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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其江副会长出席第十三届东北法治论坛

时间:2018-08-10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

2018年8月8日,第十三届“东北法治论坛”在辽宁召开

  2018年8月8日,由中国法学会指导,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共同主办,辽宁省法学会承办的第十三届“东北法治论坛”在辽宁省葫芦岛市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学会会长肖声主持开幕式。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  王其江

  王其江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上下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奋力开创新时代新局面。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也进入了关键期、攻坚期。东北四省区法学法律专家汇聚一堂,围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助力东北振兴发展”主题,深入研究东北地区营商法治环境中的政府责任、地方立法协调统一、非公有制经济产权保护、法律服务与保障、投资保护等问题,意义十分重大。

  王其江指出,区域化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对于破除地方保护主义、优化区域资源配置、促进地区良性竞争、实现协同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的十九大首次将区域协调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这既是对原有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完善和提升,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区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行动指南。近年来,区域法治论坛创新完善区域法治理论,扎实推进区域法治实践,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已成为地方法学会引领、组织、推动法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阵地和平台。

  王其江强调,加强区域法治论坛工作第一要坚持正确方向。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通过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交流思想、碰撞火花、深入研讨,相互学习,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更加积极地投身到全面依法治国伟大事业中去。第二要突出论坛特色。擦亮区域法治论坛的品牌,努力使论坛成为区域法治研究的权威阵地。第三要拓展参与范围,充分发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和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加强与党委、政府、人大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动员企业界和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参与,使区域法治论坛既成为理论研究的重要阵地,也成为一线法治实践交流的重要渠道。第四要推动成果转化。通过要报、简报、专报等形式,把论坛有价值有创见的观点建议,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使更多的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应用于法律实践之中。第五要加强组织保障,积极向党委、政府、党委政法委等上级部门汇报论坛工作,争取工作指导与支持,健全完善区域法治论坛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论坛工作,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实现论坛长远健康发展。

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李文章

  李文章指出,“东北法治论坛”是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4省区交流区域法学研究成果、引领和繁荣法学研究事业的重要平台,在聚合区域法学研究资源、推动区域法治建设、服务和促进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东北全面振兴重大战略部署的指引下,在东北地区三省一区的共同努力和多方面的支持下,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回升,正在走出谷底,但是基础尚不牢固,尤其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和结构性矛盾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需要在法治实践上进一步加大对全面深化改革的研究探索。希望“东北法治论坛”加大发挥引领法学、法律研究的优势,希望广大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坚持立足东北区域营商环境实际,研究营商建设中存在的法治问题,加强合作,合力攻关,着力开展针对性和对策性应用研究,努力形成一批富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破解区域发展难题,从政策和法律层面积极寻求优化东北区域营商环境的有效措施和途径。

辽宁省法学会会长 肖声

  本届论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助力东北振兴发展”为主题展开了全面交流,共收到论文1235篇,212篇获奖,其中一等奖6篇,二等奖18篇,三等奖36篇,优秀论文152篇。吉林、黑龙江、内蒙古3省区代表,辽宁各市法学会负责人及获奖作者代表、相关媒体共120余人参加。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巡视员诸葛平平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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