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24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12月17日,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26次年会(2014年)暨论坛在南京市举办
12月17日,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26次年会(2014年)暨论坛在南京市举办。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出席论坛并讲话。江苏省法学会林祥国会长、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国出席,论坛由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孙小忠主持,刘志国代表南京市委致辞。来自15个副省城市的法学会领导和论文作者代表及南京市有关院校专家学者约150人参加了论坛。
张鸣起副会长出席论坛并讲话
本次论坛的主题为“城市治理法治化”,重点围绕城市治理法治化的基本概念及其理念、城市治理法治化的基本体系(领域)、城市治理法治化的基本方式等问题展开研究。本次会议共收到论文120余篇,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主旨,从不同的视角对城市治理法治化进行深入思考,有利于回顾并总结城市治理法治化的理论成果和有益经验、推动城市治理法治化的建设。
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年会暨论坛已成功举办了25届,在各参与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已被打造成为汇聚法学法律人才、凝聚智力优势、交流法学成果的一个重要平台,为促进全国副省级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全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力。
张鸣起副会长在讲话中对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年会暨论坛提出三点希望。
一是要认真学习《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法学会和法学研究工作,正面临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我们应当以四中全会《决定》为标杆,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是要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做好依法治市这篇大文章,形成依法治国的强大合力。副省级城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对周边区域也起着辐射和带动作用。作为国家的中心城市,副省级城市法学会拥有广泛的法学研究资源和广泛的法治实践基础,应当在建设法治城市中起先导和带动作用。
三是要以法治建设中的实际问题为导向,立足法学会自身优势和特点,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围绕全会《决定》的各项任务,各级法学会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应当充分发挥法学会智力资源充分、学术性强、“第三方”地位超脱等优势,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善于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百姓生活的难点中寻找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要下大力气做好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工作,从而进一步提升论坛的质量和在全国的影响力,推动法治中国的建设发展。
论坛邀请南京市委党校政法部主任张华民作了题为《城市治理法治化建设研究—-以南京市为例》的主旨发言。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刘小冰、江苏省委党校政法部主任梁三利、南京市社科院城市发展研究所所长朱未易分别主持了三个单元的大会交流。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巡视员王益民参加了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