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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论坛》杂志刊发陈冀平同志文章

时间:2018-04-25   来源:宣传处  责任编辑:fml

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政治引领

 

  编者按: 近日出版的《人民论坛》杂志(2018年4月上,总第590期)“论坛特稿”栏目,刊发了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同志题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政治引领》的文章。文章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是做好新时代法学会工作必须牢牢坚持的指导思想,是思考和谋划法学会工作不可偏离的根本指针。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是中国法学会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

  文章全文如下: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也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发挥法学会的政治引领作用,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肩负起全面依法治国实践者、推动者的重任。

 

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在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具有重大理论意义、政治意义、实践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党的十九大召开后,中国法学会结合自身实际,成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研究中心,设立“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专项课题,采取多样形式,迅速掀起了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站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面向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人权、安全、发展、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和不断提高的要求,面对任重道远的法治强国目标和依然繁重的全面依法治国任务,我们应全面系统地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运用于法治领域,使之成为推动法学会各项工作的思想指引和强大动力。

  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把“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十四条的第一条。历史和现实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也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之所以能够取得一系列重大成就,根本原因就在于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必须牢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建不起来”。在新时代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党的十九大从理论上、政治上、组织上就加强党对法治的领导进行了理论阐述、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工作安排。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涉及面十分广泛的系统工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加强党中央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从体制机制上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落实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和推进宪法法律实施的具体实践中。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政治原则问题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更好地凝聚法治的思想共识和强大合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推进。

  不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今时代最具中国味、最具中国魂的科学理论,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以真理之光照耀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进道路和发展方向,是我们的主心骨、定盘星和度量衡,对于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具有重要领航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厉行法治、依法执政、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改革、创新国家治理体系新的伟大实践中,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新概念、新范畴、新命题、新论断、新观点、新理念、新思想,内容涵盖了法治和依法治国的全部理论要素和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历史性地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创造性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理论风格和实践特色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和坚实的学理支撑、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法学法律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就要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述,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精髓和核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创造新高度、迈向新境界。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等重大政治论断,深刻阐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用“八个明确”精辟概括和深刻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八个明确”中的每一项都与法治有着紧密的逻辑关系,都对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当前,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角已经吹响。我们要强化“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总方向总抓手,努力把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部署、新任务落到实处。要增强“四个自信”,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四位一体”的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成为先进思想的倡导者、学术研究的开拓者、社会实践的参与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做好新时代法学会工作必须牢牢坚持的指导思想,是思考和谋划法学会工作不可偏离的根本指针。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是中国法学会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

  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是法学会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行、取得积极成效的政治保证,是一切工作的最高原则。各级法学会和研究会要始终把自己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自觉坚持和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进工作,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意见》,把牢法学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引导法学法律界自觉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法学理论研究和法治实践全过程与各方面。要进一步密切与高校、科研院所等的联系,共同做好法学法律界特别是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工作。

  坚定不移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宪法是立国之根基、富国之圭臬、强国之重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以下简称《宪法修正案》),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完善国家主席任期任职制度,明确国家监察机关的宪法地位等,适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有利于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根本宪法保障。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必须坚定不移地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各级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领会和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这一核心要求推动工作。中国法学会作为党领导的人民团体,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政治性始终是推进新时期各项工作的灵魂和根本。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这一核心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群团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化法学会改革。要层层落实主体责任,深入研究政治引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提高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建立常态化的传达学习机制、沟通联系机制和与有关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要将“政治过硬”始终作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首要标准,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做到思想到位、行动对标、紧密跟随。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首要考核指标,建立科学的研究会评估指标体系。各级法学会要找准定位、靠前站位、振奋精神、积极作为,切实发挥好参谋助手、桥梁纽带、培养平台的职能作用,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领大家自觉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汇聚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强大正能量。

  持续推动各研究会和各地方法学会党的建设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就党建工作提出“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等要求。目前,中国法学会所属55个研究会已经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地方法学会及所属研究会党的组织建设正在加速推进,但基层法学会党组织建设和工作开展仍处在起步阶段。要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加强对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的领导,完善制度、强化考核,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并扩大有效覆盖,增强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确保法学法律工作者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要着力突破地方法学会党组织建设薄弱环节,在党委政法委的指导和支持下,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力度,重点推进、逐个突破,确保完成改革方案提出的各级法学会全面建立党组织的目标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结合实际,探索符合社会组织特点和工作规律的研究会党建工作新模式,在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社会法学等研究会开展“分党组”试点工作,制定《所属研究会党建工作实施意见》,推进研究会党组织工作规范化,依据党章党规正常开展活动,增强工作活力和实效。要抓好地方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党建工作,总结先进经验,推进工作创新,适时召开研究会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出一批先进典型,发挥研究会的重要平台和阵地作用。

 

做大做强法治领域的“两论”

  理论和舆论“两论当家”,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制胜法宝。“两论”中,“理论”管全局、管方向,“舆论”管导向、聚能量。加强法学法律界的政治引领,要加强法治理论引领、学术引领,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加快构建形成融通中外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增强法学界的理论认同,巩固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指导地位。

  着力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与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法治实践”。他同时指出,要“对复杂现实进行深入分析、作出科学总结,提炼规律性认识,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撑”。这为我们深刻理解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的辩证关系提供了遵循。我们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正确解读中国现实、回答中国问题,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并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引领和繁荣法学研究。要充分发挥人才密集、联系面广、组织有力的特点,密切与所属研究会、高校院所和实务部门的联系合作,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引领各研究会、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不同学科专业领域开展研究。要在宪法修改的解读和宣传、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等方面做更多的工作,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教育和理论研究,宣传好这次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和主要考虑,提高宪法理论研究深度和现实回应力,为宪法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舆论保障。要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研究会,积极参与法治人才培养、法学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法学课程体系设计、法学教材编写等,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大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的理论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最新成果和重大飞跃,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最重要的任务、最根本的要求,就是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切实将其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的各领域各环节各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法学会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文章、谈话、批示,开展持续跟进研究,完成了《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成就与经验总结》等重大课题任务,先后发表了一系列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专题论文,较早提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并通过切实有效的工作,有力推动了这一重大理论创新成果的研究、阐释和宣传。2017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为重大宣讲主题,举办报告会261场。下一步,要更好发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研究中心”的平台作用,整合研究资源和力量,深入阐释这一创新思想的时代背景、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推出高水平的学习、研究成果。要继续通过“双百”活动,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重大宣讲工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统领,引领和推动各学科专业研究会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建立工作协同机制,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成果权威发布平台。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领域是政治安全的前沿阵地,具有极端重要性。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最主要的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各级法学会处于维护法学意识形态安全的“第一线”,要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把党中央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要求贯彻到法学会工作各方面。要准确把握当前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切实履行好加强政治引领、维护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职责。要认真落实中国法学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坚决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不断巩固壮大法学主流思想舆论,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必须划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认识,绝不能被西方设置的议题和抛出的理论所左右,警惕“政治陷阱”“法律陷阱”“话语陷阱”。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补齐短板、敢于亮剑,加强对法学会及所属研究会举办的论坛、年会、刊物、网络媒体等阵地的管理,决不给错误思想言论提供发声的机会和平台。要强化互联网思维,推进“两微一端”新媒体矩阵平台建设,加强宣传解读和网络舆论引导,维护法学领域的意识形态安全。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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