫桥经验总结出来的新乡贤包括的人物范围。新乡贤是如何来参与治理的,如何在治理过程当中通过参与治理对传统善治文化进行继承和创新,在他文章里面主要是因他的概念是通过四个案例展现了善治文化继承与创新。四个方面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发言稿写得比较简略,文章里面有很多很有意思的介绍,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情况,孝德文化研究会发表一个倡议书,“千回上坟头,不如一碗到床头,不如活时挾筷鲜”很形象,通过这四个案例来展示了传统善治文化怎么通过新乡贤参与治理得以继承和创新。
这篇文章上写作上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也需要指出来,一是文章几个地方讲到新乡贤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乡贤,但是文章里面没有交代传统意义的乡贤是什么,这个大家并不清楚,作为一个文章应该有所交代。二是这里面用了四个案例,以下四个案例来说明新乡贤如何参与治理,其实这个案例改为几个事例或者方面更妥一些,虽然社会学讲案例可以扩大化,但是你描述的主要通过事例和几个方面来讲的。三是有些概念需要解释,比如南梦文化(音),十二都对于不懂地域文化的人来看需要再解释一下。四是总结经验同时,你整个文章给我们描绘了一幅非常美好的非常理想的一种新治理的状态,但是我觉得对于存在的问题也要进行深入挖掘,我知道王斌通同学跟着王教授对枫桥做了很长时间的研究,我也去枫桥做过私底的考察,找了一个做了30多年的老杨工作室,做枫桥经验的人都知道这个人是枫桥镇派出所的,我们聊了一个上午。有些东西在正式谈话里面是找不到的,比如偶然的谈话和别人的谈话中,谈到各种各样的社会组织所潜藏着的一种权力化以及内部纷争现象,公开调研里面是听不到的。
最后我谈两点体会:第一“枫桥经验”的研究当中缺乏对案例的研究,我们现在可能太过于做理论的提升和总结,但是案例研究少了,理论总结就不太容易提炼出来,应该加大这方面的研究,理论总结应该在大量案例基础上提炼。第二,关于自治,法治,德治,很多地方谈到三治合一,文章里面也谈到了,包括今天上午的报告。自治法治德治是不同的含义,自治主要表达了治理方式,而自治靠什么并没有给我们一个清楚的回答,自治过程当中靠什么,有些人简单以为靠民间规范,其实这个可能有误解,甚至上午有专家讲到把自治融入法治和德治,主要表达了治理方式,和法治和德治有鲜明规范在里面,这里面有一个问题,自治过程当中依赖什么?比如民间调解里面我们和老杨聊了很多案件,这个案子怎么处理,讲到处理工商和邻里纠纷,处理每一个纠纷都要去找法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这样一来,有一个什么问题,自治过程当中所有规范可能都要在自治过程当中使用。比如法律是不能少的,党规不能少,国家政策不能少,民间的自治规约不能少的。所以自治过程当中,其实是把所有规范的资源都要用进去,这是一个问题。再就是讲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这是理想状态上的描述,三者如何合一,如何统一?如果三者是统一的情况下,比如三者的规范,自治过程当中采用的自治规范也好,其他规范也好统一时我们好办,但是当不统一了怎么办?德治是一个需要选择的问题用什么样的道德教化治理,这是我们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他所运用的道和法有冲突时怎么办,民间规范乡规民约和法律冲突了之后怎么办,怎么取舍?老杨30多年笔记本有整个书架,那是非常宝贵的财富,通过大量的案例如果和法律冲突还是要回到法律上去。我们讲三治合一一定要把关系重点思考一下,这是我的一些感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