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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法学会2014年度综合报告

时间:2015-03-24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导语:着力推动县级法学会建设,全省有124个县成立法学会。承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法律研讨会”,来自10多个国家的专家学者与会并就“亚洲金融法律合作问题”进行了研讨。新成立依法治省、反恐法学、行政法、东盟投资等4个研究会,为推进法治云南建设增加了新的平台和阵地。

 

  云南省法学会2014年度综合报告

 

  2014年是依法治国步入新的历史起点的一年,是我国法治建设处于前所未有显赫位置的一年。一年来,省法学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法学界、法律界的桥梁纽带作用,把握大势、围绕大局、着眼大事,扎实开展法学研究,着力推进州县法学会和专业研究会建设,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法治宣传工作,加强实务部门与研究机构双向交流,为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提供法学智库支撑,为法治云南、平安云南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一)突出抓好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

  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担负着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云南的重大使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对新形势下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为法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一是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省法学会秘书处以“先学一步、学深一点”的政治姿态,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了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辅导读本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作出的贯彻《意见》,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封闭学习和边工作边学习、正课时间学习文件资料与课外选学辅导材料、学习理解与讨论消化相结合的方法,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地学习,以中央的《决定》和省委的《意见》为标准,采取“照镜子”的方式查缺补漏,针对不同情况进行教育引导,澄清模糊认识,抵制错误思潮,对新常态下法治建设加深了认识。大家一致认为,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道路,才最可靠、也最管用;必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形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新格局,为国家治理体系构建坚实的宪法基石和法治基础;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二是组织全省法学知名专家学习座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省法学会注重发挥引领作用,切实把全省法学法律界思想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上来。四中全会公报出来的第二天即邀请部分知名法学专家召开学习四中全会座谈会,专家学者在座谈中就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法治宣传、法学教育等领域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化解社会矛盾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树立法律在人们心中的权威”等宝贵意见;同时,学会还组织了一批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体会文章,推荐到媒体刊登。三是参与省委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意见》的调研起草。根据省委政法委的要求安排,围绕法治建设的全局性、根本性、前沿性问题,围绕全会精神贯彻实施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我省的贯彻《意见》提供了《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专题调研报告,发挥推进法治建设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

  (二)突出抓好法学会组织建设

  加强基层法学会和专业研究会建设是2014年度省法学会工作的重点和亮点。一是着力推动县级法学会建设。省法学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推亲自抓,组织深入昆明、临沧、西双版纳、普洱市有关县区开展调研,以省委政法委文件下发了《关于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召开县级法学会建设推进会,推广昆明市、德宏州的先进经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年内全省有124个县建立法学会,基本实现了全省各县普遍建立法学会的工作目标。县级法学会探索成立驻乡镇街道工作室、参与司法体制改革、矛盾纠纷化解等一些做法,为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抓手。二是不断完善州县法学会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州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举办州县法学会工作人员培训班,把《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经验材料汇编》翻印下发各级法学会。专门发出督查通知,迪庆州法学会于11月成立,全省16个州市法学会全部成立。召开“全省州市法学会秘书长座谈会”,明确了虚实结合、虚事实做、化虚为实是法学会的基本工作方法,要求州市、县级法学会结合实际,建立完善职责任务、议事规则、学习制度、考核要求、信息简报等工作规范,使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进行,真正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把法学会经费纳入财政保障,争取当地党委政法委的支持,解决经费保障问题;采取专职、兼职、借用、聘用等符合单位实际的形式解决人员缺乏的问题,保证法学会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效开展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专业研究会建设。省法学会把专业研究会建设作为一个翅膀和车轮切实抓好,今年新成立了依法治省、反恐法学、行政法、东盟投资法律等4个专业研究会,加上原有的劳动保障法、医事法学等2个研究会现共有6个专业研究会,为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云南建设增加了新的平台和阵地。省法学会对每个专业研究会补助研究经费3万元。

  (三)突出抓好法学理论研究

  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是法学理论研究的着眼点和落脚点。一是探索课题机制创新。探索建立法律院系与立法、执法、司法等实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合作研究机制,形成繁荣法学研究的整体合力。首次召开政法系统学(协)会秘书长座谈会,建立学协会合作机制。今年,法学会制定了课题管理规定,努力提升课题管理的规范化水平,针对影响我省稳定的重大问题首次发布课题。上半年,组织开展了《云南边境管理法治化问题研究》、《涉法涉诉信访终结机制研究》等课题研究;下半年,组织开展了《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好特殊利益群体“维权”问题的对策研究》、《以法治思维和方式预防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的对策研究等六个专题调研,有力地回应了我省法治实践中的热点、难点和重大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二是认真承办、参加学术论坛。省法学会承办了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法律研讨会,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省法学会会长乔汉荣和10多个国家的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就“亚洲金融法律合作问题”进行了研讨,取得了明显成果。认真组织会员参加西部法治论坛、泛珠三角法治论坛、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屡获佳绩。三是积极服务政法实践中心工作。组织法学、法律专家对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题论证,形成《关于对的修改意见》、《我省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情况调研报告》。上报“关于纪念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和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35周年”论文2篇。依托在研究会和在昆高校法学院,分别举办了“东盟投资贸易法律研究”、“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疑难问题”等系列专题研讨会。四是开展好优秀法学论文评比活动。继续办好一年一度的优秀法学论文征文评比活动,以推进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深化平安法治云南建设为主线发布调研题录,共收到论文400余篇,将评选汇编为优秀论文集公开出版。

  (四)突出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干部群众法治意识的基础。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双百”法治报告宣讲活动。今年,调整充实了我省“双百”活动组委会,制定了《关于印发的通知》,根据全国“双百”活动组委会的要求,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了我省今年的宣讲主题为法治思维与法治政府建设、边疆民族地区维稳与反恐工作的法治化、群体性事件的法律解决机制、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中的法律问题研究等内容。7月至11月,我们邀请曲三强等著名法学家作了6场报告会,省级专场1次,昆明、昭通、德宏、红河、版纳等州市专场5次,受至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二是开展首次“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根据中国法学会《关于2014年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法学会组织机关干部、云南大学法学院专家学者、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和昆明市国信公证处公证员一行9人到昭通市大关县天星镇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基层行活动为法学、法律工作者提供了贴近基层进行法治实践的机会,并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普法宣传,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三是隆重举办纪念省法学会成立三十周年活动。组织省内法学、法律专家学者撰写了《团结法律人推动法治建设上新台阶》、《好风凭借力,扬帆再远航》等系列纪念文章,召集全省各州市法学会进行座谈,回顾总结了省法学会三十年来的成绩和经验,与云南法制报共同组织编发了专版纪念文章及图片,有效地扩大了法学会的知晓面和影响力。

  (五)突出抓好法学会管理工作

  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是履行好各项职能、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必要载体。一是召开省法学会第六届二次理事(扩大)会议。5月,经过精心准备,召开省法学会第六届二次理事(扩大)会议。省委书记秦光荣对法学会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孟苏铁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乔汉荣当选为省法学会会长,会议增选省司法厅副厅长吴俊明为省法学会副会长、增选齐康为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增补了省法学会常务理事。会议表彰了2013年度法学优秀论文获奖作者,通过了《关于聘请省法学会第六届学术委员会委员的决定》和《省法学会第六届学术委员规则》。二是办好刊物、成果专报和长安网法学园地栏目。继续办好《云南法学研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建立征稿、约稿制度,不断提高办刊质量,充分发挥政法宣传工作重要阵地和窗口作用,今年《云南法学研究》共刊出4期。印发《关于加强我省法治建设的几点建议》、《政法系统学(协)会要当好推进司法改革的“啦啦队”》等研究成果专报16期。创办云南长安网和政务网法学园地栏目,进一步扩大了法学研究工作的影响力。三是加强了内部建设。全面加强内部建设,积极发展会员,会员由1600多人壮大到现在的8000多人。认真落实例会、学习、档案、分工负责和信息互通等制度,加大内部电子平台的运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明年工作打算

  法学会工作虽然有了一些的进步,但从全国范围来看,与先进省份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在开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地方法学会搭好戏台还未有效开展活动;研究会成立步子不大;刊物要报质量有待提高;各州县法学会工作制度有待建立完善等等。

  2015年,省法学会工作工作打算主要有: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广大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积极参与四中全会确定的推进科学民主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社会建设、法治队伍建设、依法执政等各项主要任务,推动做好新形势下省法学会各项工作。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大局和政法中心工作,制定《全省法学研究五年规划》等相关指导性文件,从决策层面全面部署推进新时期法学研究工作,更好地为法治云南、平安云南建设服务。

  (二)组织开展法学理论研究,积极促成研究成果转化。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针对法治建设的热点、领导关注的重点、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组织会员以举办论坛、召开专题研讨会、开展专题调研、论文评选和组织课题研究等形式开展理论研究。继续做好2015年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公开出版优秀论文集;与滇中产业开发区联合办举办滇中法治论坛;围绕政法中心工作发布课题,为法治云南建设提供理论支撑。不断完善成果转化机制,加强法学研究成果要报、简报工作,拓宽其进入决策层和实务界的报送渠道。

  (三)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积极推进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办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培养对法律的信仰。加强宣讲专家的集体备课工作,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编写宣讲资料,多采取身边典型案例,通过创新课件、互动交流等方式,丰富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将“双百”活动延伸到州市县,每个州市法学会要组织2至3场报告会,每个县法学会组织1场报告会。与政法部门的协会联合出台相关规定,鼓励县级法学会依托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综治部门、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等机构,建立法律服务站或法律诊所,组织会员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培训活动,促进基层的法治建设。组织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四)大力加强法学会组织建设。继续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工作,争取2015年一季度前实现全省129个县(市、区)全部建立法学会。培养会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不断完善各级法学会工作机制,加强学会机关的制度建设,建立上下贯通、左右联系的工作网络,确保各级法学会有机构、有人员、有活动、有作为。在现有依法治省研究会等6个研究会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合理,立足本省、服务当地的原则,2015年再成立4—6个研究会,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的法学研究队伍。建设好省委政法委“法律人才智库”,组织专家学者积极参与立法论证、案件评查、重大疑难案件研判、重大决策咨询等活动。不断完善学会学术委员会工作制度,确保学术委员会能够正常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学术咨询机构的作用。

  (五)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会员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学术评比交流活动和“中国西部法治论坛”和“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等全国性法治论坛。积极围绕“一带一路”战略,以省内大专院校和学会所属研究会为依托,加强对东南亚、南亚国家法律的研究,积极开展与越南、老挝和缅甸接边国家法律法学界的学术交流与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论坛、研讨会的筹备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学会机关制度化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成立省法学会党组。加强对州市法学会和研究会的指导和管理,确保法学研究工作保持正确方向。进一步加强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规范会员档案管理和活动组织;建立、管理好学会网站;办好《云南法学研究》,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提高办刊质量,为会员开展学术交流提供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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