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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贵州省法学会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5-03-24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导语:成立全国首家省级法学会系统中国法律咨询分中心;组织开展了“性侵未成年女性犯罪情况调查研究”专项课题研究;积极参加 “中国·西部法治论坛”和 “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等各种学术研讨活动,论文获奖比例位列第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活动,举办了 “12·4宪法纪念日”活动;初步建成的124名省法学会法学、法律人才智库资源。

 

  2014年贵州省法学会年度工作报告

 

  2014年,在中国法学会、省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指导下,省法学会团结和引领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认真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职责,积极参与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法学研究、法学会建设、法治宣传和法学交流等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贵州省法学会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2014年9月贵州省法学会召开了六届二次理事(扩大)会议选举出新任领导班子后,配备了副厅级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使省法学会工作得以正常开展。学会在原设办公室、研究部、会员部三个部门基础上,于2014年初,与中国法律咨询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共同组建全国第一家省级法律咨询分中心,陆续招聘过5名大学实习生到分中心充实机关队伍。截止2014年底,全省个人会员登记数量为2740人,团体会员为65个,个人会员中,基层会员约占1/3,中青年会员约占3/4。目前有刑法学、民商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建设工程和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和国际法学研究会等12个研究会。全省9个市(州)目前仅有毕节市未成立法学会,遵义市、铜仁市、黔东南州、安顺市法学会有固定办公场所、经费保障、专(兼)职人员,能正常开展工作,六盘水市、黔西南州、黔南州、贵阳市法学会正在筹备换届中。

  二、2014年省法学会主要工作和工作亮点

  (一)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引领法学会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多形式地开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活动。与省社科院联合举办了“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法治贵州”座谈会;召开了学习传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暨研究会工作专题座谈会和全省法学研究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各市(州)法学会、各法学研究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省法学会领导在《法制生活报》等刊物上发表了一系列学习贯彻落实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文章;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决定》确定了2014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的宣讲主题;在学会主办“贵州省法学会网站”、《贵州法学》上刊登知名法学法律专家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文章,收到了较好成效,得到了中国法学会领导的肯定。12月1日,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在省法学会报送的工作简报上作了“贵州省法学会最近抓了一系列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法学会工作,势头很好”的批示。

  (二)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法学研究、法学交流活动取得新成效

  1、加强重点课题和专项课题研究。省法学会始终坚持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课题研究导向,深入研究我省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过程中的法治问题。2014年4月,按照陈鸣明副省长对“关于全省教师性侵未成年学生案件情况报告”的批示,省法学会与贵州大学法学院联合组织开展了“性侵未成年女性犯罪情况调查研究”专项课题研究;根据省委关于“坚守两个底线”的工作思路,借助于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的影响力,谋划贵州省生态文明法治论坛,召开了贵州省法学研究工作会议,讨论研究“生态文明法治”课题项下“贵州省环境犯罪治理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司法保障机制研究”等14个分课题提纲,年底前已经申报省委2015年重点研究课题。目前省委政策研究室已经通过该课题。

  2、积极促进成果转化。采取专家交叉评审、召开结项研讨会方式,对2013年底立项、2014年完成的“加快构建贵州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法制保障研究”等10个课题进行严格的组织评审与结项,精选其中6项质量较高的课题以多种形式报送相关部门,及时为党委、政府决策和政法机关实务工作提供重要参考。省法学会矿产资源法学研究会的课题“贵州法院涉煤矿纠纷案件的司法回顾、展望与应对策略 ”提出的对策,已经成为省法院审判业务工作的指导性措施。

  3、认真组织会员参加全国性区域性论坛类、成果类评奖活动,获奖情况斐然。积极组织我省会员撰写课题论文,参加中国法学会举办的第九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和第九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等各种学术研讨活动。在西部法治论坛中,推荐的16篇论文中,有6篇分别获一、二、三等奖,占中国法学会和论坛组委会共同表彰的总50篇论文的12%,论文获奖比例位列第一。在泛珠三角论坛上,省法学会作了《防范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法治化途径研究》主题发言,介绍了我省防范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经验;积极参与全省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和反邪教等活动,协助省“610办”推荐法学界6篇论文参加全国“610办”开展的“依法治理邪教研讨会”。

  4、对外法学交流活动取得较好成效。先后组织2名会员参加中国法学会考察团赴法国、台湾等国家或地区参加法学交流活动。考察期间,考察团先后与法国、台湾的专家、学者举行了座谈会,双方就共同关注的法学法律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考察工作取得圆满成功。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法学会副会长彭德全同志撰写的《我所耳闻目睹的法国法律制度》,分别在《贵州法学》、《法制生活报》、《民主与法制》等刊物上刊载,在广大读者中引起了很大反响。

  (三)狠抓业务指导、激发研究活力,强力推进法学研究会建设

  一是着力从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解决所属各研究会量少质弱的问题。在现有刑法学、民商经济法学、行政法学等10个研究会的基础上,年内批准成立了建设工程和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和国际法学研究会,目前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数量已经达到12个。共审批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态文明法治、金融法学等3个研究会筹备组。另外,犯罪学、劳动法等一批法学专业研究会正在筹备之中。二是按照年初下发的《贵州省法学会研究会促进办法(试行)》,大力推进研究会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各研究会建立和完善了工作例会、工作保障、业务发展等制度,积极参与人大法律法规的起草、论证,参与执法调研,参与法治宣传,积极开展多学科、多层次、宽领域的法学研究。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刑法学、矿产资源法学、应用法学等研究会以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全会精神。在全国首个宪法日到来之际,省法学会建设工程和房地产法学研究会、省青年法学会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贵阳市云岩区司法局联合举办了丰富多彩的“12·4宪法纪念日”活动。12月下旬,省法学会组织对部分研究会进行了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考核结果总体较好。

  (四)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

  1、成立全国首家省级法学会系统中国法律咨询分中心。2014年初,省法学会与中国法律咨询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共同组建全国第一家省级法律咨询分中心。11月9日,贵州分中心举行了揭牌仪式,全国人大常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省法学会会长秦如培,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群山,省政协副主席李汉宇出席揭牌仪式并为分中心揭牌。目前,分中心已推荐三名专家参与贵州省第五轮农村改革试验试点项目中期评估工作,得到了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农改试验办公室的肯定。

  2、认真组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把活动拓展至基层。按照中国法学会年初的工作部署,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开展贵州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以“推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为主题,邀请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学部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林教授及省内6位知名法学专家,分别举行了“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省直机关专场、省委党校专场及各个市(州)专场、长顺县专场共12场报告会(组委会还将宣讲活动延伸至县级,在黔南州长顺县单独安排一场),受众听众达8000多人,平均每场听众达700人以上,引起当地干部群众的共鸣,受到了热烈欢迎,有力地促进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3、组织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2014年10月,省法学会按照中国法学会“三个服务于”的要求,组织省内法学教授、律师及在校法学专业学生赴盘县马场乡举行“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法治文化基层行“普法六个一”活动,现场开展了赠送法律书籍、法律常识有奖问答、提供法律咨询、组织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演示等活动,当地干部群众近千人热情参与,收到了较好成效。通过这次活动,既为广大青年志愿者提供了难得的法治社会实践机会,又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达到了“普法下基层、齐心解民惑”的预期目的。省法学会2014年10月赴中国法学会汇报工作时,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同志曾表示:“贵州省法学会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这次组织得不错。”

  4、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勇于担当社会责任。一年来,省法学会积极参加了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社科联等部门在贵阳筑城广场、丹寨县、盘县等地组织的“科技活动周”、“三下乡”等普法宣传活动,现场开展法律常识有奖问答等活动,累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书刊共5000余册(份),现场共接待法律咨询群众近百人。通过耐心地答疑解惑,释法析理,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增强了法治宣传的感染力,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5、充分发挥省法学会网站、刊物主流阵地的作用,提升对外宣传效果。一是将《贵州法研动态》更名改版为《贵州法学》月刊,每月向全省政法部门、省法学会团体会员、法学法律人才智库专家、全国部分高等院校的法学院(系)和兄弟省市法学会免费赠阅刊物,展示我省会员法学研究水平,宣传贵州法学研究新成果,得到了省有关领导和专家的好评。二是以中国法学会优秀网站评选指标为参考,重新改版了“贵州省法学会”网站,丰富了网站内容,现在省法学会网站每天点击率达300人次 ,获得了中国法学会“法学会系统优秀网站提名奖”。

  6、整合全省法学、法律人才资源,健全人才智库。一是整合了初步建成的124名省法学会法学、法律人才智库资源,按照专业优势、学业专长把124名法学、法律人才分为民商法、刑法、诉讼法、宪法法理学等8门法学学科型专家库,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学风正的专家队伍,为“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为今后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法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向省发改委、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政府等单位推荐法律顾问人选,充分发挥法学、法律人才对“法治贵州”建设的积极作用。三是组织部分专家学者参与地方立法、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讲等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

  (五)市(州)法学会建设和会员工作取得新进展

  1、市(州)法学会建设取得实效。按照年初省委政法委下发的《中共贵州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黔政法[2014]39号),各市(州)法学会积极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法学研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扩大法学会影响力。铜仁市法学会与市政法委共同举办首届“法治铜仁”座谈会,取得较好效果;黔东南州法学会积极探索重大群体性事件、疑难信访案件的预防和化解机制,深刻分析新形势下维稳工作的举措,组织开展了“探讨新形势下维稳机制”征文活动,为基层政法工作决策提供了理论参考;遵义市法学会组织会员参加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组织的普法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学会影响力、感染力;7月,安顺市法学会召开了成立大会;六盘水市法学会恢复重建工作也正稳步推进;贵阳市、黔南州、黔西南州法学会换届工作正在筹备之中。

  2、按照谋长远、重发展的思路,大力做好会员发展工作。着力优化会员结构,扩大基层会员比例,特别是中青年会员比例,把有能力有水平有热情的法学法律人才吸纳到会员队伍。截止2014年底,全省个人会员登记数量为2740人,新增612人,增幅达28.7%,团体会员为65个,增加38个,增幅达141%。个人会员中,基层会员约占1/3,中青年会员约占3/4,从人才储备上保障了法学会的生机和活力。

  3、修改完善会员管理制度,拓展会员服务方式,增加会员认同感。修改完善了《贵州省会员管理制度》、《贵州省会员联络员职责和管理办法》、《中国法学会会员信息和档案管理规则》、《会员管理相关规定》等制度;拓展会员服务方式,进一步提升会员服务和管理水平。通过在学会网站和刊物《贵州法学》上突出宣传会员研究成果,向电视台、报刊、杂志推荐会员文章参与省、市、县三级法治建设和学术交流活动,组织会员到法律实务部门实习等方式,建立会员工作QQ群(236976230)、会员服务电话专线(0851-86822689)、在法学会主办网站开辟“会员之家”栏目,让会员感受到学会就在身边,增加会员对学会的认同感。

  (六)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效能机关

  1、完善省法学会组织建设。9月12日,省法学会召开六届二次理事(扩大)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任会长和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使省法学会工作得以正常开展。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各部室根据年初工作任务制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按照工作任务精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化的要求,以更加科学、规范的状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绩效目标。全年共印发通知、报告等文件29件,工作简报18期。

  3、认真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一年来,省法学会共清理原有制度18项,修改完善6项,新建了《省法学会会长、副会长联系研究会工作制度》、《省法学会会长、副会长联系市(州)法学会工作制度》、《贵州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联系研究会工作制度》、《贵州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活动规则》、《贵州省法学会研究会促进办法(试行)》等5项制度,有力推进了法学会工作的规范运行。

  4、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12月4日,省法学会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开展送温暖活动,向盘县马场乡发业嘎村2个困难户送上1100元慰问金和食用油。选派一名同志全年参加省委政法委在盘县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增强了省法学会和基层党委政府、干部群众之间的联系。

  (七)年度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主要问题:一是中国法学会关于建立省级法学会党组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各法学研究会换届工作进展缓慢,一些研究会的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三是全省法学研究水平及法学研究成果转化应用率仍然较低;四是会员工作尤其是服务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五是市(州)法学会发展不平衡,目前还有贵阳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黔南州法学会一直未换届,毕节市法学会还未成立。六是对外国际国内学习交流机会较少。

  2、改进措施: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成立党组;进一步加大对各研究会指导力度,力促研究成果多进入决策层;加大对市(州)法学会会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力度,提升管理水平;加大对市(州)法学会工作指导力度,促进未换届的早日换届,未成立法学会地区早日成立;积极向中国法学会汇报,多争取对外国际国内出访交流学习机会。

  三、2015年贵州省法学会工作计划

  2015年贵州省法学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团结引领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努力在法学研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会员队伍、法学交流、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为推进法治贵州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2015年工作的主要安排是:

  (一)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

  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通过不定期举办研讨会、座谈会,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和载体,学深学透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的中心工作,思考、谋划和推动法学会各项工作。

  (二)按照“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原则,全力推进我省法学研究事业

  1、着力抓好课题研究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结合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开展重点课题研究。举法学研究会之力,扎实开展生态法治贵州建设研究和地方立法权研究,力争出精品课题研究成果,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2、着力组织会员参加中国法学会举办的区域论坛。认真组织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按照中国法学会明确的区域法学论坛主题开展法学研究,推荐更多更好的论文参加中国法学会主办的西部法治论坛、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等法治论坛。认真筹备和举办好以生态文明法治为主题的省法学会2015年学术年会,推动贵州法学研究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3、着力建立法学研究成果转化机制,提升法学研究水平和成果转化应用实效。研究的目的在于应用。各级法学会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工作,推动研究成果更多地进入决策层,进入司法、执法实践。要建立健全法学研究成果转化与运用工作机制,注意收集省内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法学研究活动的信息和法学研究的新成果,对成果中有创新性的观点或建设性建议,通过《工作简报》或专报、要报等方式报党委、人大、政府以及有关司法、执法实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指导执法司法实践。

  (三)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活动,在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1、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要加强与省人大立法部门的工作联系,积极发挥智库作用,积极参与全省地方立法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才资源优势,动员和组织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为法治贵州建设建言献策。

  2、积极抓好法治宣传活动。一是继续办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在全国“双百”活动组委会指导下,今年省法学会要以“进各级党委中心组、进党校、进高校、下基层”为重点,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为宣讲对象,进一步加强对市(州)、县“双百”法治宣讲活动的指导,切实抓好市(州)、县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部门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县一级力争覆盖到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各市(州)、县要主动做好沟通协调,确保“双百”法治宣讲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二是继续组织开展好“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大型青少年普法系列活动暨青年志愿者普法行动,积极参加省、市(州)有关部门组织的“科技活动周”、“三下乡”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的影响力。

  三是继续办好《贵州省法学会网站》、《贵州法学》和各市(州)法学会的刊物、网站,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稳步提升主办刊物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积极参与省内外知名纸媒网媒等媒体开展的法治宣传活动;组织编撰《当代法学论坛》论文集,努力打造贵州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的精品平台;进一步优化贵州省法学会网站栏目,力争进入全国法学会系统优秀网站行列。

  3、充分发挥分中心“第三方”参与社会管理优势。要充分发挥中国法律咨询中心贵州分中心作用,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政府购买社会法律服务、重点案件专家论证等工作,设立调解中心,建立健全机制,积极参与法院系统案件庭前调解工作,弥补审判资源不足等问题,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四)大力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法学会职能作用

  1、认真筹备省法学会换届工作,开好贵州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严挑慎选,力争把我省法学、法律领域中的领军人物,法学、法律工作者中的顶尖人物包括部分优秀的基层法学、法律工作者,纳入到省法学会领导决策层,着力组建精明能干,求真务实,能够团结带领贵州省法学会和全省法学研究等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走向全国省级法学会先进行列的新一届理事会。

  2、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要始终坚持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工作思路,继续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围绕解决“四风”,着力解决在工作中存在的群众观念不强、作风不正、工作不实等问题,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勤奋型、创新型、和谐型“五型”机关,着力提高法学会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

  3、大力推进研究会建设。要进一步完善研究会考核制度,规范各法学研究会年会等学术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法学研究会的发展,不断创新研究会体制机制,健全研究会的组织活动机制,激发研究会的活力,充分发挥研究会在法学研究中的主力军作用。

  4、切实加强贵州省法学法律人才智库建设。要充分发挥好法学会群团组织的社会功能,把法学法律人才凝聚起来,着力抓好法学法律人才培养,特别是为青年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认真做好“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贵州省优秀中青年人才评选等活动的推荐组织工作。要注重老、中、青年专家学者相结合,注意不同学科、不同领域、不同地区等的人才布局,体现入库人才的广泛性。要加强法学会系统法学法律人才库的整合,打通不同法学会之间、不同研究会之间以及法学会与研究会之间人才库、专家库的界限,做到互通有无,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5、进一步加强市(州)法学会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成立法学会。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2009年18号、省委政法委2014年17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理顺省法学会及市(州)法学会领导管理体制,帮助解决好市(州)法学会的机构编制、办公设施设备、财政年度预算经费等实际问题。要大力加强基层法学会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成立法学会组织,把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学研究不断向基层拓展。

  6、进一步提升为会员服务的水平。大力做好法学会会员发展、服务和管理工作,推动和提升会员参与法学研究、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会员联络组和联络员工作机制,努力提升省法学会服务会员工作的水平,使法学会真正成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会员之家”。

  贵州省法学会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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