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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其江副会长在云南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致辞

时间:2018-08-02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

在云南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致辞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  王其江

(2018年7月30日)

 

尊敬的秀领书记、太原书记,各位代表、同志们:

  今天,云南省法学会隆重召开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这是云南省法学会的一件大事、盛事。省委书记陈豪同志亲自对会议做出批示,秀领书记亲自到会并讲话,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法学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在此,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向云南省委、省政府以及各有关方面对法学会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向云南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近年来,云南省法学会在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凝聚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积极投身云南法治建设实践,深入开展法治理论研究、法治问题调研、法治宣传教育、法治人才培养、参与司法改革、对外法治交流等工作,在服务“一带一路”战略、推动法治难点问题解决、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王乐泉会长两次来云南调研指导工作,对云南法学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新时代为地方法学会工作提供了新机遇、提出了新要求,新时代地方法学会工作也应当展现新气象,取得新发展。借此机会,我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地方法学会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更加紧密地团结凝聚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党的群团组织承担着巩固党执政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重要使命。法学会是党和政府联系法学法律工作者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必须牢牢把握政治性这一灵魂,坚定不移地抓牢抓实对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引领,不断夯实法学法律界团结奋斗的共同政治思想基础,做到与党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各地法学会要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学习领会中央有关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用贯穿其中的法治思想凝聚共识、指导实践,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各地法学会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对法治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开展经常性分析,及时发现、研判和处置法学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有效应对各种错误观点和思潮的挑战。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坚决同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诋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错误言行作斗争,牢牢把握法治领域意识形态主动权和话语权。

  二、积极投身法治建设,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党的十九大强调,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做好地方法学会工作,必须始终着眼第一要务,围绕第一要务,保障第一要务,促进第一要务。法治既是发展的内容,更是发展的保障。各地法学会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组织动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投身法治事业,努力为经济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力量、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加强智库建设。发挥法学会法学法律人才资源优势,以研究会特别是专业研究会为重要依托,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法治课题,动员科研、教育和实务部门专家学者,深入开展研究,为党委政府决策、法治难题化解、群众权益维护等献计献策。要增强理论研究的实效性,建立健全多元成果转化机制,畅通工作交流和成果报送渠道,使更多成果能够进入实践、推动工作,实现研究价值。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融入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在地方立法、重大疑难涉法问题化解、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特别要充分发挥第三方优势,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及开展社会稳定和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枫桥经验”为基层治理提供了样本。各地法学会要做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研究、宣传和推广,同时要发挥法学会群团优势,努力在构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中做出新贡献。要加强法治人才培养。认真做好会员发展工作,进一步拓展会员覆盖面。把服务大局和服务会员有机结合起来,丰富会员活动平台和载体,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提供施展才华、服务法治建设的广阔舞台,促进高素质法治人才成长。要深化对外法治交流。要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加强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法治交流合作。特别是沿海、沿边地区,要发挥区位优势,加强对相邻国家和区域法治交流,深化区域间不同国家、不同法系的法律对接与协作研究,为“一带一路”建设、区域繁荣发展助力护航。云南地处祖国西南边陲,北上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南下连接海上丝绸之路,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占有重要枢纽地位,希望云南省法学会加强与东盟国家和有关地区的法学交流,增进彼此了解,推动法治合作。

  三、提高自身建设水平,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打铁还需自身硬。做好法学会工作,根本上要增强法学会自身的工作能力与水平。应当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地方法学会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全国各级法学会基本实现全覆盖,绝大部分省级法学会和700多个市县法学会成立了党组,地方法学会所属研究会超过1000个,个人会员达到64万人。云南省较早实现了基层法学会全覆盖,会员达到1.5万多人,为全国法学会建设起到了很好带动作用。各地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培训等活动,干部政治业务素质有了显著提高。但是,与党中央对党的群团的要求相比,与法学会承担的任务相比,地方法学会在力量配备、机构设置、队伍管理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与不足。今年是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开局之年,是中国法学会改革深化之年,也是地方法学会改革的攻坚之年、关键之年。上周,在深圳召开的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同志就政法系统有关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法学会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法学会要按照中央、中央政法委和《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的要求,把握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有利契机,强化自身职能作用,激发加快发展的内生动力。要加强党的建设。中国法学会要求地方法学会要实现“两个全覆盖”,即基层法学会全覆盖、党组织全覆盖。目前基层法学会全覆盖已基本完成,市县两级法学会党的组织全覆盖还有一定差距。各省级法学会要加强协调督促,推动市县法学会尽快设立党的组织,把党的领导贯穿法学会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远性。法学会作为群团组织,要重点依靠工作机制推动工作开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法学会要不断完善和健全向党委、政府、党委政法委工作请示汇报、向人大、政协、监察委的工作通报,与有关职能部门、其他群团的沟通协调和工作配合等外部工作机制。同时,要建立健全会员发展、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工作交流、经费保障、干部管理、内部监督等内部工作机制,推进法学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保障法学会长远健康发展。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当前各级法学会工作任务都呈现增多趋势,事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解决工作力量问题,要在用人机制上勇于创新。除了争取编制内调剂外,要重点发挥那些已退休或退二线,有经验、有威望、身体健康、事业心强的领导同志和业务骨干的作用,把他们组织起来,使用起来。在对这些干部使用的同时,要跟上管理服务措施,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当然,也可以积极探索其他有效方法,只要有利于工作开展,就可大胆去尝试,取得成功后及时推广。

  同志们,本次大会将选举产生云南省法学会新一届领导班子。希望新一届班子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下,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团结引领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全面推进法学会各项工作,为云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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