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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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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同志致辞

时间:2018-07-13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在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上的致辞

司法部副部长 刘振宇

(2018年7月8日)

尊敬的王乐泉会长,各位专家学者,各位来宾,青年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参加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从2009年启动以来,历经12届精心组织和筹办,已经发展成为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凝聚思想共识、开启智慧源泉、汇集创新力量、为法治中国建设建言献策的高端学术交流平台,为培养法学人才、繁荣法学研究、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了重要作用。借此机会,我代表司法部袁曙宏书记,对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学家和青年朋友们致以诚挚的问候!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本届论坛以“新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创新”为主题,非常必要和及时。“枫桥经验”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成功典范,50多年来不断与时俱进,历久弥新。进入新时代,“枫桥经验”仍然焕发着时代的光芒。我们要不断丰富和发展“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致力于建立以基层党建为统领,以人民为中心,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治理体系,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依靠群众,为了群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是“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和精髓。一直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始终把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价值追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人民调解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是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有效形式,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效途径。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就要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推进自治、宣传法治、促进德治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夯实社会治理的群众基础,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司法部负责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在座的各位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都是中国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的精英人才,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强大生力军。欢迎大家积极参与提出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建议,并申报项目课题,司法部有很多职能与基层社会治理有关,希望大家加强对调解制度的研究。在此,我对青年朋友们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大家加强对人民调解制度的理论研究。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变化,社会矛盾纠纷呈现主体多元、类型多样、关系多维、反复多发等新特点,人民调解在应对社会矛盾新变化、依法治国新要求、人民群众新需求、信息时代新速率、社会治理新挑战,既需要广大调解员不断提高素质能力适应新变化新要求,更需要理论新支撑,探索新规律,树立新理念,创造新方法,为积极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升级版献计献策。同时,欢迎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担任兼职人民调解员,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投身社会治理法治实践,为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法治化、专业化水平作出贡献。

  二是建议大家加强对行业、专业调解的理论研究。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随着人民群众法治观念、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调解的需求日趋多元,行业、专业调解应需而生,发展迅速,迫切需要加强对行业、专业调解的统一指导管理,同时也要加强对行业、专业调解的理论研究,破解行业、专业调解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专业化的调解服务需求。

  三是建议大家加强对行政调解的理论研究。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多次明确提出,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但从实际运行来看,行政调解还存在顶层设计和具体制度不够完善、运用率不高等问题,行政调解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探索如何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优势作用,促进行政机关更好地提供调解服务,有效化解矛盾,妥善解决争议。

  四是建议大家加强对调解制度的国际比较研究。我们在坚定中国特色人民调解制度、调解文化自信的同时,也要本着开放的心态,及时掌握世界各国学习中国“东方经验”后,他们是如何借鉴发展的。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全球民事司法改革浪潮推动下,ADR(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并迅速发展,理论和实践成果丰富。如何借鉴域外调解有益经验,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的调解制度,更多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经验”,是我们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

  同志们,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实务部门和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共同责任和使命,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做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践行者,创新社会治理的开拓者,为国家法治建设添砖加瓦,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应有贡献。

  最后,预祝本届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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