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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法学会2014年度工作总结

时间:2015-03-24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导语:成功申报了中国法学会部级重点课题《维稳与维权的法律问题研究》;组织参与《法治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全省各地举办“双百”活动报告会18场,其中结合省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举办1场,省属高校举办5场,设区市法学会举办9场,县级法学会举办3场;成功承办了第九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协助中国法学会组织了第七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

 

  江西省法学会2014年度工作总结

 

  2014年在中国法学会的有力指导和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法学界、法律界的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繁荣法学研究、推动法治实践、参与法制宣传、开展学术交流、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扎实组织开展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

  紧密围绕依法治国这条主线,服务省委政法委工作重心,围绕落实省委提出的“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十六字方针,大力开展法学研究,组织专项课题并予以经费支持,促进成果的转化应用,为实现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目标提供法学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积极组织会员参与中央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的研究课题,主动参与全省维稳工作调研、国企改革社会稳定工作调研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形成书面意见报送省委、省委政法委。继中国法学会课题《中央苏区法学研究工作及其机构的历史沿革》顺利结项后,成功申报了中国法学会部级重点课题《维稳与维权的法律问题研究》,并组织我省高校专家和司法实务部门的同志开展系统研究探讨,深化对有关问题的认识,推动新形势下的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指导各设区市法学会,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开展征集“改革创新金点子”系列活动,致力于帮助提升设区市政法工作水平,部分好点子、好建议形成政协提案提交地方“两会”。

  组织会员积极参与《法治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制定和落实工作,明确了法学会组织参与法治江西建设的重点和目标要求,把全省法学会组织和成员的思想统一到省委的要求上来,动员部署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法治江西建设。组织南昌大学、江西财大等九家单位重点针对法治江西建设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趋利执法、协议执法、钓鱼执法、“非正常上访”等现象,以及执业律师、法律顾问、公安队伍相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座谈,开展研讨,收集意见建议。推荐和组织我省法学专家参加省委领导主持的法治江西建设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法制办的立法论证、省法律顾问团等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指导市、县法学会针对健全重大决策评估机制、青少年服务管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加强和创新信访工作与维护社会稳定、在突发事件中掌握话语权等问题开展调研,拿出了一批较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有关成果获得采纳并转化形成工作机制,在定南、石城、寻乌、大余、信丰、于都等县试点实施,县法学会会员以律师身份进驻民营企业担任法律顾问,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并受聘乡镇、县直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帮助进驻单位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指导、支持萍乡、赣州等法学会从法律专家库中挑选成员,组织专家组对市、县两级政法部门2013年度办结的案件以及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评查,将评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向党委、党委政法委汇报,并向政法各单位通报,帮助司法实务部门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助推司法实践工作。鼓励基层法学会牵头,组织法学会会员针对本地区依法处置医患纠纷、政法工作服务企业发展、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中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专项课题进行调研,组织基层法学会工作人员和法学会会员深入联系村宣讲法律、调解纠纷,帮助协调问题、解决困难和化解矛盾,服务当地的综治、维稳工作和平安建设。

  二、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

  精心组织重大法治宣讲活动,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坚持采用视频会议形式传输到分会场,扩大报告会受众面,提高各级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水平,传播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按照我省制定的“双百”活动实施方案,今年全省各地举办“双百”活动报告会18场,其中结合省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举办1场,省属高校举办5场,设区市法学会举办9场,县级法学会举办3场。每一场报告会都通过省、市主要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大大提高了活动的社会影响力。由于组织严密、选题精准、备课质量高,各场次的宣讲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深入基层结合民情开展以“一堂法治讲座、一次法律服务、一个模拟法庭、一场普法宣传”为载体的“四个一工程”。年初我会下发了《关于2014年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一方面与省内高校法学院(系)共同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另一方面积极参与省政法单位组织的“法律进社区”法律咨询活动。在活动的形式上采取法学会新入会会员和资深会员搭配参与的办法,注重传帮带,同时主动与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相互对接、相互配合,在活动的内容上注意贴近民生,关注民情,答疑解难,使基层百姓易于接受、认知认同。“法治文化基层行”宣传活动的形式活,实效强,强化了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在及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并通过媒体报道增强活动的影响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充分用好江西政法网“法学视野”网页,发布工作信息,刊发法学理论研究文章,并将《民主与法制时报》用稿列入省政法宣传工作考评内容,积极向《中国法律年鉴》报送全省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和法学会年度工作情况。通过《立法视野》内刊展示交流优秀法学科研成果,宣传我省政法单位取得的成果、宝贵经验和先进典型。指导设区市、县级法学会创新开办手机报“法在身边”栏目,每周刊发法制小故事和案例分析,以案说法,切实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编印《法治理论与实践动态》、《法治萍乡》、《赣州法学》等刊物,定期报送党委和党委政法委,并借助现代网络新媒体,通过“党员干部与法”、“远宏说法”、“政法在线”、“宪法宣传日”等栏目,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支持基层法学会组织和参与县(市、区)法治主题大型宣传月活动,开展“法律六进”系列法律咨询活动,举办法制讲座,向群众分发各类法制宣传资料。

  三、努力推动学术交流,拓宽合作领域

  充分发挥省法学会直属学科研究会的主阵地作用,推动各研究会与法律实务部门主动对接合作,引导其定期组织举办年会、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支持研究会分别承办了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中国宪法学研究会2014年学术年会,有力地推动了省内外法学交流与合作。

  积极承办全国性、区域性论坛,组织我省学者积极参加各类征文评选和学术研讨。今年我会成功承办了第九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来自十个省区市的130余名代表参加本届论坛,收到征文564篇。论坛以“维权与维稳问题研究——以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为主题,围绕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防范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法治化途径、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保障制度、以改革推进司法能力现代化、突发公共事件维稳问题等方面,开展了富有针对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同志亲临会议指导,对论坛组织筹备的各方面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协助中国法学会组织了第七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我省有22篇论文获奖,其中1篇论文荣获一等奖并作为大会主题发言。组织我省学者参加了“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以及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并组织部分设区市法学会参加了“地方法学会工作论坛”,围绕创新地方法学会工作机制进行研讨。赣州市法学会指导县(市、区)法学会立足当地,结合实际,开展了“弘扬苏区法治精神”、“依法行政与法治信丰”、“同城发展、富民强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之经济安全与公共安全”等主题论坛和研讨会。

  积极与省委台办、省外办等单位联系,建立畅通的对外法学交流渠道,支持和帮助设区市法学会组织会员赴台湾与台北市文化教育交流发展协会等机构进行工作与学术交流。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努力提高对外法学交流的效果,推动对外法学学术合作取得新进展。

  四、大力加强法学会系统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大力加强自身的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夯实了法学会的发展基础。引领全省法学界法律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法学会工作及法学理论研究的正确前进方向。

  按照中国法学会要求以及章程的规定,积极筹备我省法学会换届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今年九月,省法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顺利召开,会议严谨周密,平稳顺利完成了换届工作,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和学术委员会。省法学会在做好自身换届工作的同时,抓紧推进各市法学会组织机构建设工作,年内指导鹰潭市、宜春市法学会先后完成了换届。

  帮助各设区市法学会整章建制,健全完善开展工作必须的各项硬件、软件建设,引导各市开展法律信息服务、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培训服务等活动,并在选调多名优秀法律人才,充实到法学会担任专职工作人员。到目前为止,全省法学会系统共有专职工作人员14人,兼职工作人员7人,其中博士1人,硕士2人,大学本科18人。在充实人员的同时,加强了对法学会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法学会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不断提高。推动景德镇市等市级法学会进一步完善会员工作体系,建立会员联络组,引导各级法学会按照“积极发展、坚持标准、完善结构、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全省会员发展工作,把“政治强、业务精、学风正”的优秀法学、法律人才引进来,提高我省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打造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拔尖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组织开展优秀法学、法律人才和优秀法学研究成果评选表彰活动,大力提升会员的荣誉感、自豪感和归属感,全省会员队伍规模不断壮大,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数量较上一年度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关心基层法学会的建设,鼓励市级法学会加强对基层法学会指导,帮助县(市、区)法学会充实班子成员,及时增补常务理事、理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会员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建立会员信息群发平台,主动与会员联系沟通,做好服务工作,帮助已成立的县(市、区)法学会会员工作不断向规范化迈进。

  一年来,省法学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直属学科研究会作为法学研究主阵地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省法学会对各直属学科研究会的业务指导、经费支持和服务管理能力有待提高;会员管理工作基础相对薄弱,会员发展比较缓慢,会员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对会员的服务管理能力有待加强;部分设区市法学会仍没有进行换届工作,督促设区市法学会落实编制、充实人员的工作力度也需要加大。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

  五、2015年工作计划

  2015年全省法学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发挥直属学科研究会、高校法学院(系)两个平台的作用,重点抓好引领政治方向、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加强自身建设四个方面工作,为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建设贡献力量。

  (一)引领政治方向

  1、组织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全省法学界法律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旗帜鲜明反对各种全盘西化的错误观点和主张,凝聚共识,引领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以实际行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落实。

  (二)繁荣法学研究

  3、坚持改革方向、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开展法治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司法改革具体问题的研究,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加强对策性研究,支持资助重点研究课题,为法治江西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

  4、拓宽渠道,加强与境内外的法学理论与实践交流,组织会员参加境内外相关学术活动和实践考察,鼓励支持省内有关单位积极承办全国性的法学学术论坛、年会和交流会,提升我省法学研究的影响。精心组织,高质量完成中国法学会重点课题研究任务。

  5、建立轮流承办的省内高校法学院系行政负责人定期联系会议制度,深化法学研究机构间的交流与合作。邀请省政法单位理论研究人员参加联系会议,促进理论研究与实践需要的有效对接。

  6、加强与全国性或地方性论坛等组织机构的联系,积极推荐我省优秀人才和优秀成果。营造有利环境,倡导优良学术风气,组织评选表彰优秀人才和优秀成果活动,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人才成长。

  (三)服务法治实践

  7、充实法学法律专家库,创新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推动更多法学法律专题列入各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8、精心组织“法治大讲堂”活动,面向政法系统干部举办专题讲座,增强法治工作队伍特别是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对依法治国理念的思想认同和行动自觉。

  9、充分利用联系广泛的优势,在全国范围内邀请知名专家学者,举办赣鄱法治高峰论坛,围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题,为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建言献策。

  10、组织法律公益志愿服务,动员广大会员积极参加法律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等活动,广泛开展以“一堂法治讲座、一次法律服务、一个模拟法庭、一场普法宣传”为主要内容的“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1、组织会员参与地方重大决策专家论证、法律风险评估等工作,参与省法律顾问团工作,主动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优质法律咨询服务。

  (四)加强组织体系建设

  12、自觉接受和服从当地党委、党委政法委的领导管理,主动融入政法工作,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调动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13、继续督促部分设区市法学会理顺管理关系、按期换届,落实编制、人员与经费等问题,确保正常开展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成立法学会组织。

  14、拓展领域,规范管理,支持新成立直属学科研究会,指导直属学科研究会按期换届,资助直属学科研究会工作经费,使直属学科研究会活跃起来。

  15、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发展新会员,增强组织活力。创新会员教育、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增强会员荣誉感,调动会员积极性。模范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16、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运行机制,发挥各级法学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作用,提高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各级法学会机关建设,增强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切实建成“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

  附:2014年度江西省法学会工作量化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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