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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法学会2014年度综合工作报告

时间:2015-03-24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导语:围绕科学民主立法、法治政府建设、公正廉洁司法、社会治理法治化开展专题研究,完成各级课题562个,发表论文1601篇,566篇研究成果获奖。认真组织“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举办法治讲座452场、法律咨询211场,、巡回庭审148场,电影296场,演出86场,为推广法治文化、普及法律知识发挥积极作用。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贡献智慧和力量

  ——江苏省法学会2014年度综合工作报告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在省委和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下,省法学会团结带领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认真落实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政法工作中心任务,以繁荣法学研究、开展法治宣传、参与法律服务、推进组织建设为着力点,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加强思想引领,凝聚法治建设共识

  一年来,省法学会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引领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年初,省法学会召开了六届三次理事会议,要求全省法学会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组织动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和法治江苏建设的伟大实践。为进一步加强法学意识形态领域的引领,省法学会召开了研究会工作座谈会,明确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思路,要求把研究会建设成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强理论阵地、服务法治建设的智囊团和思想库、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主力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召开后,省法学会转发了中国法学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各市法学会、各研究会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省的决策部署上来。各市法学会、各研究会结合工作实际,找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围绕中央确定的法治建设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围绕省委提出的法治建设六个方面保持全国领先的目标任务,认真研究新情况、提出新对策,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建设法治江苏提供法学理论支持和法律服务。

  (二)开展法学研究,推动成果有效转化

  全省法学会认真履行“开展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研究”的主体责任,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大局和政法中心任务,着重就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目标中的重点问题开展法学研究。2014年省法学会批准立项课题组61个,验收通过结项课题成果35项,不少研究成果有效推动了我省法治实践。

  围绕地方科学民主立法开展研究。省法学会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合作开展2014年度地方立法研究课题12项,部分研究成果已形成地方性法规草案,纳入省人大立法计划。组织专家学者成立课题组承接了团省委委托课题《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立法研究。由省司法厅副厅长周红养主持的省法学会立项课题《社区矫正立法若干问题研究》成功转化为《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该条例是全国首部省级出台的社区矫正地方性法规。生态法学研究会组织专家学者积极参加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法制办分别召开的《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专家论证会,提出了不少好的意见和建议。

  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开展研究。省法学会组织专家学者就“政府治理中的行政法问题”、“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劳动争议法律问题”等专题开展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省社科院副院长刘旺洪教授主持的省法学会重点课题成果《以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政府社会治理法治化》受到省领导的肯定,其中部分内容被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采纳。东南大学法学院周佑勇教授主持的省法学会课题《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立法研究》,结项成果部分内容被省政府近日审议通过的《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草案)》采纳。

  围绕公正廉洁司法开展研究。省法学会组织专家学者就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刑事错案防范机制、刑事涉案财物处理的司法程序等课题开展研究,其中省法学会副会长吴乐勇主持的《提高司法公信力若干问题研究》成果,得到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刑法学研究会就“反腐败刑法适用”、“《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的若干问题”、“劳教废止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专题进行了研讨,并对《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形成了书面意见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以“ ‘两院’组织法、人民警察法修改与司法改革”为主题召开年会,就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等专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形成若干共识,并就司法改革及修法提出意见建议。

  围绕社会治理法治化开展研究。省法学会组织专家学者就“法治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中国建设与社会治理创新”等课题开展研究。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侍鹏主持的省法学会立项课题《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研究》,已形成阶段性成果并被吸纳进《法治江苏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该指标体系省委已原则同意,拟作进一步修改后发布实施。批准成立了省法学会地方法治研究会,重点研究法治江苏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法学会系统2014年共组织会员承担地市级以上单位组织的法学研究课题562个,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法学论文1601篇,出版专著79部;在县级以上各类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1760篇,获市级三等奖以上的法学研究成果566篇(部);被县以上党政领导批示采纳的法学研究成果146项,被省辖市以上立法、司法、执法机关采纳的法学研究成果508项。

  (三)创新研究平台,拓宽法学交流渠道

  全省法学会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学交流活动,持续巩固和不断创新法学研究平台,为促进法学界与法律界之间的互动交流创造条件。

  组织参与高层次论坛交流活动。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参加中国法学会主办的“第十一届长三角法学论坛”、“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2014年两岸四地法治发展青年论坛”、“中国调解高峰论坛”等活动,我省有35篇论文获奖,省法学会荣获4项组织奖。以“法治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与省依法治省办和南师大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成功举办2014年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共收到论文1326 篇。

  充分发挥研究会主阵地作用。省法学会所属19个研究会召开学术年会、研讨会和座谈会29场,征集论文1700 余篇,参会研讨交流的专家学者约有2000余人。工程法学研究会不仅召开了年会,还分别开展学科建设专题研讨活动和7场“工程与法律”研讨会。

  创新青年法学交流平台。首次主办江苏青年法学沙龙活动,以“司法微公开与司法公信力建设”为主题开展研讨,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建议。会后省法学会秘书处整理编发的综述《司法“微”公开的“六要”、“六不要”》被中国法学会《要报》刊登。

  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省法学会在六届三次理事会议上表彰了“第三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获得者。省法学会推荐的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刘艳红教授荣获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受到中国法学会的表彰。组织开展了第三届“江苏省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29部(篇)法学研究成果获奖。南京师范大学李建明教授的论文《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法律规制与法律监督》获得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二等奖。推荐青年法学成果参加“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我省有6项成果获奖。

  拓展对外法学交流渠道。省法学会组织我省法学法律工作者赴美国和加拿大参加“法律交流日”活动,赴台湾就“两岸社会治理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开展法学交流活动,促进了与境外法学、法律界的交流与了解。

  (四)深化法治宣传,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省法学会不断加大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力度,提高法治宣传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双百”活动社会受众不断增加。在全省各级组委会的精心组织下,2014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的场数和参加人数比往年均有较大幅度提高。2014年全省“双百”报告会场数为164场,比2013年93场报告会增长76%;直接听众12万多人,比2013年9.1万人增长近32%。各省辖市“双百”活动组委会不断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在认真制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报告会计划的同时,扎实推动“双百”活动向县、乡延伸。盐城市组委会启动了第二轮“用三年时间举行一百场‘双百’报告会”计划,2014年作为第二轮计划的第一年,已组织“双百”报告会114场。

  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成效显著。各市、县法学会积极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全年共举办法治讲座452场,组织规模较大的法律咨询活动211场,开设巡回庭审148场,播放法治文化电影296场,法治文艺演出86场。中国法学会张鸣起副会长专程赴盐城对我省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江苏高校法律人风采大赛影响不断扩大。第八届“律苑星辉”江苏高校法律人风采大赛在扩大影响力方面实现了新突破,主办方在原有省教育厅、省法学会和南京师范大学的基础上新增了省司法厅,参与方在原有省内20所高校法学院(系)的基础上新增了安徽3所高校法学院(系)。这项活动已成为华东地区有一定影响力的校园普法品牌活动。

  宣传信息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一年来,省法学会网站发布信息282篇,中国法学会网站、工作刊、江苏长安网、中国江苏网和法制网江苏频道等采用信息158篇,中国法学会《要报》、《情况简报》和《江苏政法》等刊登研究成果和经验材料5篇,法制日报、新华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江苏法制报等刊发稿件67篇。省法学会网站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地方法学会十佳优秀网站”。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积极探索利用现代网络通讯工具传播法学研究成果,全年编辑《江苏国际法学研究会通讯》电子版32期。

  (五)发挥资源优势,参与公益法律服务

  认真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的新要求,积极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法律维权援助、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努力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社会。

  成立专门机构开展法律服务。省法学会法律咨询服务部全年共接待咨询群众百余人,先后6次组织律师走进社区为居民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各市、县法学会与有关部门合作,纷纷设立了社区法律服务站、乡村法律服务站、广场法律服务亭、矛盾纠纷调解室、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法律诊所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机构,定期定点定向为群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组建专家服务团提供法律意见。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成立的江苏省港商会法律专家服务团,积极为《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提供咨询论证。南通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组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沿海开发律师服务团”及“南通市重大项目律师服务团”,为企业提供定制法律意见。

  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扬州市江都区法学会多年来坚持开展“法企合作,风雨同舟”活动,组织会员主动深入全区重点企业开展送法上门服务,现场解答法律问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盐城市亭湖区法学会和盐都区法学会,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拆迁专项法律服务,通过进村入户宣传拆迁政策,解答法律问题,化解拆迁纠纷,保障了辖区内多起较大规模的征地拆迁工程顺利进行。

  (六)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完善组织保障

  省辖市法学会建设稳步推进。2014年,镇江、连云港、苏州市法学会完成了换届工作,南京市法学会落实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目前,全省13个省辖市法学会全部理顺了领导管理体制,绝大多数市法学会落实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10个市法学会完成了换届工作。

  县级法学会建设发展势头良好。目前,全省已成立县级法学会36个,其中扬州和南通所辖县(市、区)全部成立了法学会,南通市的9个县级法学会全部核定了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办事机构和工作经费。

  研究会建设合理布局。注重加强新兴法学、交叉学科和专门法学领域的研究会建设,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布局更加合理。2014年,省法学会新成立了地方法治研究会、医药法学研究会、资源环境法学研究会。目前,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有19个,批准筹建的研究会有5个。

  会员队伍日益壮大。2014年新发展个人会员3205人,目前全省个人会员总数已达9570人。在会员数量实现大幅度增加的同时,更加注重会员质量,已着手专家人才库的扩容建设工作。

  回顾2014年工作,我们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任务。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各市法学会、各研究会工作开展不平衡,县级法学会建设有薄弱环节,法律服务工作没有全面展开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

  二、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全省法学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切实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职责,充分发挥引领、协调和组织推动作用,大力组织法学研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积极推进法律服务,着力培育优秀人才,切实加强组织建设,不断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建设法治江苏作出新贡献。

  1月21日至22日,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2014年各级法学会取得的工作成绩,要求各级法学会在新的一年里“自觉肩负起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进一步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繁荣法学研究、服务依法治国为己任,主动适应新形势,增强工作前瞻性、主动性,努力在法学法律研究、咨政建言服务决策、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深化对外法学交流等方面取得新成绩,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孟建柱同志的批示精神,按照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着眼新的形势任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把法学会各项工作不断向前推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江苏的生动实践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紧紧围绕四中全会《决定》思考、谋划和推动法学会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学会系统最主要的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各级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肩负着重要的历史责任。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努力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

  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必须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按照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新江苏建设和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目标任务,大力开展法学研究,积极投身法治实践,为推进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法治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围绕服务大局组织推动法学研究

  明确法学研究主攻方向。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省有关部门贯彻实施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要求,省法学会作为“加强法治建设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之一,要围绕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重大任务和190项举措,围绕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目标和186项举措,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研究。如:关于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关系的研究,关于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程序的研究,关于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立法法、食品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重点领域立法特别是江苏地方立法的研究,关于中央和地方事权规范化、法律化的研究,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与法治保障的研究,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研究,关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研究,关于健全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研究,关于发展文化事业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关于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和平安江苏建设法治保障的研究,关于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研究,关于反腐法规制度体系的研究,等等。

  完善课题研究招标工作。2015年度省法学会课题招标要围绕上述法学研究重点进行选题,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我省法治建设需求确定研究题目,组织研究力量攻关克难,咨政建言服务决策,切实发挥研究的导向性、增强对策的针对性、提高成果的转化率,助推法治江苏建设。完善立项研究课题的检查督促机制,确保课题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继续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开展地方立法研究,为完善我省地方立法献计献策。进一步拓宽委托课题研究渠道,接受相关部门委托,开展定向法学课题研究。

  推动研究会和市法学会开展法学研究。组织省法学会各研究会和各市法学会围绕工作大局,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学研究活动,努力形成一批高质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提供理论支持。加强和完善研究会体系建设,组建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农业与农村法治、商法学、审计法学、老年法学等研究会,充分发挥研究会的智库作用。

  组织法学研究交流活动。与有关部门共同主办2015年“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与有关单位共同协办第十二届“长三角法学论坛”,努力提高论坛质量和水平。创新组织研究形式,探索法学研究及实践基地建设。根据法学研究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对外法学交流活动。

  (三)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活动影响力

  抓住重点开展“双百”活动。按照“双百”活动常态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制定2015年度“双百”活动方案,组织省内专家学者认真开展宣讲,增加“双百”报告会进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场次,促进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能力的提高。

  创新形式开展普法活动。推动各市、县积极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不断创新普法活动形式。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第九届“律苑星辉”江苏高校法律人风采大赛,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健全措施加强宣传信息工作。完善法学会系统宣传工作机制,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密切与各类新闻媒体合作,及时宣传报道法学会和法学研究工作的新动态、新成效。尚未建立网站的省辖市法学会要抓紧建立网站,提高内刊和工作简报质量。

  (四)积极推进法律服务工作全面开展

  开展法律服务机构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有条件的市、县法学会和研究会设立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明确工作人员和办公场所,建立工作制度和基础台账,组建志愿者队伍,为广大群众提供公益性法律咨询服务。鼓励各市、县法学会和研究会积极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组织专家学者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提供高品质法律服务。按照中国法学会的部署,开展参与政府及相关部门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试点工作。

  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有关部门加强合作,积极参与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鼓励市、县法学会和研究会积极参与乡镇、涉农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村、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建设工作,组织会员驻站为群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联合高校法学院(系)开展法律服务。鼓励省法学会所属各研究会与高校法学院(系)合作,依托高校法学院(系)设立的“法律诊所”、法律援助中心等学生教学实践基地,组织在校师生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治宣传。

  (五)大力培育法学法律优秀人才

  着力抓好法学专家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机制,重点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国情省情的高水平法学专家团队。主动参与“双千计划”和“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积极推荐专家学者参与立法、执法、司法部门相关法律事务和人才交流,更好地推进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

  重视培养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完善青年法学课题研究机制,继续组织“青年法学沙龙”活动,积极推荐我省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参与“董必武法学青年成果奖”评选、“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等活动,鼓励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创新,促进优秀青年法学法律人才脱颖而出。

  切实加强“江苏省法学专家人才库”建设。完善入库标准和程序,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体现入库人才的广泛性,注重老中青年专家学者相结合,注意不同学科、不同领域、不同地区人才的合理布局。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充分发挥入库专家学者在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和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六)着力推动组织建设与工作水平整体跃升

  全面加强市县法学会建设。认真落实中国法学会在深圳召开的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精神,推动省辖市法学会工作的平衡发展和整体跃升,重点督促尚未换届的省辖市法学会抓紧换届,健全组织机构。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成立法学会,力争实现新成立的县级法学会数量有较大幅度增长。适时召开市、县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推动全省法学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努力做好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各市、县法学会积极吸纳法学法律工作者加入会员队伍,完善会员联络员制度,进一步畅通为会员服务的渠道,提高服务会员的质量和水平。

  组织开展评先创优活动。开展江苏省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表彰近年来在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推荐我省法学会系统先进单位和个人参加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健全完善法学会机关建设。狠抓机关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绩,讲纪律、守规矩,确保机关干部队伍在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和作风上过得硬。加强业务培训和锻炼,不断提高机关干部履职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创造性地组织开展好法学会各项工作。

  积极筹备省法学会换届工作。省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将于明年1月届满,今年要启动换届筹备工作,认真拟定换届方案,梳理总结第六届理事会工作,切实做好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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