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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枫桥经验”理论座谈会在杭州召开

时间:2018-06-11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fml

会场全景

  2018年6月5—7日,中国法学会与浙江省委政法委在杭州市组织召开“枫桥经验”理论座谈会。会议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枫桥经验’理论总结和经验提升”重大课题专家组组长张文显同志主持。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

  会议首先举行了简单的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李林教授主持。张文显副会长在讲话中介绍了中国法学会与浙江省委政法委组织召开“枫桥经验”理论座谈会的背景和目的,以及此前已经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带领专家深入浙江有关市县27个点实地考察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的情况。本次会议的目的是在前期调研成果和已有实证材料的基础上对“枫桥经验”进行理论提炼、阐释和表达,形成“枫桥理论”纲要,为中央召开的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纪念大会提供理论支持。浙江省委政法委会议成员、综治办副主任谢小云,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陆剑锋分别代表浙江省委政法委、浙江省法学会致辞。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李林

  在座谈会正式开始之后,张文显副会长作了导引性发言,提出了“枫桥理论”框架涉及的十个问题:“枫桥经验”与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枫桥经验”的理论工作,“枫桥经验”的概念,“枫桥经验”的概括范围,“枫桥经验”的发展历程,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及新的特征,“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挑战和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不同模式,域外“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的不同模式(实践),如何推广“枫桥经验”等。与会专家先后在李林、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谢小云的主持下,主要但不局限于上述问题展开了热烈深入的讨论,交换了不同观点,分享了各自前期研究成果,在一些关键问题上深化了认识、取得了一致意见。与会领导和专家一致认为,本次会议成效显著,是一场高质量的理论会议,会议形成的“枫桥经验”理论框架及写作提纲集中体现了本次会议的成果。会后,部分与会专家将按照会议达成的提纲和要点,抓紧时间分别完成研究报告不同部分的撰写任务。中国法学会将在汇总报告的基础上形成最终的《“枫桥经验”理论纲要》,报送中央政法委。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

浙江省委政法委会议成员、综治办副主任谢小云

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陆剑锋

  出席座谈会的专家有:上海文史馆馆长郝铁川教授,四川大学法学院顾培东教授,美国康奈尔大学於兴中教授,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金伯中同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负责人徐汉明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汪世荣教授,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郁建兴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钱弘道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高其才教授,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范忠信教授,《浙江警察学院学报》蒋国长副主编,中共绍兴市委党校“枫桥经验”研究所负责人卢芳霞教授,西北政法大学褚宸舸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郑智航教授,浙江警察学院副院长黄兴瑞教授,浙江警察学院党委委员、教务处长金诚教授,浙江警察学院揭萍教授,武汉大学社会学系吕德文研究员,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桂华研究员等。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调研员曹菲,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副处长周杨、副研究员刘灿华,浙江省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科员周昌碧,浙江省法学会办公室主任莫文英、干部傅暨安、邹燕萍等全程参加了会议。

  根据郭声琨同志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法委的工作部署,做好“枫桥经验”理论总结和经验提升工作是中国法学会2018年的重要任务。2018年1月26日,中国法学会召开“‘枫桥经验’理论总结和课题研究座谈会”,党组书记陈冀平,党组成员、副会长张文显、王其江,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伟,副会长李林等领导出席,启动了《“枫桥经验”理论总结和经验提升》重大课题调研工作。4月9—13日,鲍绍坤副会长率领专家学者和有关实务部门的负责同志,赴杭州、绍兴、嘉兴、湖州等地深入开展“枫桥经验”调研活动,收集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形成了内容厚实、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与此同时,张文显副会长和有关课题负责人也都不同程度开展和推进调研和研究工作。这些调研工作和调研报告为本次座谈会的召开和进一步总结提炼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枫桥理论”提供了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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