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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法学会2015年度综合工作报告

时间:2016-01-27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2015年,山西省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的有力指导下,在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政治性是法学会工作的灵魂、先进性是群团工作的力量之源、群众性是法学会工作的根本特点,着力围绕杜玉林会长提出的“抓机遇、办实事、促繁荣”的工作思路,统筹谋划,积极作为,勇于创新,把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法学会各项工作中去,在思想政治引领、组织体系建设、发挥智库作用、开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普及、人才培养使用等方面,都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不断增强法学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汇聚成实现弊革风清、促进富民强省的强大力量。

  一、切实抓住机遇,努力有所作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群团发展道路

  一年来,省法学会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努力做到“顶天立地”,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一年来,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要求,及时召开学会机关干部会议,部分市级法学会负责人座谈会及部分学科研究会负责人座谈会,把党的主张和任务转化为广大法学会干部的自觉行动,增强做好“三个服务”工作的能力,充分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一年来,牵头做好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研究工作,连续第三年组织撰写《法治山西建设年度报告》,以发挥研究的导向性、增强对策的针对性、提高成果的转化率为核心,确定了“山西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中的相关问题探索和研究”、“群团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研究”、“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研究”等19项法学研究课题。一年来,联合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推进“六权治本”为重点,逐步向下延伸,深入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全省共开展“双百”活动专场15场,合计听众人数近3000人。一年来,与省教育厅、共青团省委、省司法厅联合,把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与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参与基层法治创建活动等有效结合起来,上下联动,深入基层,在全省范围内继续深入推进“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一年来,着力推动各研究会的年度“三个一”活动,认真做好一次工作例会、一次年度研讨会和一次成果展示等各项工作。建立研究会与省法学会的信息互通制度,继续在组织协调、经费保障等方面为研究会开展研究工作提供支持。一年来,不断加强对地方法学会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建立健全对市级法学会工作的量化考核机制。积极推动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省委政法委转发了中央政法委《关于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目前全省县级法学会达到71个。一年来,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群团“四个化”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推动思想教育、问题整改、体制创新,为努力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值得一提的是,10月19日 由中国法学会指导,湖北、河南、安徽、江西、湖南、山西六省法学会共同主办,山西省法学会承办的第八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在山西太原举行。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出席开幕式并讲话,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叶静漪教授作了题为《法治社会建设与社会法的发展》的精彩主旨报告。来自中部六省150余名法学界、法律界的领导和专家学者聚集一堂,围绕“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这一主题展开研讨,共同凝聚理论智慧,交流借鉴经验做法,为中部崛起发展和法治建设建言献策。本届论坛共征集论文865篇,论坛组委会初评、复评,并由中国法学会会员部组织专家进行终评,共评出获奖论文182篇,其中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30篇,优秀奖122篇。这次论坛的成功举办,既是中国法学会对山西省法学会的信任和支持,也是对中部地区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的极大推动,进一步搭建了区域经济社会共同发展的平台,进一步深化了区域法治建设与合作,进一步探索了新形势下的法治理论与实践创新。

  二、繁荣法学研究,促进成果转化,努力推动法学会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建功立业

  研究课题是法学会开展工作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抓手,也是法学会完成党委政府交办任务的重要载体,是法学会在法学界、法律界增强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的重要途径。2014—2015年度,省法学会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的要求,紧密结合社会治理中特殊人群的管理情况,确定“刑释人员安置帮扶问题研究”作为年度法学研究重点专项课题。省法学会成立了由杜玉林会长担任组长的课题组,对课题题目、总体框架、基本思路等进行科学论证,按照“澄清基本底数,掌握工作业绩,肯定经验做法,提出对策建议”的思路,先后赴太原、大同、长治等地进行集中调研,实地查看过渡性安置帮扶基地的运行管理情况,多次与市、县(区)司法局、乡镇司法所及相关基层单位负责人座谈交流。通过全面了解情况,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梳理分析,最终撰写完成了“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扶工作的建议与思考”调研报告,得到了中国法学会及省委政法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就做好新形势下刑释人员安置帮扶工作提出的7项意见共23条建议,在中央综治办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司发〔2015〕8号)文件中均被采纳,为我省进一步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做好全省刑释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提供了学理支持。

  三、打造宣传品牌,强化思想引领,积极投身多领域的法治实践活动

  我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召开“双百”活动山西组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2015年“双百”活动山西工作实施方案》,纵深开展“双百”活动,着力打造法治宣讲品牌。“双百”活动山西工作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为重点,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种类型的领导干部培训班为载体,加强领导干部和政法干警的法治理论培训教育。山西组委会多次征求有关领导和专家的意见建议,确定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等9个方面的选题,构建多层次宣讲梯队,扩大多元化宣讲队伍,切实把宣讲对象延伸到基层,在全省15场宣讲专场中,市县级专场达11场,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以法治精神凝心聚力。

  省法学会积极配合普法规划的实施,从5月份启动开展为期半年的“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全省各市法学会充分发挥法学专家和中青年普法志愿者在我省普法战线上的主力军、突击队作用,主要面向县级及以下的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各大中专院校学生,中小学学生,企业、乡村和社区群众,面向青少年犯等特殊群体,着力做好“普法四个一”工作,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接地气、有特点的活动。其中,长治市法学会在全市大力实施法治文化建设“三个十”工程,建设“十大法治文化阵地”,开展“十大法治文化活动”,打造“十大法治文化产品”,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和广泛的社会影响。

  同时,省法学会围绕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依托法学、法律专家人才库,积极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按照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派员全程参与我省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杜玉林会长担任了我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主任,省法学会从全省各高校法学院、所系的30余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中推荐两名教授担任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家委员;与省法制办等部门加强沟通和联系,尝试参与省委、省政府政府及组成部门的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以此作为参与法治山西建设的新平台;充分发挥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主动参与全省群团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以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山西分中心组建成立为契机,拓展法律服务的新业务,扩大法治服务的新范围,促进全省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法治山西文化形象。

  四、激发研究活力,明确职能任务,充分发挥引领推动法学研究工作的主力军和主阵地作用

  积极推进智库型研究会建设。省法学会把所属研究会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发挥法学会智库群的整体优势,对法学会来说,最主要、最基本的智库职能就是通过研究会来体现。按照巩固、提高、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研究会作为法学研究的主力军和主阵地作用,突出贴近实际、贴近基层的特点,以问题导向和应用对策研究为重点,激发研究活力,进一步加强法学研究的组织推动和引领,使研究会工作更具地方特色、更接地气。加强对所属研究会的支持、指导和帮助,进一步调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建立激励引导机制,不断提高研究会的成果质量和工作水平。

  明确市县法学会的主要职能和任务。根据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关于“必须大力健全组织特别是基层组织”的要求,大力推动县级法学会的组织建设,全省已有2/3的县(区)成立了法学会;按照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明确市县法学会的参与立法咨询、积极开展法治实践、参与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参与社会治理、建立健全联系机制、培养优秀人才等8项职能,为市县级法学会发挥作用提供空间和平台。

  五、创新服务载体,壮大会员队伍,全面提升会员服务和管理水平

  会员队伍是法学会开展工作的基本力量,会员发展是落实群团组织群众性的重要体现。省法学会大力发展会员队伍,优化会员结构,将会员的管理寓于服务中。通过开展学习培训、座谈会等系列活动,提高会员对法学会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今年试点在全省的高校、法学院(所、系)建立会员联络站,确定会员联系人,开展“会员沙龙”,探讨社会热点和法律问题。同时,今年上半年新系统投入运行后,各市法学会对会员发展工作高度重视,迅速查漏补缺,剔除离退、离职、失联等不实会员信息,经过对会员档案的全面梳理、核实,截止 2015年底,档案规范健全的会员数达到近4000人,团体会员1224个,以更好的服务促进会员队伍的不断壮大。

  六、注重因地制宜,拓宽参与渠道,积极搭建法学学术交流平台

  省法学会结合山西实际,积极参与第十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并成立了“环渤海区域法治政府建设的共性与地方性问题研究”课题组。同时积极组织征文,获得一等奖2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4篇,优秀奖12篇。一等奖获得者省政府法制办编纂室主任任刚军代表我省在论坛上发言;组织参加中国法学会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活动,不断加强同兄弟省市区工作的交流;各市法学会围绕服务法治建设,依托“第六届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法治论坛”等活动,及时推荐优秀研究成果,努力成为开展对外法学交流的新增长点。

  七、坚持问题导向,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问题

  省法学会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群团“四个化”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学会机关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坚持“严”字当头,坚持“实”字落地,坚持“为”字着力,不断提高法学会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坚决杜绝自闭于高楼大院,离基层远,离群众远,真正同群众摸爬滚打在一起的时候不多,自觉不自觉形成了衙门作风的“机关化”问题,努力在组织推动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山西建设上见实效;坚决杜绝机构运行、工作方式、干部管理等没有群团组织自身的特点,工作内容同行政部门重合,工作方式方法同行政部门雷同的“行政化”问题,努力在建立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上见实效;坚决杜绝在发展会员方面追求“高大上”,没有把握好代表谁、联系谁、服务谁,“重精英轻草根”的“贵族化”问题,努力在不断壮大会员队伍,加强省属学科研究会建设上见实效;坚决杜绝开展工作只讲数量不求质量,只重场面不计效果,缺乏思想性、教育性,形式主义突出的“娱乐化”问题,努力在搞好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律服务能力上见实效。

   

  2016年,省法学会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届七次全会提出的我省“十三五”时期的工作思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独特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建功立业,努力实现法学会组织广泛性、专业性、权威性的统一,以更加深刻的认识,更加开阔的思维,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法学会各项工作整体跃升,为平安山西、法治山西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2016年,山西省法学会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以年度法学研究课题为重要抓手,完成好党委政府交办的任务。 2016年,省法学会要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智囊团”、“人才库”的优势和作用,整合法学研究资源,重点开展法治山西建设重大问题的专项调研和课题攻关,汇总编辑出版“法治山西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法学研究成果文库。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针对我省禁毒形势严峻,毒品问题蔓延,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造成的社会压力依然很大,全省吸贩毒案件和人数增长的现状,省法学会拟组织专门力量成立课题组,将“依法打击涉毒犯罪,全面推进平安法治山西建设”作为明年的重点研究课题,力求拿出有价值有份量的法学研究成果,充分发挥法学研究服务法治社会建设的积极作用。

  二是尽快将全省法学会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起来,凝聚力量,服务基层,开展活动。 继续贯彻落实中政委2004年5号文件、2009年18号文件和2014年7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央群团工作会议关于“必须大力健全组织特别是基层组织”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分类指导,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推动把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基层法学会普遍建立起来,把依法治国重要举措落实到基层;着力按照中央政法委员会转发的《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具体要求,明确市县法学会的主要职能和任务,加快推进成立党组工作;加强法学会干部的选配和培养,市县级法学会会长由同级副职领导(一般由政法委书记)兼任,同时选配好专职干部,不断提高法学会干部的履职能力;帮助解决市县法学会在理顺领导管理体制、确定专职干部、明确组织机构、财政经费支持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市县级法学会工作的平衡发展和整体跃升。

  三是扎实工作,锐意进取,推动法学会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发展。 主动做好请示汇报,积极争取省委及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与支持。法学会要认真完成省委政法委交办的各项任务,同时也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发挥自身优势,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要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组织的意见》,从我省实际出发,不断推动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工作机制、自身建设创新发展;克服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在内设机构、管理模式、运行机制、人员编制、干部配备等方面,积极探索扁平化、枢纽化的群团组织运行和管理模式;建设好省法学会网站,探索“互联网+法学会”工作模式,提高法学会工作网络化信息化水平,打造网上网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工作新格局。

  四是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搞好法律服务。 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积极参与立法咨询、评估工作;尝试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风险评估;积极参与我省司法体制改革,组织专家学者对司法改革的具体措施、制度设计提出咨询意见;随着政府职能转变,主动承担一些适合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的社会服务职能,在救助困难群众、帮扶特殊人群、社会公益事业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稳妥有序参与政府购买服务。

  五是以省法学会换届工作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的规定,山西省第四届理事会已届满。省法学会已向省委政法委提出换届的报告,拟请省委尽快确定新一届常务理事、理事候选人的建议名单,通过换届,及时配齐配强省法学会领导班子。省法学会要做好换届筹备工作,研究制定换届工作筹备方案,对五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回顾,确保换届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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