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系统:
用户名: 密码:
2024年05月01日 星期三
位置: 首页 》省级法学会年度工作报告 》2014年省级法学会年度工作报告
山东省法学会2014年工作总结

时间:2015-03-24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导语:组织开展“双百”法治宣讲120余场,5万余名干部群众参加,为创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发挥积极作用。以《法学论坛》杂志为平台,努力推进研究成果传播和转化,全年刊登论文110余篇,其中省部级以上立项课题61篇。会员队伍不断壮大,全省个人会员10638名,团体会员710个。

 

  山东省法学会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在中国法学会的有力指导下,在山东省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山东省法学会坚决贯彻落实委务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和政法综治工作实践,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重加强对重大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问题的研究,努力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突破性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紧跟中央及省委部署,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是,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召开了全省法学界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驻济的部分法学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围绕如何深刻学习领会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山东建设作了交流发言。这次座谈会的召开,对于在全省法学界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做好法学研究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是,围绕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对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切实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地把法学研究的重点和政法综治工作部署结合起来。

  三是, 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

  及时向省委政法委领导汇报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会议精神,

  制定贯彻落实意见。2月份召开全省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会议精神,部署工作新任务。会后转发相关会议文件至全省各市法学会、各研究会,要求积极组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以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会议精神指导2015年工作。

  四是,《法学论坛》编辑部联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举办了“中国法治十人论坛”,以“依法治国的回顾与前瞻”为主题,邀请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党校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围绕着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对中国法治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进行了深入研讨。这次论坛得到了社会上的广泛关注,新浪、网易、凤凰网、法制网、中国法学创新网等数十家新闻媒体进行了转载。

  二、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政法工作实践,积极组织开展重点课题研究

  一是,组织开展省法学会2014年度课题研究。2014年省法学会启动了课题研究工作。为规范课题研究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制定了《山东省法学会课题研究管理办法》、《山东省法学会课题经费拨付和使用办法》等制度,建立了课题发布、立项、检查、结项、奖励、应用和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并向社会公布了《2014年山东省法学会课题研究申报公告》,共收到申报课题223项。为确保课题评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组成了由法学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召开了立项评审工作会议,通过资格审查、分组评审打分、民主评议和无记名投票等环节,共立项课题99项,并向每项课题主持人寄发了立项通知书和立项说明书,核拨了课题经费。为加强立项课题管理,开展了课题中期检查工作,把握每一个课题的研究进度,切实提高课题按时结项率和优良率。

  二是,认真完成《生态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部级课题。围绕生态保护的法律问题,在认真总结我省有关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深化法学理论成果研究,向中国法学会申报了以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丛大鸣同志为主持人的重点课题《生态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为顺利完成课题,省法学会组织课题组有关专家赴滨州、东营开展调研活动,掌握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目前,课题组已完成近3万字的研究报告,并报中国法学会鉴定。

  三是,开展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研究活动。省法学会多次深入到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和实地调研等形式,摸查掌握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特征,深入了解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状况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经验做法,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形成了《山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做法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三、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治培训活动,积极服务法治建设

  一是,举办全省法学会负责同志暨《山东政法》通讯员培训班。各市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负责人和《山东政法》通讯员等120余人参加了培训。通过辅导授课、座谈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全省法学会系统负责同志和《山东政法》通讯员履行职责的能力。

  二是,大力加强法治培训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和委领导在省委办公厅《今日信息》(专报第22期)“关于当前影响高校稳定的因素分析”上的重要批示精神,邀请省公安厅国保局局长宋宪春同志、山东大学学术研究部副主任肖金明教授和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平华教授,在全省高校辅导员学生教育管理法治化建设培训班上,围绕高校稳定和法治建设进行授课。邀请省公安厅国保局副局长李登全,在全省高校辅导员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授课,取得良好效果。为提高政法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先后组织10名专家学者在省委政法委机关培训班和东明、郓城、梁山、乳山等市(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授课,受到普遍欢迎。

  三是,组织开展“双百”法治宣讲活动。根据全国“双百”活动组委会的要求,加强与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和省教育厅、司法厅的协调联系,联合印发了《山东省2014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对“双百”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全省共组织开展“双百”法治宣讲活动120余场,约5万余名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政法干警代表参加听讲,有力宣传了法律理念和法治精神,为推动形成全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组织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根据中国法学会的部署,组织专家学者赴惠民县举办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主题报告会。惠民县各级领导干部和政法干警代表70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赴惠民县后李村、东胡村、大班村开展 “法律书籍送群众”活动,共赠送各类法律书籍200余册,受到了当地村民的一致好评。

  五是,大力加强法学会工作信息和法学研究信息的传播力度。《山东法学动态》共编印6期,刊登信息120余条,发行8000余份;在中国法学会和山东政法网站发布信息近30余条,多条信息被中国法学会会刊和要报摘编刊登。筹建省法学会门户网站,目前试运行工作正在进行,争取今年初正式对外开通。

  四、着力打造理论宣传阵地,努力推进法学研究成果的传播和转化

  一是,努力办好《法学论坛》。《法学论坛》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注重研究法学理论前沿问题和法治实践中带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课题,全年共出刊6期,编发稿件111篇,160余万字,其中作为省部级以上立项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的文章61篇。实际编辑、校对达520余篇,740万字。《法学论坛》在cssci来源21个法学类核心期刊中,排名由17名上升到13名。为进一步扩大刊物影响力,专门到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就《法学论坛》办刊情况进行了汇报,积极争取中国法学会支持,将《法学论坛》列入中国法学创新网“法学院核心论文统计期刊”序列。聘请了3名全国知名法学家任编委会委员,继续聘请5名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法学专家担任特邀编审,切实加强了刊物审稿和组织策划的力量。加强栏目策划力度,先后组织策划了“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新刑诉法司法解释问题研究”、“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12个专题,实现了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有机统一,取得了良好反响。

  二是,认真办好《山东政法》。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专业性与可读性兼具的办刊风格,力求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多彩,重点把好政治关、文字关,使刊物文字编辑、版面设计、印刷质量都有了显著提高。为进一步提高办刊水平,印发了《关于做好通讯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山东政法》通讯员的职责任务,突出了宣传报道重点。同时在各市政法部门和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发展了一批通讯员。全年《山东政法》共审编文章800多篇,出刊12期,刊发文章280余篇、80余万字。

  三是,组织开展第二十次全省法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根据《山东省法学会法学优秀成果评奖若干规定》,组成了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回避的原则,采取匿名评选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申报参评的130项成果进行了评选,共评出等次奖52项,充分调动了广大会员投身法学研究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好出成果、出人才的激励作用。

  五、广泛开展国内外法学交流,努力为会员提供学术交流平台

  一是,加强与国外法学法律界的交流。为进一步拓展对外交流渠道,积极协调争取中国法学会外联部的大力支持,组织我省实务部门同志随中国法学会代表团赴美国、加拿大、法国进行学术交流访问。

  二是,继续开展与台湾法学法律界交流。应台北市文化教育交流发展协会的邀请,省法学会两次组织济南、青岛、潍坊、淄博、聊城、滨州、烟台市法学会及高校专家共12人次赴台交流访问,参访了台北辅仁大学法学院、东吴大学法学院、亚洲大学法学院等单位,与台方法学专家学者进行了座谈和交流。通过这两次学术交流与访问,宣传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民主法治建设的巨大成就,广交了朋友,增进了共识,密切了鲁台法学、法律界的联系,取得了丰硕的宣传交流效果。

  三是,加强与澳门法学法律界的交流。2014年9月,澳门濠江法律学社访问省法学会,成员包括澳门立法会和特区政府法务局、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局官员,以及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的学者。省法学会与访问团就司法改革、研究会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交流讨论,并互赠法律书籍,进一步推动了鲁澳法学法律界的交流与合作,

  四是,参与主办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是中国法学会主抓的六大区域法治论坛之一。为办好今年的论坛,省法学会作为参与主办方,加强与环渤海区域其他省、市法学会的沟通协调,认真参与论坛筹备,并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参加论坛研讨活动。我省共向论坛提交论文20篇,2篇获一等奖,4篇获二等奖,8篇获三等奖。

  五是,举办“新兴(新型)权利与法治中国”学术研讨会。《法学论坛》编辑部联合《求是学刊》、《学习与探索》等期刊共同举办了“新兴(新型)权利与法治中国”学术研讨会。会议征集论文105篇,国内有关高校法学院系的6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与会学者围绕学术前沿和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地研讨。这次会议在国内法学界和学术期刊界引起了积极反响,有力提升了《法学论坛》在全国的影响力。

  六是,组织参加2014年“地方法学会工作论坛”。组织我省有关市法学会参加了由华东六省一市暨湖南省法学会联合主办、浙江省法学会承办的2014年“地方法学会工作论坛”,省法学会向会议提交论文三篇,围绕“创新法学会工作,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主题广泛而深入地交流了经验体会。

  七是,承办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2014年学术年会暨“法治中国建设与法学教育改革”论坛。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论坛并讲话,来自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和司法实务界的30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围绕“高等教育改革与法学教育治理体系创新”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八是,指导所属研究会组织形式多样的研讨交流活动。充分发挥研究会在法学研究中的主力军作用,组织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召开学术年会、研讨会和座谈会30余场,征集论文近400篇,约500名专家学者参会研讨交流,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

  六、努力抓好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承办中国法学会组织召开的法学工作座谈会。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对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繁荣法学研究提出明确要求。省法学会和青岛、东营、潍坊市法学会以及部分研究会负责人汇报了各自工作情况,并就新形势下如何推进法学会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二是,加强研究会建设。转发了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建设的意见》,对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我省法学研究力量分布情况和法治实践需求,经过考察论证,成立了企业商事法律、城乡法治建设、企业破产与重组、农事法四个研究会,研究会总数已达到30个,研究机构总数居全国前列。根据工作需要,完成了五个研究会的换届工作,加强了研究会的力量。

  三是,加强市县法学会建设。组织参加了中国法学会在深圳召开的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滨州市法学会就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在会上做了经验介绍。加大对基层法学会的指导力度,先后调研走访了济宁、潍坊、滨州、济南、青岛等市法学会,组织召开了全省市县法学会负责同志座谈会,征求各市县法学会对加强基层法学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四是,加强会员队伍建设。2014年发展新会员60 余名,直接管理的个人会员达到1156人。完成潍坊、淄博市法学会会员移交工作,全省个人会员已达10638名,团体会员710个。

  五是,加强省法学会机关建设。加强学会机关规章制度建设。根据年初省财政厅等单位下发的涉及会议、培训、差旅、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制定并实施《山东省法学会机关贯彻等五个管理办法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学会机关会议、差旅、培训等活动费用的管理工作。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5年,省法学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的部署,团结和组织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努力在繁荣法学研究、推动理论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拓展学术交流、健全组织体系和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不断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筹备召开省法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做好省法学会新一届理事会和领导机构选举工作,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法学会各项事业的新发展。

  二、研究制定《山东省法学研究工作规划(2015—2017)》,重点组织对全省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中的全局性、前瞻性问题开展研究。

  三、做好2014年度立项课题结项工作。开展省法学会2015年度课题研究工作,完善课题发布、招标、审核、立项、检查、结项、奖励、应用等工作机制,强化过程管理,切实提高课题研究的实效。

  四、以“法治山东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举办第四届“齐鲁法学论坛”。参与主办第十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2015年地方法学会工论坛等区域性的交流活动。

  五、深入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好省直“双百”活动专场,指导各市举办“双百”活动,积极推进活动进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法治宣传向县市基层延伸。

  六、积极参与全省政法综治干部法治培训工作,举办全省法学会负责同志培训班和《山东政法》通讯员培训班,通过领导授课、专题培训、专家讲座等形式,着力提高全省政法综治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七、健全和完善全省法学人才库,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对人才库的职能任务、选拔标准等作出规定,选拔更多法学法律专家入库,切实发挥人才库在参与地方立法、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重大课题调研论证等方面的作用。

  八、进一步办好《法学论坛》《山东政法》和《山东法学动态》,推动期刊向更高层次发展。开通省法学会门户网站,建立会员交流平台。

  九、积极开展与我国港澳台地区法学界、法律界的交流与协作,适当时机组团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进一步密切山东与港澳台地区法学界、法律界的联系与交往。

  十、组织开展第二十一次全省法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加强对优秀成果的宣传推广。支持指导各市法学会和研究会组织开展优秀成果评选活动。

  十一、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建设。坚持巩固、调整、提高、发展的原则,着力加强现有的研究会,适当发展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研究会。健全研究会组织体系,增强研究会活力,督促指导研究会组织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的学术研讨活动。

  十二、进一步抓好市级法学会建设,督促、指导任期届满的市法学会做好换届工作。加强对各市法学会工作的检查、指导,通过调研、表彰、培训等方式,提升全省法学会工作的整体水平。研究探索县(市、区)级法学会建设的措施、办法,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区)成立法学会,推出新经验、新模式。

  十三、加强省法学会机关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常委会实施办法,严格经费审批程序,大力倡导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推进法学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全文
搜索

关注
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关注
微博

关注官方微博

网络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