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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法学会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 年工作打算

时间:2016-01-26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2015年,省法学会在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中国法学会的有力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的部署,以走在前列为目标定位,以新理念为引领,以服务中心和大局、服务政法综治工作、服务基层和群众、服务法学法律工作者为主线,深入开展法学研究、法学交流、法治宣传、法治培训、法律服务等工作,不断推进法学人才队伍和组织体系建设,突破性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了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和法治智力保障。

  一、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组织开展应用法学研究

  一是,组织开展省法学会课题研究。组织开展2015年度省法学会课题招标立项工作,针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热点难点问题,经公开招标评审,共设立课题121项,其中重大专项课题1项,委托课题9项,重大课题3项,重点课题15项,专项课题15项,自选课题60项,并给予经费支持。完成了2014年立项的97个课题的结项评审,及时将结项成果集结公开出版,推介成果实践应用。

  二是,承担中国法学会课题研究工作。积极申报承担课题研究任务,完成了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生态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和《环渤海地区大气污染治理法律对策研究》,并顺利通过鉴定。承担的《涉诉信访发展现状与应用对策研究》课题获部级三等奖。向中国法学会申报并立项了《主审法官责任制研究》和《我国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实证研究》两项部级法学研究课题。

  三是,承办首届中日韩法律论坛。多次向中国法学会汇报相关筹备工作,与山东大学和法学院密切配合,先后5次召开筹备联系会议,制定了周密的方案,精心组织实施。10月24日—25日,成功举办了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省法学会和山东大学共同承办的首届中日韩法律论坛,中日韩三国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共180余人参加了论坛。论坛围绕“面向未来,共建丝路—中日韩自贸区法制建设”主题和三个议题进行了研讨,取得了丰硕成果;通过并签署了《济南宣言》,举行了“中日韩法律研究中心”和“中日韩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揭牌仪式。论坛的成功举办,对于积极配合国家经济和外交战略,充分发挥山东在推进中日韩自贸区建设中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学术优势,对于推动中国、山东与日本、韩国的经贸合作和友好往来具有重要意义。

  四是,举办首届山东破产法论坛。在济南举办了首届山东破产法论坛,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新常态下的企业重组与破产保护”主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与探讨,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和建议。此次论坛规模大、层次高,汇聚了国内破产法领域专家学者的最新研究成果。会后,省法学会组织专家学者对论坛的主要观点进行加工和提炼,通过《法学研究参阅》报有关决策部门参阅。

  五是,举办了首届山东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论坛暨理论研究骨干培训班。省法学会和团省委在济南联合举办了首届山东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论坛,与会代表围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等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思路和对策。为推动研究成果的应用和转化,省法学会编辑出版了论文集《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理论与实践》。同时,邀请了山东电视台等媒体积极参与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高度关注,进一步增强了各有关部门对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围绕全面推进法治山东建设,提供法学理论支撑

  一是,办好《法学论坛》。今年以来,省法学会主办的《法学论坛》加强向法学名家约稿,不断提高学术质量,打造精品文章,组织策划了“依法治国专题研究”、“国际法律秩序与争端解决”、“民法典总则立法难点问题研究”等8个专题,全年刊发稿件112篇,共计168万余字,其中省部级以上课题占55.5%。

  二是,深入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省法学会与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高校工委和省教育厅、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2015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对“双百”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全省共举办了130余场报告会,其中110余场基层举办,有近3万名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政法干警代表参加现场听讲,有力宣传了法律理念和法治精神。

  三是,举办交通法治论坛。省法学会依托交通法学研究会,在济南举办了交通法治论坛——“全国专车第一案”暨当前出租车行业管理的困境与出路学术研讨会。来自省内有关高校法学院系和实务部门的代表60余人出席了论坛。与会代表围绕专车的依法管理、出租车行业管理难点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四是,举办了诸葛亮法治思想与依法治国研讨会。为充分发掘历史文化资源,服务法治山东建设,省法学会与省社科联等单位在沂南县联合举办了诸葛亮法治思想与依法治国研讨会,邀请了全国知名法学专家学者,围绕诸葛亮法治思想的历史渊源、具体内涵及当代价值和借鉴路径等,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形成了可资借鉴的理论成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提供了有力的文化支撑。

  五是,开展对台法学交流活动。应台北市维权法治宣导协会等单位的邀请,省法学会三次组织部分市法学会和高校专家共18人次赴台交流访问,参观了台北法务局、辅仁大学法学院、高雄大学法学院和台湾法学会等单位,与台方法学专家学者进行了座谈和交流。通过学术交流与访问,宣传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民主法治建设的巨大成就,广交了朋友,增进了共识,密切了鲁台法学、法律界的联系。

  六是,广泛推进国内法学交流活动。组织我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参加了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华东地方法学会工作论坛等研讨交流活动,共征集论文500余篇,先后三次被评为“特别贡献奖”、“优秀组织奖”。参加了中南财经大学《法商研究》编辑部和海南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的“法学研究转型与法学期刊的时代使命”座谈会,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和复旦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的“医疗卫生法治研讨会”,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与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联合召开的“第八届财税法前沿问题高端论坛”等研讨交流活动,围绕相关法学理论前沿问题进行了研讨。

  三、围绕服务保障政法综治工作,推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一是,办好《山东政法》。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专业性与可读性兼具的办刊风格,力求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多彩,重点把好政治关、文字关,使刊物文字编辑、版面设计、印刷质量都有了显著提高。今年以来共刊登各地各部门典型经验稿件93篇,调研文章12篇,宣传了20名政法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为推进全省政法工作营造了浓厚舆论氛围。

  二是,积极参与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分别参与召开了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和惩戒委员会相关准备工作座谈会,积极为出台相关制度献计献策。同时,从省法学会人才库中评选出12名法学专家,作为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和惩戒委员会专家委员人选。

  三是,办好《法学研究参阅》。坚持一事一报,及时将法学专家学者提出的对策建议和研究成果报送给中央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参阅,得到了有关部门充分肯定,并专门要求扩大报送范围。今年共编辑出版12期。

  四是,办好《山东法学动态》和省法学会网站。《山东法学动态》出刊5期,省法学会网站刊登反映学会工作和学术研究动态信息300余条,充分发挥了加强信息交流、推动成果转化、服务决策参考的作用。

  四、围绕提升整体工作效能,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组织召开省法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为做好大会筹备工作,进行了127名大会代表、理事候选人的资格审查与分配、推荐工作,提出了第六届理事会和领导机构候选人建议名单,完成了有关领导讲话、工作报告等30余件会议材料的拟定、印发工作。中国法学会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换届工作,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省委副书记龚正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江汀等领导出席大会开幕式并作重要讲话。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和领导机构,通过了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学术规则和组成人员名单,进一步加强了党对法学会和法学研究工作的领导,健全了法学会的组织机构,为省法学会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举办全省法学会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培训班。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法学会会长会暨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为培训重点,通过专家授课、专题培训、座谈讨论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了省法学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山东政法》通讯员和各市法学会、各研究会负责同志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研究会建设。根据我省法学研究力量分布情况和法治实践需求,经过考察论证,成立了土地法学研究会,完成了三个研究会的换届工作,一部分中青年学术骨干充实到了研究会的领导班子,加强了研究会的领导力量。组织各研究会分别召开了12次学术年会和研讨会,交流论文400余篇。

  四是,加强全省法学人才库建设。对全省法学人才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重新统计。在此基础上,对全省法学人才库进行了调整充实,入库人员达到174名,基本上汇集了我省法学人才精华,为服务全省工作大局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12名人才库法学专家和律师被聘为省委政法委领导联系专家。制定了人才库管理办法,加强对入库人员的服务管理,切实发挥我省法学法律人才在参与地方立法、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重大课题调研论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是,组织开展第二十一次全省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根据《山东省法学会法学优秀成果评奖若干规定》,组成了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回避的原则,采取匿名评选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申报参评的成果进行了评选,共评出90项获奖成果,由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法学会联合下发了表彰通报,充分调动了广大会员投身法学研究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好出成果、出人才的激励作用。

  六是,加强会员队伍建设。举办了会员信息管理软件系统培训班,推动了会员管理工作的自动化、信息化,密切了同会员的沟通和联系。2015年省法学会直接管理的个人会员达到1233人,全省法学会系统会员已达12200余名。

  七是,着力加强自身建设。省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和关心省法学会机关建设,委务会多次就重要问题进行研究。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张江汀和有关领导多次到省法学会机关和有关基层法学会进行调研指导,提出要求,有力推进了法学会建设。召开全省法学会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日常管理、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了机关的整体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保障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2016年初步工作打算

  2016年山东省法学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的部署,以走在前列为目标定位,以新理念为引领,以服务中心和大局、服务政法综治工作、服务基层和群众、服务法学法律工作者为主线,以新思路、新举措、新作风促进法学研究、法制宣传、法学人才、法学交流、法律服务、智库建设和组织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为推进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和法治智力保障。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法学研究的政治方向

  1、组织召开省法学会常务理事会。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精神,总结部署工作,明确任务措施,不断强化法学会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不断提升法学会工作水平。

  2、举办全省法学会系统骨干培训班。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培训重点,通过专家授课、专题培训、座谈讨论等形式,着力提高各市法学会、各研究会负责人和学术委员会委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着力组织开展应用法学理论研究,为法治山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3、组织开展省法学会课题研究工作。做好2015年度立项课题结项工作,努力取得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围绕平安山东和法治山东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和社会治理创新等领域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法律问题,组织开展省法学会2016年度课题立项工作,修改完善《山东省法学会课题研究管理办法》,健全课题发布、招标、审核、立项、检查、结项、奖励、应用等工作机制,强化过程管理,切实提高课题研究的实效。

  4、认真完成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按照中国法学会的要求,认真完成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主审法官责任制研究》和相关委托课题,组织课题组成员对调研成果进行论证、修改和完善,力争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报中国法学会鉴定论证。

  5、建好“中日韩法律研究中心”和“中日韩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在中国法学会指导下,与山东大学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工作平台,组织协调有关法学、法律界专业人士共同努力,努力把“中日韩法律研究中心”和“中日韩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建成一流的法律智库和人才培养中心。

  6、承办第十一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加强与环渤海各省区市法学会的沟通联系,选好论坛主题,召开论坛筹备会,组织好论文评选、会议召开等各项工作,注重实效,办出特色,确保论坛在我省的成功举办。

  7、抓好成果转化应用。对优秀研究成果进行加工提炼,编发《法学研究参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和推介。积极向“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中国法学创新讲坛”推荐我省优秀法学研究成果。加强与有关实务部门的联系与合作,推动研究成果更多地进入决策层,应用于立法、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中。

  (三)进一步加强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形成全省法学研究合力

  8、进一步抓好市县法学会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级法学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协调、指导任期届满的市法学会做好换届工作。加强对各市法学会工作的服务、指导,通过调研、表彰、培训等方式,提升全省法学会工作的整体水平。研究探索县(市、区)级法学会建设的措施、办法,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区)成立法学会,推出新经验、新模式。

  9、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建设。坚持巩固、调整、提高、发展的原则,修改完善《山东省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着力加强现有的研究会,适当发展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研究会。健全研究会组织体系,增强研究会活力,服务指导研究会组织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的学术研讨活动。

  10、做好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快发展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进一步扩大法学会的联系面和覆盖面。健全联络组和联络员制度,进一步规范会员管理工作。完善会员服务平台,建立会员广泛参与机制,调动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增强法学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11、加强全省法学智库(人才库)建设。充实调整全省法学智库(人才库),制定加强全省法学智库(人才库)建设办法,创新机制,主动作为,切实发挥我省法学法律人才在参与地方立法、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重大课题调研论证等方面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

  12、组织开展第三届全省中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通过评选表彰,进一步调动我省中青年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研究的积极性,努力造就高素质的中青年法学家队伍。

  13、组织开展第22次全省法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修订完善评选办法,推动评选活动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出成果、出人才的评价和激励作用。支持指导各市法学会和研究会组织开展优秀成果评选活动。

  (四)进一步加大参与法制宣传的力度,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

  14、深入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好省直“双百”活动专场,指导各市举办“双百”活动,积极推进活动进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法治宣传向县市基层延伸。

  15、巩固、提高《法学论坛》在全国的影响和地位。召开《法学论坛》特邀编审座谈会,做好重点栏目和重点选题的策划,推出一批有影响的栏目和文章,进一步提高刊物的学术质量,不断扩大在全国法学期刊界的影响力。

  16、进一步深化《山东政法》办刊工作,积极探索办刊规律,逐步形成富有自身特色的办刊之路,不断提高服务全省政法宣传工作水平。

  17、进一步发挥《山东法学动态》、山东法学会网站的作用,加强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交流,采取定期通报等形式,切实提高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积极性。

  (五)广泛开展国内外法学交流,努力为会员提供学术交流平台

  18、积极参加国内学术交流活动。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召开的工作会议和学术研讨会,组织参加地方法学会工作论坛、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等区域性的学术活动,及时展示我省优秀法学研究成果。

  19、继续开展与台湾法学法律界交流。适当时机组团赴台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进一步密切鲁台法学法律界的联系与交往。

  20、加强与国外法学法律界的交流。争取更多地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对外法学交流活动。通过组团出访、接待来访、举办国际学术活动等形式,加强与国际法学研究机构及法律院系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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